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方法論和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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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是社會領域高度運用抽角思維方法的典範,怎樣分析方法論和政治經濟學?

淺析方法論和政治經濟學

摘要:抽象思維方法能否準確運用,是判定理論水平高低的重要標準;由於事物的複雜性,單一的抽象思維方法已不能滿足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需要;政治經濟學有必要借鑑自然科學的非線性思維方法。

我始終認爲,論文論著在方法論方面經不起推敲,所謂的看法、觀點等甚至都不能稱爲理論。的確,重大理論的突破在很多情況下往往是方法論方面的突破,如辯證法、相對論、非線性科學等。本文着重談三個問題:一是我們通常慣用的抽象思維方法有一個準確性的問題;二是抽象思維方法也只是我們認識客觀世界的一種不得已而爲之的方法,我們要探索多變量共變的方法;三是政治經濟學作爲社科領域內典型的抽象思維的結晶,有沒有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的可能?需求交替理論是一種嘗試。

一,抽象思維方法

面對混混沌沌、變幻莫測的現實世界,人類最早自發產生的是一種完全具象的思維方式。它沒有把事物——思維考察的對象——如同我們現在習慣的那樣按一定標準分解成若干具有獨立特徵和人腦較易把握的部分,而是直接對事物的整體運用某種略具神密色彩的不完全歸納或某種粗略的整體比較方法,試圖對事物的變化做出描述和預測。這就是占卜、歷史、文學產生較早的主要原因。一般來說,使用象形文字的民族,其思維發展的一定時期這種完全具象的思維方式的成分要多一些。

另一種思維方法就是隻在近代才取得突飛猛進發展的抽象思維方法。一般來講,使用拼音文字的民族較早地嘗試這種思維方法。現實事物的變化總是千萬個因素共同作用的過程和結果,其複雜的程度似乎已遠遠超出人腦所能認知的範圍。這時人類發明了一種取巧的思維方法,先舍掉衆多因素不考慮,最終一次只考慮兩個變量的因果關係,如果留下的這兩個變量剛好是主要因素,人們就粗略地認爲抓住了事物發展的“本質”了。這就產生了至今仍是法寶的抽象思維方法。很明顯,這種思維的過程肯定不是事物本身的發展變化過程,如果這種方法運用得好的話,其發現的所謂規律,也頂多只是在近似的意義上接近現實事物的發展變化,很多細微之處都被人們有意地忽略了。所以說抽象思維方法只是人們不得已而爲之的一種權宜之計。但是,它還是標誌着人類認識世界的能力有了重大突破,有了這種方法,面對混沌的世界我們就不會完全手足無措,畢竟可以開始撩開事物的神祕面紗,探究其原來只屬於上帝的內在規律了。

完整的抽象思維包含兩個過程。第一個過程稱爲舍象的過程。現實中,事物的因果聯繫總是千頭萬緒,混亂不堪。我們通常可以假定許多因素暫時不存在或不起作用,也就是把許多作用因素舍象掉,直到最終只剩下兩個因素或兩個變量。顯然,這個舍象過程有兩層含義:

一是凡被我們判斷爲非本質的或無關緊要的因素,都被我們假定爲不起作用或其作用可以被忽略,這使我們研究的問題得到初步簡化。需引起警覺的是,有些被假定爲不起作用的因素不是因爲其缺乏現實的重要性,而是因爲它們與其它保留下來的因素之間缺乏某種共性,沒有這種共性,它們就無法和保留因素一起在更高的層次上被抽象。舍象的作用就是舍掉不同找出共同,經過多層次這樣的反覆,直到找到最終的共同根源。

二是對保留下的這些本質要素,我們再進一步假定一次只有兩個要素同時相互發揮作用,其它要素則暫時被想象爲不起作用,這使我們研究的問題更加簡化,因爲兩個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的情形剛好是人類的悟性較容易把握的。同樣需引起警覺的是,這種做法並不是天然的公理,它只是從爲人類有侷限性的思維提供一種便利性出發的。這種便利性有沒有可能導致非科學化,後面將會論及。

舍象進行到只剩兩個變量時,這兩個變量相互作用的複雜程度還是超出了人類的觀察和思維能力。這時我們又假設一個是自變量,另一個是因變量,自變量自主、自發地變動,因變量則只隨着自變量的變化而變化。經過一系列地簡單化以後,人類終於可以比較從容地觀察和思考這兩個因素的相互作用的因果關係了。我們會較容易看到,一個因素產生某種程度的變化時,另一個因素也相應地有了一定程度的變化,觀察了許多次這種成對的變化情形,我們就可以用不完全歸納的方法總結出這兩個因素的變化規律了,並可以用話語將其描述出來。我們依照同樣的方法把我們認爲必要的其它多種兩個因素的變化規律歸納並描述出來。人類就用這種方法總結出了無數個所謂規律,產生了許多門所謂科學。

當辯證法產生以後,人們也粗略地描述因變量對自變量的反作用,但二變量具體的相互作用的情形和變化的軌跡,形而上學也好,辯證法也好,都顯得無能爲力。

僅僅從這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的舍象過程我們就不難理解人們在決定舍掉什麼和留下什麼時是多麼容易犯錯誤。有時甚至在決定將整體分解成哪些因素時就已經走入歧途。

抽象思維到此只走完了一半的路程。我們很清楚在舍象過程中被我們假定爲暫時不起作用的因素在現實中並不是不存在或不起作用。舍掉它們只是我們還不夠充分發達的大腦的權宜之計。要想讓抽象思維得出的“規律”能現實地發揮作用,而不至淪爲僅供把玩的精神玩具,我們就必須把先前因便利性而舍掉的因素重新加進來,進行再思維。這就是抽象思維的必不可少的第二個過程,我們稱之爲具象的過程。沒有這個過程,就不是完整的抽象思維過程,其理論就沒有形成一個科學的體系,也就不成其爲理論。在很多情況下,理論沒有第二個過程的描述往往是因爲其第一個過程——舍象過程——就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

的確,如果我們回顧一下學說史,特別是社會科學學說史,很多抽象思維在舍象過程完成後就乾脆放棄或迴避一般規律意義上的具象思維,只在每個個案中憑經驗具體處理和描述,不再試圖總結通例,不再試圖構建具象過程的體系。這主要是因爲抽象思維的難度在這裏突然加大了!我們以前最討厭的多個因素多個變量同時交織在一起的情況又出現了!

到目前爲止,尤其是社會科學還是在一個較低的水平和較籠統的意義上來處理這個難題。我們假定以前經舍象總結出來的多個二因素變化規律都是可迭加的,用數學術語講都是同比例的線性關係,用直覺知識理解就是:多因素同時作用時的某兩個因素的關係完全等同於假設所有其它因素不起作用時的這兩個因素的關係。有了這個假定,我們就可以簡單化地來處理衆多變量或因素的相互關係了,我們就可以把這些變量或因素歸爲兩類,一類是起正方向作用的,另一類是起相反方向作用的。而不再顧及這些因素或變量的作用方向有可能是四面八方的。聯想一下社會科學的許多成對的用語,就不難理解我們通常的具象思維都是以這個可迭加或線性的假定作爲大前提的:象“進步”和“反動”,“前進”和“倒退”,“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等等,都是把衆多因素歸結到一條直線的正反兩個方向上來進行迭加並找出最後的合力的方向,來描述事物實際的、現實的、最終的發展和變化。

這些變量或因素的作用力方向被歸到一條直線上,作用力的大小有的學科可進行較準確的度量和計算,有的學科(象大部分社會科學)對作用力的大小也只能粗略地比較一下強弱,最後再粗略地判斷一下合力的大小,據此粗略地判斷一下事物發展的速度和方向。

社會科學還有這樣兩個描述具象過程的語言習慣:一是如果我們在舍象過程中剛好把這些衆多二因素變化規律按重要程度做了主次之分,那麼在具象時,我們就習慣說主要規律在走向現實時被一些次要規律修正了;二是我們往往把舍象過程的終點做爲描述具象過程的起點。

以上就是我" 們的具象思維過程。它是粗略地假定這種近似地迭加就等同於具象,就使抽象離現實近了一步。不難看出,抽象思維的第二個過程又使抽象思維的難度大大提高了。

就抽象思維而言,如果我們把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時代對形式邏輯的錘鍊算做開始打基礎,把近代工業文明和科學繁榮算做開花結果,這中間整整經歷了幾千年的時間。很明顯在抽象思維方面,西文社會起步就早於東方。但在工業文明產生之前的幾千年裏,比起雖然亂無頭緒但很具體實在的原始具象思維,抽象思維一點也沒有顯出優勢。

現在我們毫不懷疑,由於抽象思維的複雜性,任何一本企圖稱爲科學理論的論著,如果作者不願意系統地檢討一下方法論,讀者甚至作者本人都有被非理性的思維所迷惑而誤入歧途的危險。把進入科學殿堂比做進入地獄之門毫不爲過。迄今爲止,最講究抽象思維方法的嘔心瀝血之作當首推馬克思的《資本論》。有些著述從局部看處處呈現光彩,但從方法的系統性和邏輯的嚴謹性方面則又經不起推敲。就如同精美建材的雜亂堆砌,毫無結構美可言。

即使我們已用較準確的概念和範疇完成了對事物的剖析和分類,從開始進行舍象起,我們就也必須象進入雷區一樣小心翼翼,慎而又慎,纔不致於真正的抽象思維工作還沒開始,就犯下下面的錯誤:

① 舍象不科學、不準確。不該舍象的因素被舍象,不該假定不變的地方做了假定。這往往在不經意間遺漏了本該產生作用的因素,接下來的以偏概全,以點代面,以個別代一般等就不足爲奇了。更可怕的是人們犯這種錯誤時腦子裏甚至都沒有舍象或假定的概念,就自發地、天然地和不知不覺地在舍象和假定的條件下展開了推理和論證,把只在舍象掉一些因素和假定一些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才成立的東西當做無條件的普遍性規律,也就是在暗舍的假定條件下進行思考和推理。

例如,我們說隨着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資本的利潤率呈下降趨勢。這裏就把剩餘價值率的變化這一因素舍象掉了,也就是說這個規律隱含着一個假設條件,即剩餘價值率不能持續不斷地提高。如果沒有了這個暗含的假設,隨着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就不會在任何情況下都必然地帶來利潤率的下降。這可以很明瞭地從我們推導出的公式 P=S'(1-q)中看出,其中P爲利潤率,S'爲剩餘價值率,q爲資本有機構成。

這個規律還隱含着另一個更大的假設:即資本有機構成會持續不斷地提高。但是當C/(C+V)所表示的是一種價值的而不是實物的比例關係時,資本有機構成的變動規律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

② 該舍象的因素未做舍象,該假定的地方未做假定。這往往造成主次因素不分,推理混亂無序。犯這種錯誤有兩種情況。一是有意識地試圖同時說明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但是在現有的抽象思維模式和思維條件下,這除了告訴人們起作用的是多種因素外,不會得出任何有意義的更進一步的結論(後面關於科學具象思維的探討會再次涉及這個問題)。從抽象思維的角度看,最好不要把舍象過程和以後的具象過程混在一起,人們只有把事物剝離得一次只剩兩個因素時,思維和描述才顯得遊刃有餘。另一種情況是不知不覺中在暗含的非假定條件下思考。表面上已經舍象,實際上卻沒有舍象。

③ 這個錯誤往往產生在前兩個錯誤之前。我們曾假設進行舍象前對事物的剖析和分類準確無誤,實際上這裏是犯錯誤最多的地方。

我們進行舍象的目的就是透過繁雜的表面現象把一些較本質的或最本質的作用因素與非本質的因素分列開來,進而觀察和描述這些本質因素之間的作用關係或規律。顯然挑出這些“本質”因素,並把它們按照“本質”的程度分層次排列出來,是我們進行抽象思維的第一步。我們是不是剔除了問題的非本質要素?我們是不是保留着問題的本質要素?方法論提出了這個問題,但不幸它不能提供現成的答案,一切判斷都要看它有沒有照顧到我們所研究的問題,都要看它同經驗材料相覈對時的偏差程度。

但無論如何,我們隨時都要用邏輯樹的概念去映照前進的每一步:主幹是什麼?主幹之上的支幹有幾個?有沒有遺漏的支幹?有沒有多出的支幹?每一個支幹上有多少枝條?有沒有遺漏的枝條?有沒有把其它支幹上的枝條誤算進來?有沒有把枝條誤算成支幹?有沒有把支幹誤算成枝條?我們要了解一個特定的科學家的成就,就必須試着鑑定他的這一過程。

④ 隨着事物的發展,隨着條件的變化,決定事物分類和是否舍象的標準也在變化。以前的非本質要素現在可能成了本質要素,以前該舍象的現在可能不該舍象;以前的本質要素現在可能成了非本質要素,以前不該舍象的現在可能應該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