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學識都 人氣:3.12W

衆所周知,休息休假權是我們每個勞動者都應該享受的權利,作爲勞動者需要了解我們可以享受哪些假期?同時,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假期管理也成爲勞動用工領域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爲了全面瞭解有關假期的規定,本文將對我國法律上的種種假期做一初步總結。

我國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休假日

根據最新的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4年1月1日施行)規定,全國法定節假日共包括三類:

1、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法律沒有規定年齡上限);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3、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例如:《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中關於“州慶”、“潑水節”的規定)

4、《放假辦法》第五條中明確規定: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5、工資待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工資300%的標準支付工資,不能安排補休。(《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

休息日

我國的《憲法》和《勞動法》對於勞動者的休息休假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休息休假權是指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享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但,具體每週休息一日,還是兩日,是週六、週日休息,還是週一至週五的某兩日或某一日休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實踐中,絕大多數企業實行的都是“雙休”,即週六、週日休息的制度

工資待遇: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安排補休,如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工資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