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情況的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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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組織部《開展20**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的通知》(皖組電明字[20**108號)要求,我市組織部門利用2個月時間,通過全面查閱考察任用相關材料及個人檔案、自查登記、客觀分析總結等形式,對20**年1月以來選拔任用縣處級幹部和部分科級幹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情況的報告範文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是市、縣、鄉黨委、人大、政府XX縣政協換屆年,市委高度重視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結合換屆,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不斷加強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全年共選拔任用縣處級幹部305名,其中,提拔幹部109名(正縣25名,副縣84名),採取常規方式的99名,佔90.8%,公開選拔10名,佔9.2%;交流乾部 58名(提拔交流20名,平級交流38名)。各級領導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幹部隊伍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學習宣傳,提高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

市委結合換屆有針對性地抓好《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深入學習宣傳工作,通過召開常委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等形式,加強對《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學習,堅持把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作爲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點對照檢查和領導幹部理論學習以及年度述學、考學、評學的重要內容。一年來,市委組織部培訓辦班6期,培訓人數達264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86人,縣處級領導班子黨政正職10人,部領導結合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實踐,專題講座。組織部門始終把熟練掌握《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作爲基本功,採取反覆組織學習、觀看錄像片、召開座談會、組織專題培訓和參觀學習、辦研討班等形式,結合工作實際深刻領會,在精通上下功夫。注重廣泛和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進一步促進廣大幹部羣衆對《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瞭解,提高了廣大幹部按章辦事的自覺性。

2、堅持標準程序,認真抓好《幹部任用條例》的貫徹執行

重點把好推薦、考察、決定三關,一是在把好推薦關上,注重對民主推薦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運用,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二是在嚴把考察關上,除認真履行考察必經程序外,積極改進考察方法,如: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社區、服務對象進行考察和公示,廣泛聽取意見,全面掌握擬提拔人選的綜合表現情況。三是在把好決定關上,注意把握三點:1、確定考察對象時,事先書面聽取市紀委的意見,堅持組織部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2、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前,做好醞釀、徵求意見工作。認真聽取部門分管領導意見,對屬人大、政協任免的幹部均注意聽取人大、政協黨組的意見,充分醞釀,爲常委會決策打牢基礎;3、決定任免幹部時,堅持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會,每位同志充分發表意見,全部採取票決的方式,按少數服從多數形成決議。對個別人選分歧較大的暫緩決定。杜絕臨時動議討論幹部,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提名,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上會,沒有經過集體討論的不上報,從根本上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現象的`發生。

3、把握工作重點,切實抓好縣鄉黨委、人大、政府XX縣政協換屆工作

按照省委的統一部署,我市鄉鎮黨委換屆於3月底前、區縣黨委換屆於6月底前、縣鄉人大、政府XX縣政協換屆於今年1月14日前全部完成,並取得圓滿成功。全市7個區縣黨委和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均一次性成功,組織提名的各項候選人均以滿票或高票當選,組織意圖圓滿實現。通過充分發揚民主,即全額定向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對新提名任用人選全面實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好中選優,最後形成的換屆人事安排方案既體現了民意,又符合省、市委有關要求:體現了注重實績、面向基層的用人導向;體現了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態建設成果。切實加強了嚴肅換屆紀律工作,嚴把換屆人選質量關,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從統計情況看,市、縣、鄉“嚴肅換屆紀律情況調查問卷”知曉率均達到100%;對鄉鎮黨委換屆風氣測評中,全市總評好的達 97.69%;對區縣黨委換屆風氣測評中,全市總評“很好”和“好”兩項比率之和達100%;對市委換屆風氣測評中,總評“很好“和“好”兩項比率之和也達到了100%,得99.67分,全省平均爲96.08分,我市高出全省平均值3.59個百分點。

換屆後,7個區縣委領導班子平均年齡爲44 歲,較換屆前下降1.2歲,其中:40歲以下的11名,35歲左右年輕幹部6名,均比換屆前增加5名;大專以上74名,佔l00%,大學以上69名 (其中研究生8名),佔93%,比換屆前增加2.1%;女幹部7名; 提拔縣處級幹部27名,其中20名有基層和鄉鎮一線工作經驗。7 個區縣政府領導班子平均年齡43.1歲,較換屆前下降1.8歲,其中:45歲以下33名,佔67.3%,35歲左右7名,佔14.3%;大專以下11名,佔22.4%;大學以上38名(其中研究生7名,博士1名),佔77.6%;女幹部9名;29名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等領導工作經歷。通過換屆,區縣各領導班子的年齡、知識和專業結構得到了優化,班子的整體功能得到了加強。

4、積極改革創新,不斷提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

圍繞((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努力在重點改革項目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斷改進和完善幹部考覈工作。在區縣換屆期間,按照科學發展觀考覈評價體系,對考察工作進一步細化分解,對區縣黨政班子開展了民意調查,並通過統計部門對相關區縣進行了實績分析,加強其成果運用的改革創新。二是不斷深化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權。適時召開市委全委會推薦幹部,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按照省委組織部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探索建立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的調研工作,不斷擴大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度,進一步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四是積極探索和加快推進競爭性選拔任用幹部工作。採取市、縣聯動方式,公選一批縣處級和鄉科級領導幹部。研究制定了《XX市20XX年面向全市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幹部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公選10名縣處級領導幹部,嚴格按照公選規定和《工作方案》要求,並全部採取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方式,形成任職人選,目前公選工作已圓滿完成,所產生的人選已正式任用到位。紮實推進市直機關科級領導職位競爭上崗工作,研究制定了市直單位中層幹部交流輪崗“雙十計劃”(即選擇10個市直綜合部門開展中層幹部跨部門橫向交流,選擇10個市直重要部門開展中層幹部內部輪崗交流),力爭取得實效。五是加大優秀年輕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培養使用力度。轉發省新進公務員到基層掛職鍛鍊實施辦法,紮實推進市直機關新進公務員到基層掛職鍛鍊工作。堅持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一線培養鍛鍊,繼續選派了5名年輕幹部到高鐵新區掛職項目專員;選派21名建設幹部到鄉鎮擔任村鎮規劃建設指導員,目前,市直共有78名幹部在重點項目和基層一線掛職鍛鍊。六是紮實推進有關人事制度改革問題的解決。統籌推進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將省委巡視組對我市市、區縣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巡視檢查反饋情況列入市、區縣委組織部巡視整改方案,在三區四縣全面深化拓展科學規範和有效監督區縣委書記用人行爲試點工作,探索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監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5、拓寬監督渠道,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工作

嚴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十不準”紀律,做到將監督檢查融入幹部選拔任用日常工作中,實施全過程監督,使監督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一是認真落實“四項監督制度”,認真組織開展2010年度市委和各區縣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市及各區縣的各項滿意度分值較上年度均有提升,並全部超過全省平均值;完成對XX縣、XX縣縣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情況的離任檢查; 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年受理區縣委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8人次,有3人被暫緩任用。二是認真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杳。從工作實際出發,適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自查和重點抽查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督促各地各單位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辦事,確保《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落到實處。三是拓寬渠道,發揮羣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作用。爲確保羣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選擇權,充分發揮好羣衆的監督作用,認真執行幹部任前公示和試用期滿公示制度。進一步暢通12380專用舉報電話,努力構建來信、來電和網上三位一體的舉報網絡,及時認真受理和調查覈實羣衆反映的問題。四是深入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和《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省委組織部《關於對嚴重違規用人問題實行立項督查的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針對《幹部任用條例》檢查中發現和羣衆舉報反映的有關幹部任用方面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查覈,堅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和違規用人問題的發生,選人用人的滿意度和公信度進一步提升,超過全國和全省平均值。

三、主要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市全面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認真紮實抓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有的地方和單位對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自覺性還不夠,缺乏經常性學習的長效機制。二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需進一步深化,《幹部任用條例》的配套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幹部監督制度的執行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今後,我們將着重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力度,健全學習宣傳幹部政策法規的長效機制,重點強化新提拔任用幹部的學習培訓和對外宣傳工作,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羣衆對幹部工作的知曉度和執行 ((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自覺性。二是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幹部任用條例》的配套制度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提升幹部選拔任用及監督工作水平。三是進一步加大幹部監督的執行力度,堅決糾正違反《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行爲,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