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入駐申請綿陽高新區創業中心孵化企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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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駐創業中心的孵化企業,孵化期原則是三年,並參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省、市政府、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優惠政策。

2、進駐創業中心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享受“自投產年度起免徵兩年,第三年起減按15%的稅率徵收”的政策。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返還。

3、進駐創業中心由博士領辦的企業,視項目情況100㎡以內的`辦公用房一年內可免收租金,超出部分按優惠價每月15元/㎡收取,標準廠房按優惠價每月8-15元/㎡收取。

4、以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向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出資入股的,科研成果的作價金額可達到公司或企業註冊資本的35%,具體比例由各方約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類作價出資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投資的,其作價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可不受35%的限制,具體比例由合作各方約定。

5、進駐創業中心的企業由中心負責各類企業認證,其項目經評估後由創業中心積極爭取各級科技項目專項資金,協助企業包裝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6、在創業中心進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過程中工作業績突出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和崗位等限制,推薦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由管委會授予住房或資金獎勵。

7、凡企業享受以上各類優惠政策所獲得的財政補貼資金,其中60%補充企業資本公積金、40%用作新產品試製費、中間實驗費、重要科學研究等科學技術三項費用的補貼。

8、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在高新區內興辦符合綿陽科技城重點發展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實到資本在3萬元或3萬元以上,即予登記註冊,但兩年內註冊資本應繳足至法定最低限額。

9、鼓勵留學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來高新區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與生產。凡獲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或已在國外開辦公司(企業)的,經市有關部門認定和批准,按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其註冊實到資本不低於3萬元人民幣,註冊後可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

10、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來高新區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與生產的,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可獲得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啓動經費。

11、入駐創業中心的企業可以申請風險投資支持。

12、具備上市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可由創業中心優先向有關部門推薦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