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應該如何正確爆發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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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是一箇中性詞,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壞的一面,但作爲一個創業者有野心是一件好事,因爲這是你與一般人唯一的分別。如果你連強大的企圖心都沒有,那就絕對不適合創業。但誤區也是客觀存在,不得不指出來。

創業者應該如何正確爆發野心?

產品應爲先,平臺化是之後的事

很多年以前我也寫過程序,認識一些技術大牛,大家根本不在乎小白們會不會用,只在乎其他人覺得我的東西朖不朖,追求的是用最少的代碼,用最朖的方法,把這個功能寫出來,至於功能本身能不能幫別人解決問題,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爲那是產品經理的責任。我的大腦要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像是去研究更新、更朖的技術。

如果創始人不懂技術,又一味追求技術負責人的技藝高超,很容易找到一些“純粹”的工程師。而問題是,大多數用戶根本不知道技術是什麼,對他們來說這個東西也一點都不重要。Paul Graham寫了幾十年的程序後,提出一項真知灼見:“不要開發聰明的東西,而要開發人們想要的東西。”

過去十年,技術發展十分迅速,大量公開的代碼和工具可以幫助工程師設計出強大的程序。但是長期如此就造成了現在人們往往更想去設計出聰明的東西,但卻不易聚焦於開發用戶想要的東西。現在是一個以產品爲中心的世界,用戶並不關心某某產品的程序是不是用C語言寫的或者是用別的語言寫的,他們只在乎:運行速度飛快,界面清楚明瞭,操作合乎直覺。

若要打造最好的產品,必須瞭解使用者是誰。經常關注和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這一點至爲重要,爲什麼?因爲人們的品味和流行的事物是瞬息萬變、競爭激烈的,除非用心瞭解使用者的改變、成長和發展方向,否則不可能創造出跟上他們腳步的產品。

這時候有人會疑惑了—— 到底是應該先有內容,再有平臺;還是先有平臺、 再找內容呢?這就好比該先把生產線設備都準備好,再接訂單;還是先接到訂單,再來搞定這些設備。其實答案是很簡單的—— 沒有哪個公司,會在不知道自己要生產什麼產品前,就大興土木蓋工廠。也沒有哪個客戶,會在不知道你葫蘆裏面賣的是什麼膏藥前,就把寶貴的訂單下給你。所以,重點是先找到那個能夠幫客戶解決問題的產品,而且最好是個痛點,那麼訂單和生產線,都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也就是說,建立平臺要在殺手應用之後。試想一下:如果不是打車打不到、拒載這些迫切的問題的存在,打車應用也不會迅速竄紅;如果不是在上網的交互體驗上有所突破,iPhone也不會在市場上熱賣。平臺化,都是之後的事情。平臺大夢雖好,但如果沒有殺手應用帶來的第一批用戶,都是白搭。

爲了創造殺手應用,你必須想出好的產品功能,並且快速開發,與小部分的用戶一起測試,蒐集數據。接着,要是有個新功能提高了一項關鍵指標(例如人們使用的頻率、時間或花費增加),你就將此功能提供給所有用戶。如果產品某功能改良後效果不佳,則必須調整或刪除。

 數據不會說謊,在此過程中沒有太多出錯的空間,除非你不擅長做這些:

1、想出可供測試的產品改良方法;

2、釐清如何評估產品改良的成效;

3、判定手中產品功能的相關數據會讓核心指標提高或降低。

早期團隊需要什麼樣的人?

轉型到互聯網領域,會充滿對未知的恐懼和想像,會希望有一隻夢幻團隊。在理想世界裏,你在早期階段可以真的僱用到這些人,但在現實中恐怕要呵呵。所以我們只能先看看理想的團隊的結構,確認前進的方向無誤,那麼這時候最好先深入研究誰能提供下列三個關鍵問題的答案:

1、你正在開發什麼產品?

2、該產品是否解決真正的問題?

3、我們在爲誰(目標用戶)解決問題?

尚未打磨出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前,團隊裏專門負責產品的人不太可能超過一位(理想情況下,還會有一位出色的設計師,也就是共2人)。只有等到產品上軌道,才需要擴大產品團隊的規模。打車類的產品相對複雜:由乘客和司機組成,兩個應用必須同時運作,才能到達產品符合市場需求的階段,所以需要的開發量比較大。如果應用不復雜,那麼產品經理只需一位就好,其他的錢最好先花在聘請工程師上,全心爲公司開發更好的技術。這個時期會遭遇的瓶頸通常不是產品功能的點子不足(是的,點子往往太多),而是如何快速讓用戶使用所有的產品功能。

在開發過程中,通常還會突然冒出其他問題,比如:這個應用看起來如何?這個應用使用起來如何?……負責回答這些問題的是設計團隊(通常隸屬於產品團隊的一部分)。也許你真的只有聘請一位設計師的預算(有時候還是兼職的),但爲了提供殺手級產品,你必須與設計師更密切合作。

所有產品人員其實都是在回答“開發什麼”的問題,有的團隊劃分出產品經理、設計師、用戶體驗專員等職位,對早期團隊來說,真是既無聊又沒意義。實際上,應該整個團隊齊心協力,密切合作。每個人的`專長的確不同,但到頭來,大家都是應用的使用者,而且許多領域會重疊,所以應該鼓勵所有人都注重整個產品經驗,而非只是單一的、自己的那部分。

 所以一般來說,團隊成員會包括:

1人:創始人人引領產品願景和管理;

2-3人:理想上,另一位創始人是工程師,有天使資金後,應該至少再招另一位工程師(或兩位)加入;

1人:你可能無法聘請一位出色的全職設計師,但至少每週要能交流一次;

1人:此時大概也無法聘請一位全職的QA人員,實際上,確認應用運作無礙的重任,落在僅有一人的產品部門上。

綜上所述,團隊成員共爲五、六人。如果應用較爲複雜,需要建立一個較大的團隊。需要全職設計師、iOS工程師、安卓工程師、幾位後端工程師、幾位外包人員以支援開發,最後再找來一位QA,這樣團隊成員約爲十到十二人。

敏捷開發與同地開發

人有了,一般來說會採用敏捷開發的模式進行具體工作。所謂敏捷開發,是指在一段固定的短時間內,提供有價值的功能或改良,一般持續一或兩週,目標是從頭開始,提供某個有價值的東西(一個特定功能)讓用戶使用。爲什麼它很普及?因爲每兩週就可以爲用戶提供新功能或改良,代表每兩週用戶能測試新功能,讓你評估是否要留下這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