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求職緣何不填“預期薪酬”

學識都 人氣:2.64W

據武漢納傑人才統計,1000份求職者簡歷中,預期薪酬待遇一欄,超過8成的求職者未填,他們多是應屆畢業生;僅有15.3%的求職者填寫:月薪在1500~2000元間。(中青在線9月30日)

應屆畢業生求職緣何不填“預期薪酬”

應屆畢業生緣何不填預期薪酬?筆者以爲,其一是缺乏自信。應屆畢業生沒有工作經驗,本身沒有競爭力,覺得沒資格談薪資。其二,應屆生的確不知道薪資行情,不知道該開多少價錢,對應聘崗位的薪資不敢預估,也怕說高了,用人單位不用自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目前很多就業導向對應屆畢業生產生了誤導,比如常見的說法:“別老關注待遇問題,尤其是期望自己能拿到高工資,首先要問問自己能創造多大的價值”;“一開始工作不要考慮薪資,等有了工作經驗纔有資格談。”也有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在給學生做就業指導時說:“學生求職首先要調整的是在待遇上的觀念,對企業來講,該給你的不會少你的,不該給你的就是提出來也不會得到。大學生求職,一份適合的工作比工資待遇更重要,而工資待遇會隨着工作能力提高而提高。”

這樣的就業指導,出發點是好的,告誡畢業生們要腳踏實地,不要好高騖遠,但是也會產生誤導。沒有工作經驗就沒資格談薪酬嗎?剛開始工作工資低,就不值得或不該提嗎?正是因爲如此多的誤導,很多畢業生放低了心理預期,以爲提了也沒用,還不如不提,恥談或羞於談薪酬問題,完全把主動權交給企業,甚至有些畢業生願意接受“零工資”就業。

筆者以爲,完全不必這樣。首先,從畢業生的`角度來看,走出校園、參加應聘意味着學生的角色開始向職業人轉變。雖然沒有工作經驗,但已經成爲勞動者,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處於平等地位。《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主要條款之一,勞動者要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權提出自己的期望薪資,不能因爲沒有工作經驗或者工資低一點,就徹底忽略薪資問題。

其次,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講,各單位都有一套自身價值標準,不同的崗位、不同的級別,薪酬自然不同,應聘者填寫預期薪水也是對自身的價值和能力作出大概的定位,給用人單位一個參考,所以,用人單位一般會要求應聘者給出一個薪資範圍,目的是尋找一個雙方的契合點。如果應聘者所填薪資數額與單位的崗位待遇相當,也部分地證明了應聘者對此行業有一定的瞭解。

鑑於目前嚴峻的就業形勢,應屆畢業生求職避談薪酬問題,在個人心理上可以理解,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不可取。應屆生求職確實需要一個正確的定位,不能好高騖遠,但是,這並不代表就應該無視自己的價值。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另外一個問題——學校的就業指導部門在給畢業生做就業指導時,能否引導學生主動了解我國勞動關係方面的法律法規,讓學生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告誡學生在適當的時機提出薪資問題、向用人單位瞭解其薪資架構、發放政策以及各種福利,這完全是一件符合正當權益的事情,而不是僅僅侷限於給學生一些轉變就業心態、先就業再擇業等等大家早已熟知的、機械的教導。(若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