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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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爲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不動產增值稅稅率

不動產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不動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當期銷售額和11%的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不動產項目,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拓展:不動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不動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原文節選)

第二章:一般納稅人徵收管理

第二節:預繳稅款

第十條:一般納稅人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第十一條: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徵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

第十二條: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第四節:納稅申報

第十四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以下簡稱《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11%的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第十五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徵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第三章: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

第一節:預繳稅款

第十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第二十條: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第二十一條:小規模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或主管國稅機關覈定的納稅期限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第二節:納稅申報

第二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徵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