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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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

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事部考覈,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覈。

第三條:考覈原則:

1、 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爲輔助考覈條件。

2、 考覈內容可以依據<內部員工考覈辦法>的考覈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

3、 考覈標準儘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覈期限一般爲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覈期。

第五條:考覈實行打分制,滿分爲100分,依據考覈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覈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

第二章 考覈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覈的內容及標準。

1、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行情況,滿分15分。

2、 EQ測定,滿分5分。

3、 職業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

4、 職業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覈的內容及標準

1、 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 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行情況,10分。

3、 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

4、 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 工作積極性,5分。

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 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

2、 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 工作業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

4、 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

第三章 考覈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後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覈,以十天爲宜,考覈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覈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並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覈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覈員工寫總結,並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並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績數據。

第十二條:考覈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覈員工面談,並於會談後三天內彙總考覈成績上報總經理。

第十三條:

1、考覈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爲正式員工。

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 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5、 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係(辭退)。

6、 考覈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一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考覈成績達95分以上者,補發二個月差額。

7、 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覈爲最終考覈,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

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覈結果記入檔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

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爲規範康復醫院新入編制外員工試用考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衛校(康復醫院)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覈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一般爲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情況,新員工在入職試用內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覈成績作爲轉正條件之一,考覈成績滿70分以上者與之簽訂派遣合同。

3.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不錄用:

3.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3.4試用期結束考覈成績爲“差”的;

3.5單項考覈成績不足50%的;

3.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3.7違反規章制度規定的。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4.3試用期滿,考覈成績爲“一般”的;

4.4醫院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5.試用期滿,考覈成績爲“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在集體組織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准,可以申請提前簽訂派遣合同,但試用期不得少於一個月。

6.試用期工資爲1200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考覈

7.1新入職員工考覈由其醫院辦公室負責,衛校、門診部新入職員由校辦公室負責。

7.2考覈內容及標準:見《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

7.3考覈成績在90(含)~100分的爲“優秀”,80(含)~90分的爲“良好”,70(含)~80分的

爲“一般”,70分以下的爲“差”。

四、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

1.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填寫《試用員工轉正自我評價表》,提交辦公室,合格者在試用期滿醫院與其簽定派遣合同。

2.根據第三條第4款延期轉正的,由辦公室下發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延長試用期內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終止試用,不錄用。

3.根據每三條第3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法解釋權歸康復醫院辦公室。

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制度3

總則

1. 爲規範各崗位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考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只適用於本店。

考覈原則

3. 關鍵指標原則:考覈指標既要精簡又要易於操作,對本店具有重要意義。

4.崗位職責原則:考覈指標應具有高度體現崗位職責,而非針對工作者本人。

5. 目標導向原則:個人考覈指標是本店總體目標的有效分解。

6. 具體量化原則:業績考覈指標應儘可能具體和量化,易於客觀公正的評估。

7. 行爲化原則:態度、主動性、積極性等非量化指標通過考察其行爲間接考覈。

8. 調整原則:考覈指標按實際需要可進行調整。

9. 透明原則:考覈流程、內容、指標和評價標準應對新員工公開,使新員工理解。

10. 共識原則:考覈指標應是被考覈人與主管領導(指導員)共同認可的,並共同去實施。

11. 反饋原則:試用期同樣要有業績面談和幫助員工改進績效的具體措施,再考覈其執行、合作能力和工作績效。

考覈組織及分工

12. 辦公室組織試用期滿考覈。領班及以上管理人員由店長領導辦公室、用人部門領導及其同事組成考覈組。

13. 領班以下人員由辦公室、用人部門領導及其同事組成考覈組。

14. 辦公室負責考覈流程、考覈內容、考覈指標的審批和考覈結果的審查。通過分析明確指出被考覈人的優點缺點;同時通過指導員將考覈結果反饋給被考覈人。

15. 根據試用人員崗位級別高低分別由店長、辦公室審批錄用人選。

16. 辦公室組織試用期考覈檢討、統籌考覈及結果整理工作;提出相關修訂建議。

17. 部門主管(經理)具體組織對本部門試用期員工進行考覈。根據考覈結果建議員工錄用情況、錄用後薪資、獎金及職位等,上報店長審批,辦公室備案。

試用期滿考覈主要內容

18. 考覈結果關係到員工配置的合理性,爲確保考覈全面性、公平性以及提高考覈效率,領班及以上中高層員工與普通員工採用不同的考覈內容。

中高層幹部考覈:

19. 工作績效——是客觀的量化數據指標,直接反映實際工作結果。

20. 領導素質和個人品德——爲主觀軟指標,來源於領導、同事、下屬的評價,反映其團隊合作、適應能力等,具體內容請參照《新員工試用期滿考覈表》。

【普通員工綜合考覈】

21. 工作表現、能力、工作態度等各方面內容。

22. 用《新員工試用期滿考覈表》評估,由用人部門主管、同事打分。

【考覈指標和標準的制定】

23. 試用期考覈的關鍵業績指標見本店《業績管理制度》中該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

24. 綜合素質指標主要是根據工作態度(主動性、積極性、勞動紀律)、工作能力(專業能力、協調、適應能力)來設計的。

25. 溝通訪談:用人部門主管(指導員)應儘早與試用期員工就考覈指標進行溝通。

26. 確定目標和權重:確定考覈目標值,確定各指標的權重。

27. 模擬測試:辦公室組織對考覈指標進行抽樣測試以分析整體考覈的效果。

【試用期滿考覈評估】

28. 試用期滿考覈的重點在於保證評估資料的全面性,給新員工自我解釋的機會,以及上級向下級提供員工發展必要的反饋。

29. 辦公室根據《新員工試用期滿考覈表》中的指標組織考覈。

30. 被考覈人提供自我總結及其他信息資料,積極配合考覈。

31. 部門主管(經理)根據考覈結果對新員工錄用以及錄用後的薪資、獎金及職位提出建議。

32. 辦公室組織對錄用後員工的能力、管理技能及潛力作評估,並提出發展方向。

33. 辦公室組織對錄用後員工進行硬性排名,結合排名確定不轉正新員工名單。

34. 店長負責領班以上員工考覈結果和獎金髮放建議的審批;辦公室或部門主管(經理)負責普通員工考覈結果和獎金髮放建議的審批。

35. 辦公室組織考覈結果的彙總、備案。

36. 部門主管(經理)將考覈結果反饋給新員工,與其確定出下一步發展方向和計劃。

【考覈結果應用】

37. 考覈硬性排名最後的部分人員不予錄用或延長試用期。

38. 用人部門根據試用員工考覈報告結果提出轉正意見,交辦公室進行報批。

39.根據試用期員工考覈結果對新員工發放正式任命書或轉正通知書。

【考覈檢討】

39. 試用期滿考覈制度極爲重要,故應不斷檢討,提升其準確性和科學性。

40. 試用期滿考覈的執行情況應由下而上層層總結。

41. 各個部門年度工作總結中,應對現有試用期滿考覈制度運行效果作出評估。

42. 各部門將試用期考覈改進意見彙總,報辦公室作爲下年度改進依據,由辦公室組織討論並負責制訂出改進方案。

43. 檢討時主要考慮以下方面:責任是否明確?考覈內容是否完整、合理?權重是否正確?指標是否合理?下一年應如何改進?

44. 辦公室調整考覈指標或評分標準必須以相關部門提出的書面材料爲基礎。

45. 績效評估指標調整需隨時配合本店需要,但應有一套嚴謹的程序,以免被濫改、濫用。

【調整程序是】

46. 考覈人/直接上級/辦公室提出修改要求及原因;

47. 由辦公室彙總所有修改意見,做出總結報告;

48. 由辦公室和各部門主管(經理)共同討論、決定;

49. 報店長批准後執行。

50. 指標修訂於每年第一個月底前完成。

附則

51.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本店辦公室。

52. 本制度經店長批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53. 本制度由辦公室和部門共同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