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文化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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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哥牛氣沖天,斗膽寫下如此題目。之於老子三寶中的“不敢爲天下先”,卻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了!然仔細思量,不禁毛骨悚然,有點類似畫虎不成反類犬之感覺。雖初生牛犢,殫精竭慮,畢竟黔驢技窮,漏洞百出,貽笑大方。

淺談對文化的詮釋

文化一詞起源於拉丁文的動詞“Colere”,意思是耕作土地(故園藝學在英語爲Horticulture),後引申爲培養一個人的興趣、精神和智能。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態的狀況反映。當代人學家,文化學者張榮寰在2008年3月重新界定文化,闡明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態的狀況反映,爲人類社會的觀念形態、精神產品、生活方式的研究提供了完整而貼切的理論支持。文化是文明的裁體;文化是人幸福的工具;文化也是人學的社會呈現。文化蘊涵人最高貴的意義,以信仰真理;知識善行;仁愛美情來爍煉人格是人最高貴的意義,也是文化的最高表達。文化概念是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在1871年提出的。他將文化定義爲“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作爲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的複雜整體”。此後,文化的定義層出不窮,克萊德·克拉克洪在1950年代末期蒐集了100多個文化的定義。

在20世紀60年代以來,一場對傳統思想批判和反思的潮流在西方社會科學領域內普遍展開。在文化人類學領域中,美國學者克利福德·格爾茲的《文化的解釋》倍受同行們注目,因爲其代表了一個新的人類文化研究學派即解釋文化人類學的誕生,標誌着作者本人在60年代以來的人類學轉變中扮演了極爲重要的角色。

作爲人類學家,格爾茲更注重從人的自然進化和文化互動的發展史來展開。他認爲,文化不是被附加在完善的或實際上完善的動物身上,而是那個動物本身的生產過程的構成要素,是核心構成要素。格爾茲說道:“既然從內在因素出發,有關佔統治地位的神經過程的完全具體確定、有足夠適應性的解釋是不成立的,那麼,人類大腦就完全依賴於文化資源來活動;而這些文化資源不是心智活動的輔助物而是構成成分。”以之反觀人主體本身,不存在獨立於文化之外的人性,而人的屬性首先是多樣性。按照他的理解,我們可看出,人類的文化史可能要推及到史前時代,並且文化概念對人的概念的影響相當強烈,一直到情感的層面。但作者所堅持的文化概念既不是多所指的,也不是摸棱兩可的,而是指從歷史沿襲下來的體現於象徵符號中的意義模式,是由象徵符號體系表達的傳承概念體系,人們以此達到溝通、延續和發展他們對生活的知識和態度。

文化是人編織的懸掛自己的意義之網,因而認爲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種探索規律的實驗科學,而是一種探索意義的闡釋性科學,它闡釋表面上神祕莫測的社會表達方式。

據專家考證,“文化”是中國語言系統中古已有之的詞彙。“文”的本義,指各色交錯的紋理。《易·繫辭下》載:“物相雜,故曰文。”《禮記·樂記》稱:“五色成文而不亂。”《說文解字》稱:“文,錯畫也,象交叉”均指此義。在此基礎上,“文”又有若干引申義。其一,爲包括語言文字內的各種象徵符號,進而具體化爲文物典籍、禮樂制度。《尚書·序》所載伏曦畫八卦,造書契,“由是文籍生焉”,《論語·子罕》所載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是其實例。其二,由倫理之說導出彩畫、裝飾、人爲修養之義,與“質”、“實”對稱,所以《尚書·舜典》疏曰“經緯天地曰文”,《論語·雍也》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其三,在前兩層意義之上,更導出美、善、德行之義,這便是《禮記·樂記》所謂“禮減兩進,以進爲文”,鄭玄注“文猶美也,善也”,《尚書·大禹謨》所謂“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

“化”,本義爲改易、生成、造化,如《莊子·逍遙遊》:“化而爲鳥,其名曰鵬”。《易·繫辭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生”。《黃帝內經·素問》:“化不可代,時不可違”。《禮記·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等等。歸納以上諸說,“化”指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同時“化”又引申爲教行遷善之義。

“文”與“化”並聯使用,較早見之於戰國末年儒生編輯的《易·賁卦·象傳》:(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段話裏的“文”,即從紋理之義演化而來。日月往來交錯文飾於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規律。同樣,“人文”,指人倫社會規律,即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縱橫交織的關係,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構成複雜網絡,具有紋理表象。這段話說,治國者須觀察天文,以明瞭時序之變化,又須觀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從文明禮儀,行爲止其所當止。在這裏,“人文”與“化成天下”緊密聯繫,“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確。

上述的解釋似乎太過深奧,讓揮哥也犯暈。按老百性的說法,這人讀書多,這人就有文化。以揮哥的理解,文化不過是一種人們用以交流的表達方式,而更趨向於語言文字的運用程度。遠古時代,中國以老子、孔子、孟子、莊子爲先古文化的先驅者,是中國文化的根。既而李白、杜甫、屈原、蘇軾爲中國近代文化的代表,是中國文化的傳承。接着魯迅、郭沫若、巴金等爲當代文化的使者,是中國文化的'發揚。在民間,有草根文化,如一段說唱,一首山歌,幾句調侃,都是至真至純的。居城廓廟堂,填詞造句,歌舞昇平,或附弄風雅,或曲高和寡。在百姓眼中,只要識得二、三千字,寫得三、五篇文章,便是“文化人”了。因此,在街頭巷尾,便有以“先生“或“大先生”稱謂。在幼小時,讀魯迅先生寫的《孔乙己》,見他“之、乎、者、也”,口中言:“竊書不算偷,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忍俊之餘,便以爲他是“文化人”。直到讀《阿Q正傳》,知道阿Q沒有文化,粗人一個,有“精神勝利法”,還是極有思想之人。甚至還知道上刑場的那一刻,把“圓”畫好,也不能說沒有文化。於是,在上小學時,模擬別人寫一篇作文,被語文老師批點,便以爲自己是“文化人”;至中學時,寫一首小詩,在報刊上發表,便以爲自己是“文化人”;至高考中榜,就如古時中狀元一般,便以爲自己是“文化人”;及至參加工作,偶寫幾篇豆腐塊登載,便以爲自己是“文化人”;初涉網海,在幾個網站上傳幾篇博文,便以爲自己是“文化人”……因之,揮哥對“文化”的曲解,娛了自己,卻誤了別人!

牛年將至時,揮哥不再寫任何東西,帶着一種欣賞觀摩的眼光涉歷網海,卻是風光無限,感觸頗深!真正的“文化人”太多太多,讓揮哥自慚形穢。好長一段時間,竟不敢提筆。回首揮哥原有的博文,竟是那樣的浮淺草率!且不說錯別字常有,文理不通,既談不上意境,更談不上品味,真的有污博友的眼球,目不忍睹!春節期間,恰有閒時,狠下決心,仔細品味衆多博友美文,卻是醍醐灌頂,受益匪淺。有感於新浪博客網中九月入畫的精妙詩句,氤氳意境,神來之筆;有感於網易博客中斷腸紅袖的言辭繾綣,揮宏潑墨;有感於悟之墨語的藝術博客那書畫並茂的唯美寫意;有感於枉凝眉·瀟湘妃“心慈則貌美,人善則福多”脫俗境地;有感於墨指含香“清絕西風消瘦罷,自斟瀟灑飲東籬”超凡之態……以揮哥力薦,他(她)們應該屬當代“文化人中的文化人”,揮哥望其項背,學問不止!也爲能有緣相識,而榮幸不已!

在不久的將來,博客文化將會隨着信息網絡的普及,走進尋常人家,而不再是城市領域的一枝獨秀。也必將成爲一種人們交流的重要載體,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植根於這片文化沃土,或彙集於源遠流長的文海墨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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