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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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xxxx]40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意見》(新政發[xxxx]93號)文件精神,以及克州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克州供銷社大力推進“新網工程”建設意見的通知》(克政辦發〔xxxx〕52號) 文件精神,大力推進全州“新網工程”建設,特別是再生資源市場回收利用網絡建設。進一步探索規範我州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秩序的有效途徑,xx月xx日至xx 日,我們邀請州公安、工商、經貿委組成調研組,由供銷社何銀兮主任帶隊,分別前往阿克陶、烏恰、阿圖什市就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等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和我們的意見建議報告如下:

再生資源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一、外地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的經驗做法目前有些城市建立起了較爲完善的再生資源管理體系和回收網絡,有的城市已形成回收--加工--交易產業鏈,規模化程度較高,再生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已成爲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載體。一是建立再生資源管理體系,確定了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有的城市出臺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實行規範化管理。二是有的成立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總公司,初步搭建了以覆蓋全市的初級回收網絡爲基礎、帶動再生資源利用向產業化發展的體系,整合、收編流動回收人員,形成了回收網絡。三是開通了“再生資源網”,建立了電子商務信息網絡系統,推行網上回收。四是建立了再生資源集散交易中心和加工利用園區,由龍頭企業對回收站以掛靠方式實行集約經營、規模管理,初步形成產業集羣,逐步達到產業化、規模化。

二、我州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全州現有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約52家,其中已備案43家,備案率爲82%,總營業面積約4628平方米,年營業額約達2260萬元,從業人員總數約350人。總體上看,我州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經營場所不夠規範,加之沒有相應扶持政策,制約了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一是法制建設滯後。目前我州尚無一部專門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法規或辦法出臺。二是缺少統一規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准入門檻低,回收站點設置沒有納入城市整體規劃,未形成回收網絡體系,分佈不合理,基本是自發設立,大都設置在居民區、公路兩側,露天堆放回收物品,髒、亂、臭現象普遍。如阿圖什市遇颳風塑料袋子漫天飛,隨意就地焚燒裝車剩餘零星物品,造成環境污染,影響市容市貌和居民正常生活,影響社會和諧。三是經營無序,市場混亂。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大多是外來流動人員,以撿、收廢品爲生,一些經營者採取欺詐手段,計量器具缺斤短兩,坑騙服務對象。還有一些商販非法收購、銷售被盜的電力、通訊、城市公共設施,廢品收購站成爲窩贓、銷贓的場所,破壞了經濟秩序和公共安全。四是回收隊伍組織化、專業化程度低。再生資源回收人員結構複雜,素質較低,良莠不齊,無回收專業知識,回收隊伍鬆散,缺乏組織管理,以個體經營爲主,隨意設置回收站點,有相當數量的是無照經營。五是未形成產業化和規模化。再生資源企業規模小,缺少龍頭企業主渠道的帶動,尚未形成集約經營。沒有大型的綜合性再生資源集散市場,造成資源外流。再生資源加工業還是個空白,失卻了廢品附加值和經營商機。供需雙方缺乏暢通的營銷採購平臺,回收利用率低,造成了資源浪費。六是部門各自爲政,監管不到位。我州再生資源管理涉及發改、經貿、工商、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但沒有牽頭主管部門。各部門職能分散,各管一攤,責任均分,壓力均攤,看似職權分立,相互制衡,實際上遇到問題時往往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三、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再生資源管理的意見建議注重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要求。再生資源產業已經成爲世界性的朝陽產業,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再生資源回收總值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長。目前我州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不論是規模,還是產業化,尤其是末端的加工利用方面,都潛在着很大的發展空間。爲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規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管理和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參照外地的經驗做法,結合克州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