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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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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爲是否符合合同和規範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准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範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後,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週內製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後報總經理批准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爲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並經批准後,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週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後報總經理批准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爲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並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築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並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註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週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並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後由工程部經理負責複查並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結果。

4、對重複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爲和效果。

3、每週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並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後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複查並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結果。

4、對重複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範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採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並採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諮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後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瞭、易於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儘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託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築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並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爲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於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並執行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複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託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爲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並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託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爲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准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爲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後,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並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後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並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後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覈並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後批准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並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後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後,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並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採用未經認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覈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覈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覈檢查採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覈,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覈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爲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於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並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覈檢查,並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准後施行。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誌。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誌。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後,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杆、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覈。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了保證公司項目的安全,順利的施實,保證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司的財產。

二、範圍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與施工現場密切相關的電、安裝、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等內容。

三、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並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爲、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範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倖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 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後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後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檔板或安全網,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所用材料要平穩堆放,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擲物件。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五、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乾淨。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6、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