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7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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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7最低工資標準尚未出臺。據悉,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否會出臺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資訊吧!

廣東省2017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近期宣佈:將最低工資標準至少“兩年一調”更改爲至少“三年一調”。3月1日對外公佈的《廣東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顯示了上述變動。

中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始於2004年3月1日。這一制度對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進行強制性規定,用以保護勞動者權益。根據2003年頒佈的《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珠三角區域內中小型勞動力密集型企業雲集。紡織、電子等行業均採用“底薪+計件工資”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業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爲工人每天工作8小時的底薪。對這部分小微企業來說,提升最低工資標準將加大其人力成本。

近幾年,人力成本飛漲。以廣東省爲例,根據廣東省人社廳網站公佈的數據:2010年至今(2012年、2016年無調整),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率分別爲:2010年21.1%,2011年18.6%,2013年19.1%,2014年19.1%和2015年19%——這遠遠高於當地GDP的增速。

作爲中國製造業大省,廣東省將最低工資標準改爲“至少三年一調”,具有風向標意義。

《21世紀經濟報道》2016年5月報道稱:人社部根據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經營困難等情況,將在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時間,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爲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且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用工成本是勞動力密集型企業成本的重要構成部分。2016年2月,國家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公開表示:現行的用工制度脫離勞動生產率,工資剛性上漲,降低了中國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當年7月,人社部原副部長信長星也公開表態:中國勞動力成本的優勢正在逐漸流失,如果企業要保持一定的競爭優勢,可以適度放緩工資調整的頻率和漲幅,以繼續保持競爭優勢。他認爲,未來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應趨於“保守”。

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明確要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權益,指導各地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和調整頻率。

事實上,最近兩年,浙江、山東、遼寧、黑龍江、寧夏等多個省份均已出臺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相關文件,其中部分省份提出放緩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頻率。公開資料顯示:全國各省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平均增長幅度,已從2011年的22%,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10.7%。

在實體經濟遭遇困境的背景下,廣東省已於2016年對外宣佈:2016年、2017年底的最低工資標準不上調。(詳見財新網報道“廣東省將連續兩年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廣東省(除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域分爲四檔,其中省會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爲1895元/月。

相關資訊:

3月1日,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獲悉,省政府印發了《廣東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方案將針對當前造成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居高不下的.關鍵因素,制定實施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系統性政策措施,緩解當前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實體經濟提質增效,有效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強全省經濟持續穩定增長能力。其中,企業“五險一金”繳費比例將降低,而最低工資標準也將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爲三年至少一調。

工作目標

《方案》提出,經過1-2年努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幫助企業年均減負約2000億元。用3年左右時間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企業盈利能力明顯提升,形成企業發展與宏觀經濟發展良性循環的格局。

如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稅費負擔合理降低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落實國家清理規範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措施,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進一步清理各類電子政務平臺服務收費,全面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和第三方評估組織收費。

●融資成本有效降低

企業貸款、發債利息負擔水平逐步降低,融資中間環節費用佔企業融資成本比重合理降低。支持商業銀行制定合理的資本規劃,通過增資擴股、發行二級資本債等方式補充資本,按市場化方式及時覈銷不良貸款,增強對實體經濟的信貸資金投放能力。在國家下達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中用於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政府債務,降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舉債融資成本,拉長償債期限,緩解相關企業償債壓力。

●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綜合措施進一步落實,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逐步建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大幅壓縮,政府和社會中介機構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

●人工成本上漲得到合理控制

工資水平保持合理增長,企業“五險一金”繳費佔工資總額的比例合理降低。落實國家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要求,促進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保制度,探索逐步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4%,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維持在1%,其中個人費率維持在0.2%。繼續執行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由各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進一步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爲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

●用能用地成本進一步降低

要素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進一步健全,企業用電、用氣定價機制市場化程度明顯提升,工商業用電價格合理降低,土地供應制度更加完善,積極推進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供應,靈活確定工業用地的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鼓勵以租賃方式使用土地。

●物流成本較大幅度降低,進一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

社會物流總費用佔社會物流總額的比重降低0.5個百分點左右,工商業企業物流費用率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到“十三五”期末,社會物流總費用佔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15%下降到14.5%左右,物流業對國民經濟的支撐和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統籌推進各地取消年票制

《方案》還提到,要統籌推進全省各地取消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各市要結合實際儘快研究制訂實施方案,明確時限安排及債務處理等有關事項。開展收費公路清理工作,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公路收費項目。落實國家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和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收費政策,從嚴查處高速公路車輛通行服務和車輛救援服務中的各種亂收費行爲。按照國家部署,全面清理機場、鐵路、港口碼頭經營性收費項目,除法規規章規定的項目外,禁止指定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行爲,清理強制對進出港(場)企業收取的不合理費用和各地政府設立的不合理涉及鐵路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