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開發的通常程序

學識都 人氣:2.23W

儘管各國保險公司甚至一個國家不同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開發均有自己的特色,但就其通常程序而言,主要包括下列六個步驟。

保險產品開發的通常程序

1.保險市場調查
  保險公司必須先進行市場調查,瞭解保險客戶對新的風險保障的需求及其市場潛力,調查公司原有的經營狀況,從中尋找保險產品開發的方向和設計點。將瞭解到的市場上所關心的、期望的甚至急需的風險防範事項進行研究,從而爲開發能夠喚起消費者需求的保險產品提供思路。

2.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即新產品的開發要與保險企業的精算技術、營銷實力、管理水平相適應,並且通過對新產品的預計銷售額、成本和利潤等因素的分析,判斷產品是否符合企業目標、營銷戰略以及是否能夠有利可圖。保險公司要根據自己的業務經營範圍,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對險種開發進行可行性分析,選擇險種開發的重點,初步構思主要考慮開發什麼保險業務,其內容一般包括險種名稱、業務性質、主攻方向及其與公司現有業務的聯繫等。

3.保險產品設計
  保險產品設計包括核心產品、形體產品和附加產品三個層次的設計。

(1)核心產品。核心產品即保險產品的基本功能或者說對被保險人提供的基本利益。不同的保險產品,基本功能有所不同。這些基本功能又是通過具體保險條款來確定的。由於保險條款是保險險種的主要內容。所以,保險條款的設計便成了險種開發的關鍵環節。有形保險產品設計實際上是保險核心產品的有形展示問題,包括品牌設計、形象設計等。

(2)產品形象。它實際上是企業形象的體現,在設計操作上應與企業宗旨、企業文化、業務特色相吻合,與企業形象相一致。

(3)附加產品。附加產品即保險企業提供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附加利益或服務。可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建立適當的機構和制度,配置適當的人員爲客戶提供諮詢、覈保、承保、防災、防損以及理賠等服務,努力提高產品的競爭力。

4.保險產品鑑定
  保險產品設計完成後,保險公司一般有其專門的險種設計委員會或有關專家顧問諮詢機構對其進行鑑定,其內容主要包括:險種的市場,即業務量大小;險種能否給公司創造效益以及條款設計中有無缺陷等。如果鑑定通不過,則需要重新進行市場調查、可行性論證及條款設計工作。因此,鑑定環節實質上是公司對險種開發部門的設計進行審覈和把關。

5.保險產品報批
  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事先由保險客戶所購買。產品設計是否合理,直接關係到作爲保險消費者的保險客戶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一些國家,險種報批是保險法律規定的一項必經程序。審批保險條款等也是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法定權利,尤其是對一些主要險種更是如此,以便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我國《保險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6.正式進入市場
  經過上述五個程序,保險產品即可投入市場,但對新產品而言,其生命力往往要經過保險市場的檢驗,因此,保險公司產品開發的最後階段便是試辦,待試辦證實該項產品的生命力後再大規模推廣,並爭取迅速佔領市場。另外,再作出正式進入市場決策時,還必須考慮針對已選定的目標市場決定推出的時機、推出的地點。推出時機的選擇往往考慮與目標顧客消費時機或消費旺季相吻合,如旅遊意外傷害保險可選擇在旅遊旺季到來之前推出。推出地點的選擇則必須考慮能與目標顧客羣相吻合。

總之,上述程序是險種開發中的通常程序,對於各保險公司而言,其具體步驟與內容可能有所差異。例如,有的公司設有專門的市場調查部門、險種開發部門,擁有一支專門的險種設計隊伍。有的公司則由展業或承保部門負責進行;有的公司藉助於代理人的力量;還有的只是借鑑其他保險公司的條款開展業務。

TAGS: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