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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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建設階段質量管理

關於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論文

1)監理單位質量管理。項目法人定期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行爲進行檢查,督促其加強自身監理工作規範性,加強工程現場質量控制力度,檢查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監理人員是否有變更,變更是否經項目法人書面同意,變更後人員資格有無降低;旁站、巡視是否到位、記錄是否齊全準確;監理日誌、記錄是否齊全;關鍵部位、工序的旁站是否到位,相關記錄是否完整;監理指令督促執行是否有效,監理指令是否閉合;獨立抽檢是否及時規範、資料齊全,獨立抽檢的頻率、方法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檢測記錄、報告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試驗處理臺賬和應對措施。

2)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項目法人要定期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行爲進行檢查,督促其按合同要求設立現場質量管理組織機構,按規範要求組織文明規範施工,按程序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檢查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主要技術人員等主要人員變更是否經項目法人,監理書面同意,變更後人員資質有無降低;重點,難點工程是否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是否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實際現場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實施;進場材料是否經過自檢,檢測頻率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是否建立不合格試驗處理臺賬和應對措施;標準試驗是否經中心試驗室驗證,並經監理工程師批准;自檢和工序檢驗是否按照規範完成,報告提供者是否具有資格;工程施工原始記錄是否齊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是否落實,記錄是否齊全;是否嚴格執行監理指令,質量問題的整改是否落實;內業資料是否規範、符合要求,且與工程整體進度一致。同時檢查施工單位是否落實標準化工地建設,特大橋及特殊結構形式橋樑監控量測、隧道工程監控量測和超前地質預報、混凝土養護、路面工程混合料養生等工作開展是否及時規範。

3)工地試驗室質量管理。項目法人定期對監理和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質量管理行爲進行檢查,督促其按合同要求落實檢測工作條件,規範其試驗檢測工作,着重檢查其檢測數據真實性。具體檢查試驗室主要人員變更是否經項目法人書面同意,變更後人員資質是否降低;試驗室環境是否滿足有關要求;試驗檢測記錄與現場情況是否相符;自檢、獨立抽檢是否及時規範,資料是否齊全,獨立抽檢的頻率、方法是否符合規範和相關規程要求;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試驗處理臺賬,處理結果記錄是否完善;試驗設備是否及時檢校,資料是否齊全,儀器設備使用登記是否與試驗記錄吻合;試驗檢測數據是否真實、有效。

4)特殊項目檢測管理。對於如樁基檢測、橋樑及隧道監控量測和超前地質預報、荷載試驗等特殊項目,鑑於這些項目的重要性,項目法人應實行委託檢測管理,制定配套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委託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工程變更管理。對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各類設計變更,項目法人應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和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門的相關變更管理規定,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和監理人員商討,協調相關設計單位實施工程變更。

6)各工程參建單位質量要求。項目法人應按照合同對設計、監理、施工、檢測等工程參建單位進行管理,使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全面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工程公路建設過程中,一旦發生質量事故,項目法人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和上報。

2工程驗收質量管理

工程驗收是對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工程質量是否滿足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規定,公路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工程驗收一般分爲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項目法人在各階段的作用有所不同。

2.1交工驗收

交工驗收是指工程項目完工且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後項目法人應在公正、科學和真實的原則下,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檢測等參建單位對已完工程進行的驗收。其主要工作爲:檢查合同執行情況,施工單位自檢報告、總結報告及其資料,監理單位平行抽檢資料、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檢查工程完工數量是否與批准的設計相符,是否與工程計量數量一致,審查有關資料,包括主要產品質量的抽檢檢測報告;檢查合同是否全面執行,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做結論,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簽署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根據相關規定對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的工作進行初步評價。交工驗收完成後要及時總結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並以質監機構“交工驗收質量檢測意見”爲基礎,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做結論。對於交工驗收時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等方面的問題,項目法人要督促施工單位在限期內儘快處理完成。

2.2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主要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及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竣工驗收是在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後,爲滿足竣工驗收條件,竣工驗收前通車試運營期間,項目法人督促參建單位對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進行處理,並要求驗收合格;按“公路工程項目文件歸檔範圍”的內容要求,完成竣工文件編制,督促各相關單位完成工作總結報告,並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工程質量檢測鑑定,形成該工程質量鑑定報告。當工程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項目法人應及時提交項目竣工驗收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相關工作。

3結語

在公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的管理是通過監督落實相應各方質量責任實現的,協調組織參建各方工作,監督工程質量按照相關的標準、法規、施工工藝、操作規範等要求執行,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應承擔的質量責任。項目法人在項目實施階段執行主動的、動態的質量控制,對影響項目質量的事件進行分析,採取預按期措施,並在施工過程中隨時進行質量檢查,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採取相應處理措施,保證工程最終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