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俗通史·隋唐五代卷》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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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漢代史學家班固在討論當時各地的風俗時,定義“風俗”稱:“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1]這段話的大體意思是,由自然環境決定的人們的行爲和屬性,稱爲“風”;而由統治者的意願或行爲的影響而形成的習慣,則稱爲“俗”。二者相加,就是風俗。班固對風俗的解釋含有很多科學合理的成分,但是顯然過分誇大了統治者在風俗形成中的作用。如果將統治者(君上)改換爲社會環境,就能更科學地表述風俗的概念。即風俗是指人們在特定的自然環境和具體的社會條件下形成的羣體性的生活習尚。

《中國風俗通史·隋唐五代卷》淺談

風俗是羣體的產物。一個人從生到死,每時每刻都生活在社會風俗的包圍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風俗的支配。從特定的意義上來說,人自身就是風俗的產物,正是人們浸潤於其間而不自知的風俗,決定了人們的思想和行爲方式,並使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的人羣相互區別開來。就普通民衆而言,他們大多也是從風俗的視角來認識不同的國家或民族的。如對於西方人來說,講到中國人,他們的.第一反應很可能是筷子、茶葉和功夫;而日本民族的象徵則是榻榻米、和服及櫻花;對於現代中國的兒童而言,肯德基、麥當勞、漢堡,就是意味着西方。在電視廣泛普及的現代,中國的普通民衆也是從肥碩飄逸,酥胸半露的服飾來認識唐朝,從馬蹄袖、紅頂子和旗袍來區別清朝的。風俗對於認識社會的重要意義於此可見。

從另一方面來說,不管風俗在社會生活中起了多麼重要的作用,它畢竟是通過具體的人的思想或行爲方式體現出來的,如果抽掉了具體的人,也就無所謂風俗了。人們在強調風俗綿延久長、無所不在的影響的同時,往往會忽略它的變動不居的特性,低估人在風俗的發展變化中的作用。與其他一切事物一樣,風俗也隨時處在變動之中。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有些風俗消亡了,有些風俗發展成了禮儀制度的一部分,而有些則一直在民間傳承不絕。雖然對不同風俗的發生、發展、消亡的原因的解釋還非常不充分,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人在風俗面前並不是完全被動,無所作爲的。中國古人從很早起就已認識到了這一點,如《詩經·關睢》“序”中就有“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的說法。《孝經》中也稱“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所謂“移風俗”或“移風易俗”,就是強調人與風俗的關係中人的能動作用,即摒棄那些妨害人們生活的陋俗,闡揚有利於人們心智的風俗,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發展。風俗史的研究一方面固然是爲增進現代人對古代風俗的瞭解,除此之外,爲移風易俗提供借鑑,應該也是風俗史研究的目的之一。

一  隋唐五代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發展階段(公元581-960年),也是風俗史的一個重要轉折期。漢魏舊俗和北朝的胡俗在這一時期得到了進一步的消化和整合,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許多新的風俗,這些風俗對封建社會後期的社會風俗產生了重大影響,有些甚至歷宋、元、明、清,影響一直及於現代。就這一時期社會風俗自身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較爲突出的方面。 ⒈詩歌對社會風俗的浸潤和影響  唐代的詩歌不僅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文化遺產之一,也對這一時期的社會風俗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詩歌滲透了社會風俗的方方面面。

唐代的詩歌並不單純是書齋中的產物,而是生活的一種需要。唐人喜飲酒,而飲酒則離不開詩。他們將飲酒分爲雅、俗兩種,吟詩飲酒爲雅飲,又稱“文字飲”,僅酒令的形式就有二十餘種之多。唐詩中的許多名篇佳制都是在酒宴上所作。所謂“李白一斗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與其說是描寫了個人的性格,倒不如說是表述了一種時代的風俗。

除了飲酒時吟誦唱和之外,這時在廟宇寺院、邸舍旅館、風景勝地都備有供人題寫詩歌的詩板。不但文人每至一地必先題詩,一般民衆每到一地,也總是要先到這些地方瀏覽、傳鈔詩板上的佳作。乘興而題,不脛而走,不數日間就可傳遍各地。如白居易旅途中每至一地,必先在壁上尋覓詩友元稹的近作,他在藍橋驛館壁上發現元稹的詩後作詩稱“藍橋春雪君歸日,秦嶺秋風我去時。每到驛亭先下馬,循牆繞柱覓君詩。”每到館驛,即循牆繞柱觀覽題詩,驛壁題詩在唐人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意義可知。

如果說飲食、行旅都離不開詩的話,唐人的婚禮簡直可以稱得上是“賽詩會”。在普通民衆的婚禮上,有催妝詩、開撒帳合詩、去行座障詩、去扇詩、詠同牢盤詩、去帽惑詩、去襆頭詩、去花詩、脫衣詩、合發詩、梳頭詩、係指頭詩、詠下簾詩、下女夫詞、障車詞等等,名目繁多,幾乎是動必吟詠,無詩不婚。

不僅如此,青樓娼館也是文人們竟相逞弄文才的場所。娼館的牆壁上、失足婦女的箱篋裏,都有狎妓文士留下的詩歌;甚至有些尋春客還將詩歌題寫在失足婦女的身體上。軍將、老粗、失足婦女,甚至小偷,各色人等,不管水平高低,有無文彩,只要稍識之無,都要寫詩自炫。人們甚至將當時人寫的詩畫成圖畫,刺在身上,將自己作爲“行詩圖”而炫耀。

從人們對待元稹和白居易詩歌的狂熱態度上,可以更典型地表現出詩歌在當時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楚、江淮間洎長安中少年,遞相仿效,競作新辭,自謂爲元和體。”“禁省寺觀、郵候牆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其繕寫模勒,炫賣於市井,或因之以交酒茗者,處處皆是。”據說,在村落路旁賣魚肉者,俗人買要胡絹半尺,士大夫買只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