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與結果
1、含義
原因與結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後相繼、彼此制約的關係範疇。引起某種現象的現象叫原因,而被某種現象所引起的現象叫結果。
2、事例
例如:風吹草動;熟能生巧;春天到了,冰河解凍,柳樹抽芽。
二、內容與形式
1、含義
內容與形式是揭示事物內在要素同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現方式的關係範疇。內容是構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總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礎。形式是內容諸要素相互結合的結構和表現方式。
2、事例
對於人而言:人的骨骼、肌肉、血液等都是內容;人的體型、外貌、衣着等都是形式。
三、現象與本質
1、含義
現象與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部聯繫相互關係的範疇。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繫和表面特徵,人民可通過感官感知。本質則是事物的內在聯繫和根本性質,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維才能把握。
2、事例
閃電是一種現象,其本質卻是雲層中的正電和負電相遇而發生猛烈放電的過程;
太陽東昇西落是現象,其本質是引力的相互作用。
四、偶然性與必然性
1、含義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客觀事物發生、發展和滅亡的不同趨勢的'範疇。必然性是指事物聯繫和發展過程中一定要發生確定不移的趨勢。偶然性是指事物聯繫和發展過程中並非確定發生的,可以出現,也可以不出現,可以這樣出現,也可以那樣出現的不確定的趨勢。
2、事例
每個歷史時代的任務,總是通過一定的代表人物來實現,這是必然的;至於這些人物是誰,又帶有偶然性;
每個人出生就會死亡,這是必然的;但是何時、何地、何種方式死亡,又帶有偶然性。
五、可能性與現實性
1、含義
可能性和現實性是揭示事物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相互關係的範疇。可能性是指事物發展過程中潛在的東西,是包含在事物中並預示事物發展前途的種種趨勢。現實性是指已經產生出來的具有內在根據、合乎必然性的實際存在。
2、事例
有人買保險,交了一年保費,卻平安無事,他不應該後悔,而應該慶幸.因爲保險就是爲了那個誰也不願意讓它成爲現實的可能性而準備的;
你拿了傘出門,卻一天沒有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