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耕地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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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紅線必須嚴防死守。隨着我縣經濟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建設佔用耕地日益增多,耕地數量逐漸減少,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如何加強全縣耕地資源的利用與保護,嚴守耕地紅線,成爲我們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縣耕地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調研報告

一、遠安縣土地與耕地利用現狀

1 、土地利用現狀。根據遠安縣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分析得出,截止2012年底,全縣土地總面積173959.15公頃。其中耕地21544.24公頃(水田13141.7公頃,水澆地1046.13公頃,旱地7356.41公頃),佔總面積12.38%.園地3767.06公頃(果園1214.44公頃,茶園584.58公頃,其他園地1968.04公頃),佔總面積2.17%.林地134151.5公頃(有林地131236.31公頃,灌木林934.64公頃,其他林地1980.55公頃),佔總面積77.12%.草地353.35公頃(天然牧草地0.72公頃,其他草地352.63公頃),佔總面積0.2%.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426.68公頃(建制鎮951.62公頃,村莊3330.5公頃,採礦用地352.08公頃,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792.48公頃),佔總面積3.12%.交通運輸用地1414.89公頃(公路用地446.18公頃,農村道路968.71公頃),佔總面積0.81%.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155.65公頃(河流水面1937.1公頃,水庫水面656.91公頃,坑塘水面916.3公頃,內陸灘塗373.86公頃,溝渠1221.12公頃,水工建築用地50.36公頃),佔總面積2.96%.其他土地1748.76公頃(設施農用地3.22公頃,田坎1589.6公頃,裸地155.94公頃),佔總面積1.01%.

2、耕地利用現狀。根據遠安縣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分析得出,截止2012年底,遠安縣耕地總量達21544.24公頃,佔二次調查面積的12.38%.其中,水田13141.7公頃,佔耕地總量的61%;水澆地1046.13公頃,佔耕地總量的4.86%;旱地7356.41公頃,佔耕地總量的34.15%.

3、耕地保護現狀。全縣現有耕地面積21544.24公頃,2012年重新調整劃定基本農田保護片塊4246塊,基本農田保護塊區總面積15365.41公頃,比原保護面積15328公頃多37.41公頃。

二、耕地保護存在問題

(一)撂荒現象嚴重。通過高清圖發現,許多土地片塊面積小、分散,部分片塊交通也不便,大型機械耕作困難。加上農產品價格不樂觀,農業靠天收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種地效益比較低,很多青壯年外出經商務工,或到就近的企業務工,農用物資如肥料、種子、農藥、農膜的漲價,致使本來就收益不大的傳統農業更無利可圖,目前在家直接從事傳統農業的多數人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和婦女,沒有機會和能力應用新技術、採用良種良育良法。有的家庭勞動力不足,耕種難度大的地塊就放棄了,從而造成了部分耕地荒蕪。雖然國家實施了免徵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等措施,仍不能調動部分羣衆種田的積極性,仍然存在耕地撂荒現象。

(二)法律意識淡薄。近年來,國家和省政府頒佈了一系列關於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了最爲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是,在具體的耕地保護工作中,部分羣衆法律意識淡薄,認爲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違法用地多發;少數地方爲引進招商引資企業來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也存在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行爲。我國一直以來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以往的耕地保護工作中,只是看重耕地數量的保護,對質量的認識還不夠,直接導致了“佔優補次”、用養失調等諸多耕地質量問題的出現。

(三)職能未能發揮。我縣信息員制度雖已建立,但功效不明顯。目前,絕大部分信息員都是由村兩委或社區居委幹部兼職,行政事務比較多,不願得罪人,導致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責任心、主動性不強。

(四)保護標誌不全。在調查走訪中發現,部分鄉鎮基本農田保護牌成了隨意張貼小廣告的宣傳牌,保護標誌不全,界樁遭人爲破壞,導致基本農田實際界線不明顯。

(五)管理手段滯後。現有的耕地保護管理手段還不夠健全,影響了保護工作的效果,由於經濟實力有限,遠安縣在耕地保護管理中尚未引入科技含量比較高的現代化管理手段,工作效率比較低下,這使得耕地保護違法現象難以及時發現,執法工作比較難開展。

三、對策及建議

(一)開展深入持久的宣傳,提高廣大幹部羣衆保護耕地的意識。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我國國情國策、國土資源部關於基本農田“五不準”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開展立體的、全方位的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確實增強人民羣衆保護基本農田的自覺性、主動性。重點做好“6.25”土地日宣傳工作,增強全縣廣大人民羣衆保護耕地法律意識。

(二)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機制,嚴防耕地流失。一是建立嚴格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