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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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縣國土資源的基本情況

國土資源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桑植縣位於湖南省西北邊陲,武陵山脈北麓,澧水流域上游,隸屬張家界市管轄,全縣總面積346427.5公頃:耕地:35498.7公頃、園地:1707.2公頃、林地:251327.8公頃、牧草地:3060.4公頃、其他農用地:20399.0公頃、居民點及工礦用地:9755.1公頃(建制鎮759.1公頃、農村居民點8689.3公頃、獨立工礦特殊用地306.7公頃)、交通用地:676.4公頃、水利設施用地:277.9公頃、未利用地:23725.0公頃。

桑植縣礦產資源以沉積礦產爲主,非金屬礦產資源次之,全縣已發現各類礦產26種,其中能源礦產4種、黑色金屬礦產1種、有色金屬礦產4種、冶金輔助原料礦產3種、化工原料礦產2種、建材及其他非金屬礦產10種。目前共發現礦產地142處。總的特點是支柱性、基礎性礦產資源嚴重不足,資源構成貧礦多,富礦少,小礦多,大礦少,主要礦種爲:煤、鐵、銅、鉛、鋅、硫鐵礦、螢石、重晶石礦等。

二、對我縣國土工作的主要監管情況

(一)嚴格履行監督職能,加強礦產資源動態巡查。主要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配合地礦股對全縣無證開採點進行了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重大無證開採點,報縣非煤礦山領導組後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查處,有效的遏制了礦產資源違法行爲的上升勢頭,切實維護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土地變更調查提供的遙感監測圖斑信息記錄表,我縣共有監測圖斑27個,監測圖斑面積376.4畝,其中疑似違法用地圖斑(未批先用W)1個,監測圖斑面積5.1畝;本年批准本年度建設(B)7個,監測圖斑面積137.9畝。

(二)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加大執法巡查力度。按照“民情梳理”活

動所反饋信息,反映我縣公路沿線存在衆多村民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根據安排部署,制定了詳細專項調查清理工作方案。上半年以來,共發現3宗土地違法案件,查辦3宗土地違法案件,違法案件查處率100%,結案率100%。

(三)深入羣衆基層、加強法律宣傳。借“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國土地日”的契機,通過文藝匯演的、發放宣傳材料、媒體報道、設立諮詢臺等形式,深入到羣衆,發放到企業,送法下鄉,有效的提高了廣大羣衆充分認識保護和管理國土資源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四)依法行政,平安拆遷。嚴格實施桑植縣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補償安臵及附屬物補償的具體標準,及時公佈拆遷信息,向被徵地農戶宣傳政策及標準,引導並逐漸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監督徵地拆遷良好氛圍。加強拆遷管理,全面提高拆遷工作質量。一是對於拆遷人,除對其進行拆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外,在日常管理中督促其嚴格履行拆遷補償安臵協議,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拆遷補償金。二是對於拆遷實施單位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吃透政策,熟悉標準,掌握尺度。三是對於補償資金的監管,所有拆遷項目的補償資金全部納入我們與銀行共同監管的範圍,並實行專款專用。堅持兩公告、一調查,一公示的程序,採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減少對抗性,增強信賴感,也依託相關部門的協作優勢,靈活運用,務求實效。

(四)密切合作、積極主動、不斷完善規劃土地、礦權市場建設。強化宣傳增強土地礦權市場公開、公正、公平意識。逐步實現招標、掛牌、拍賣的出讓地塊信息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縣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以及其他媒體進行公開同步發佈。實行“一條龍”窗口式服務,進一步改進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加強與各股室的溝通與協調。

(五)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堅持把項目建設與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依照項目規劃設計總要求,積極徵求羣衆意見,廣泛深入宣傳發動,對項目標段進行公開招投標,縣發改、

紀檢監察、監理單位全程參與監督。爲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縣、鄉、村分別成立了相應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和協調工作班子。安排專人常駐項目工程指揮部,對工程實施建設做到了及時掌握情況,快速協調,果斷處理,消除了矛盾和糾紛,淨化了工程建設環境。

三、我縣國土執法及監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一)業務不精,有待加強學習;工作有散漫情緒,要加強工作紀律;內部工作協調有待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工作人員待遇偏低,有消極現象;執法臨察工作任務重,壓力大,有畏難情緒。

(二)省市人民政府2007年頒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已經5年沒有修改,標準偏低,被徵地農戶意見大,給徵地工作帶來很大難度。部分拆遷戶期望值過高,拆遷補償要求脫離實際。有的想拆一還一,少量補差價,甚至不補差價;有的想通過拆遷發財致富,進而漫天要價,無理取鬧;有的不僅要求解決住房安臵問題,還要求解決就業、醫保、養老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等等。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矛盾糾紛多,利益相關方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以各種理由阻工或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四)部門互動不夠,關係協調不暢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涉及部門衆多,相關部門對項目實施理解認識不同,政策不能有效統一。

四、建議和方法

要做好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監察工作,不斷促進我縣國土資源工作的`發展,主要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方面的宣傳力度,組織一些學法、用法和專業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以加強和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2、與上級部門和地方政府在土地問題上多溝通、多協調,按程序辦事,徹底解決違法佔地問題。

3、嚴格落實拆遷政策規定的補償標準,對羣衆的利益訴求不“堵”不“避”,不“拖”不“壓”,使拆遷戶所反映的問題能夠及時得到妥善處理。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對漫天要價、無理取鬧的拆遷戶要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