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全加班工資怎麼算

學識都 人氣:2.03W

剛過完的中秋,你加班了嗎?最“命苦”的員工中秋剛加班完,又接到國慶加班通知。那麼中秋國慶假期的加班費,該怎麼算呢?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9月27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爲法定節假日,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兩節”9天假期裏全加班的話,加班費趕得上平時1個月的工資。

雙節全加班工資怎麼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節假日安排顯示,今年的中秋節正逢9月27日(週日),由此中秋節放假時間爲9月26日(週六)、9月27日(週日,法定節假日)共兩天。國慶節放假時間爲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爲法定節假日,其餘4天爲公休日和雙休日調休。

法律規定,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消;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具體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爲: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21.75天是《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員工正常情況下每個月的計薪天數。

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雙節”都加班,將可以領到相當於22個工作日工資的加班費,比每個月工資還略高。

在計算加班工資時,月工資基數按勞動者與企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則按勞動者實際工資標準確定,但不得低於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是每月2030元。

如果一名員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即每月2030元,那麼,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2030÷21.75天×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該名員工“雙節”都在加班,加班費總計爲:(280×4)+(186.7×5)=2052.5元,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整個雙節都在加班,拿到手的總加班費不得低於2052.5元。

然而記者瞭解到,勞動法對於加班有專門規定,節日期間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徵得員工同意,否則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同時,如果國慶期間連續7天加班,屬於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規,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員工舉報,單位將受到處罰。

市人社局提醒,企業如未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撥打市人社局諮詢投訴電話12333進行投訴。如果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