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廣東省各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規定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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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廣州等地近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之後,日前,廣東省政府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最新廣東省各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規定2015

廣東省本次調整讓職工最低工資平均增幅爲19%,據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2013年5月1日已近2年。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爲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3元/小時;第二類標準爲151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第三類標準爲135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3.3元/小時;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2元/小時。

此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經濟新常態下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調整後我省最低工資水平總體居於全國前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醒:全省各類企業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希望職工不斷提高自身能力,理性維護自身權益,希望媒體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新標準的執行。

據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施行後,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內容: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需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應建立健全工資分配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切實提高企業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工資水平,構建和諧的勞資關係。各級人社部門將結合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