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思考

學識都 人氣:1.92W

建築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工程施工的特點導致當前大部分施工企業都面臨着施工利潤薄、風險大、工程款拖欠、施工索賠等問題,文章從加強管理、規避風險、清收工程款及有效索賠四個方面闡述施工企業中如何正確運用合同法加強合同管理予以應對。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內容的論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建設單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思考

【內容摘要】本文從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兩個方面入手,淺議了建設單位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並對整個項目工程全過程的影響及應採取的措施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建設單位;施工合同;項目管理

一、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建築領域中,工程施工合同是規範建築市場經濟秩序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履行社會信用制度的重要保障。作爲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能否在整個工程項目的管理過程中,簽訂和履行好工程施工合同,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幾十年以來,我國建築業發展迅猛,衆多建築企業爲生存發展,惡性競爭和不規範運作時有發生,隨之而來的,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所引起的訴訟和仲裁案件,在民商事務糾紛案件中的比例逐年遞增,停建工程、爛尾工程以及豆腐工程在各地層出不窮,這樣不但給本單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給本地區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究其原因,在客觀上有資金不到位、市場機制不健全以及大的空間環境下的不可預見性等因素外,主觀上有法律意識淡薄、決策人失誤、現場管理不嚴等因素的影響。但是,在基本建設管理的整個過程中,缺乏對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是造成上述現象的根本原因。所以在現有市場環境下,加強對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對建設單位節省投資,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目前建設單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招標工程項目的設計任務。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標階段結束後爲完成約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工程項目本身的質量要求、工期期限、工程費用、款項支付、結算辦法、竣工驗收以及索賠和違約條件等要素,內容涵蓋了技術、經濟、法律、管理等許多知識領域,在工程項目管理全過程中處於核心地位,極具特殊性。作爲建設單位的項目主管部門由於管理人員有限,專業單一,層次也參差不齊,直至目前很多施工方面的具體問題還藉助於監理把關。但由於我國現有的.監理行業尚處於摸索階段,使得許多施工監理諮詢還尚未真正形成市場的需求,施工合同的管理問題作爲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組成尤顯突出,其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同簽訂日期滯後,管理流程不規範。中標通知書的發出,就意味着招標階段的結束,按《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但是不少建設單位在實際管理中,合同簽訂日期滯後嚴重,簽訂時間少則數月,多則半年,根據會籤流程,主管部門起草施工合同後需由各個部門(造價、技術、審計、財務、律師)審閱後在合同會審表中籤字,個別部門領導若不在,合同會籤就會停滯,如果提出一些修改意見,主管部門就要反饋信息,再重複洽談,如此反覆多次,不但降低工作時效,有時還會出現個別條款的嚴重紕漏。

(二)合同管理理念淡薄,操作過程缺乏嚴肅性。在實際的整個施工管理中,人們普遍認爲合同管理是由單個部門或少數幾個人的事情,從事技術工作的工程師只管技術,造價部門的造價員只抓預(結)算或工程量清單,材料管理人員只看品牌或出廠合格證,已籤合同形同虛設,完全與合同管理主線脫節,合同意識僵化,缺乏合同管理協作理念,甚至工程已近尾聲,有些專業人員還不知道合同內涉及到自身專業的具體內容,例如,簽證變更認證手續合同一般約定在14日內履行完成,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爲變更審覈通過。但在實際操作中,大都在結算審計階段完成補籤手續,但時過境遷,變更內容已真實難辨,無疑給結算審覈工作帶來巨大隱患。

(三)合同條款嚴謹不足,不斷引發經濟糾紛。合同管理大致可分爲簽訂與履行兩個階段,兩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雙方一旦訂立合同,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更改,雙方都要按照合同的每個條款認真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是合同重要管理的基礎,它約定了承、發包雙方在項目管理整個過程中的三大目標,即質量、工期和費用,並在此基礎上確定雙方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但有些建設單位利用自己在招標中的強勢地位,隨意設置霸王條款,使工程項目無法按合同的內容正常履行。甚至有些違約的責罰力度已超出國家和本地區的法律和條例範圍,形成無效合同。

三、建設單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應採取的措施

(一)轉變管理觀念,提高團體協作水平。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融入全新理念,使之有章可循。所謂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就是從合同簽訂之前到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經濟、技術的履行、變更、索賠、解除、解決爭議、終止的具體經辦者。就管理而言,由於施工合同的標的較大,履行期較長,其內容本身具有複雜性、長期性、特殊性等屬性,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就需要通過各部門(審計、財務、律師)共同參與,更需要本部門的技術、經濟各方人員通力協作,各方人員圍繞項目本身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對合同進行審覈並提出意見或建議,由合同經辦者進行篩選、歸納、反饋、整理,形成一套內容完整,思路縝密的適合於本單位實際情況和特點的合同固定範本。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同時也應要求各專業管理人員(含監理)發揮團隊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在熟悉施工合同的前提下,結合現場的情況,按照圖紙、清單和技術要求,提出不背離合同條款的解決方案。

(二)端正態度,追求雙利共贏。從理論上說,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是通過合同確定的平等的等價交換的經濟法律關係。但在建築業供大於求的市場環境中,建設單位顯然處於強勢地位,雖然雙方所從事的事情是一樣的,但雙方所追求的目的卻不同,一方追求完美的建築產品,另一方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然在施工合同中也會有所體現,比如隨意壓價、縮短工期、延期付款等不合理現象。承包單位爲降低成本,就會在材料、設備上大做文章,最終受到損害的還是工程質量本身。因此,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必須要端正態度,追求雙利共贏。應該對方得到的合理利潤必須給予,同時要求對方完成的也必須得到有效保證。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和履行好施工合同。

(三)努力培養和造就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無外乎要從思想素質和專業素質兩個方面進行,目前很多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多數是造價專業出身,也有的是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參差不齊,懂經濟的不懂技術,懂技術的不懂法律。僅憑用造價或其他單一專業知識去管理合同,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培養一批具有綜合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已成爲建設單位管理和發展的主要瓶頸。概括起來,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得以加強:

1.培養合同管理人員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合同管理是一門很崇高的職業,也是一門很重要和紛繁複雜的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認真簽訂和履行好合同,不但是對工作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因此就要求每一個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從內心深處熱愛它、敬畏它,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覺維護國家利益,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個人三者間的利益關係。

2.努力造就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綜合素質。在當今科技文化發達的社會中,信息資源飛速發展,新知識、新工藝、新技術層出不窮,影響着我們周圍每一個人,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勇於面對,增加緊迫感和責任感,不斷加強自身業務綜合素質的提高。作爲建設單位的人事部門,也應該適應當前新的環境,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建立健全年度培訓和考覈制度,或以其他不同形式,緊密結合本職工作,不斷拓展知識,更新知識,努力造就出既懂經濟,又懂技術和管理的複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