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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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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精選6篇)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1

第一條財政所出納人員負責機關現金的收付、保管工作。現金管理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也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第二條財政所應設置專門場所和工具保存庫存現金。

第三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不超過7天日常報銷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開戶銀行

第四條不得坐支現金,大額現金收入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並連同發票及交款單送交相關會計人員記賬。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於第二日送存。

第五條現金開支範圍:

1.未納入工資統發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個人的勞務報酬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隨身攜帶借支的差旅費用(外出人員返回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報賬,不允許長期借款掛賬);

3.零星勞務費用開支;

4.符合有關規定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確有需要採買農副產品、專家評審費等)。

第六條出納應根據真實、合法、完整、手續齊全(要有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財務負責人的簽字)的原始憑證辦理收付手續,並將辦理後的原始憑證移交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有權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不完整、手續不齊全的,應退回經辦人,要求更正。

第七條出納應對現金收支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要將現金實存與賬存相覈對,做到賬款相符。

第八條財政所要不定期檢查現金使用和保管情況,確保現金安全。不準私人借用公款(預借差旅費除外),不得以“白條”抵庫,如有發現,要及時整改,發現盤盈、盤虧的要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支出大於1000元(壹仟元)的,不允許現金支出,全年現金支出數不得大於人員經費預算數的5%。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2

一、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實行“村有、鎮管、縣審計”(村財鄉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督權的分離,由鄉鎮農經站代理會計業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二、規範財務工作流程。

嚴格實行村賬鎮管,取消村集體自有資金賬戶,由鎮農經站統一開立銀行賬戶,分村記賬,分戶管理。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有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有經手人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同意後,加蓋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章,並經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同時籤批後,報鎮農經站審批後方可入賬。嚴格執行村級招待費限額額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20000元,超出限額部分不予覈銷。對有大宗項目建設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政府另行覈定。對各村民小組發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籤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三、實行民主理財。

爲保證農民羣衆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四、強化村集體資金管理。

爲規範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並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充分發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五、全面實行財務公開。

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羣衆監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通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於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羣衆真正明白。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3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爲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覈,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每人每月電話費爲10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複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幹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幹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並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准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幹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菸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爲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爲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覈,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覈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財鎮管制度

1、“村財鎮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爲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覈、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覈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覈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覈查糾正。

5、在村財鎮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財鎮管覈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財鎮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覈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覈,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覈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覈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僞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覈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衆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覈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衆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村級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四次財務收支公佈(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爲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羣衆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衆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覈。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覈,遞交鎮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貴州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鎮財政分局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鎮財政分局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分局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責任。

3、鎮財政分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財政分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鎮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4

一、財務工作由村委會統一管理,執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和規定,實行計劃管理和民主管理。具體由村委會主任抓財務工作,審議和批准各項財務開支。財務人員要按時制定年度開支、預算計劃、做好本村有關經濟方面的統計和各覈算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財務人員必須秉公辦事,遵守財經紀律,敢於堅持原則,同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作鬥爭。有權參與村內一切涉及財務的分議,有權拒絕辦理一切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及有權向村黨支部或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會計人員保持相對穩定,任免和調換必須經村委會集體研究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三、村委會財務人員要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並加強現金、有價證券發票的管理。在每月的8號前由鎮四統一辦委託會計覈對現金、存款。收款使用統一的發票,由會計制單,發票由會計專管。出納員不得以私人名義開戶存款,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出租、出借銀行帳戶。嚴格控制各種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特權私自借款。

四、嚴格執行項目及經濟開支審批手續,一切支出必須取得對方的合法憑證,詳細註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和領導審批。堅持原則,對不合符制度、手續、不真實、不合理的開支,堅決拒絕支付。

五、實行民主理財制度, 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財務人員每季度在財務公開欄上公佈上月的收支情況,接受村民監督。

六、財務人員要持證上崗,會計員、出納員不得互相兼職,不得由村幹部直系親屬擔任。

七、強化固定資產管理,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設立會計檔案櫃,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統一將各覈算單位的各種合同協議、財務計劃、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憑證、帳冊、報表、交接清單、會計資料、票據存根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移交檔案室保存。

九、規範財務管理,統一帳冊、票、據、表、證,統一科目,使用統一的帳簿、單據、記帳憑證和報表。按新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立三帳(現金日記帳、總分類帳、明細帳)。

十、村委會每年實行財政預決、算制度,村委會任期屆滿、主任離職實行審計制度。

十一、村的財務工作接受鎮財務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爲推進村級(所稱“村”含農村社區)財務的規範化管理,進一步理順村級財務管理體制,提高村級資金、資產、資源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會計法》的相關規定及縣政府《關於在全縣鄉鎮街道全面推行村財民理鄉代管制度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推行“村財民理鄉代管”制度。實行村級財務委託代管服務制。各村委會依法與鎮鄉街道代管中心簽定代管協議,形成代管關係,委託鎮鄉街道代管中心依法履行財務代管職責。各村務監督小組負責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

第三條 鎮鄉街道設立農村財務代管中心(以下簡稱代管中心),與鎮鄉街道財政辦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代管中心設主任、代管會計職位。代管中心主任原則上由財政辦主任兼任,代管會計由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根據工作量合理確定人數和人員,但代管會計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並在代管中心工作。

1.代管中心職責。統一代管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統一審覈各村原始收支憑證;統一對各村進行記賬覈算、編制會計報表;統一製作反映逐筆逐項收支的財務公開表;統一管理各村財會資料檔案;承辦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交辦的事項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委託的其他事項。

2.代管中心主任職責。主持代管中心全面工作;完善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做好村收款票據的保管、發放、覈銷、換髮等稽覈工作;審覈村大額度收支和村財務公開資料;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向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紀委(紀工委)和相關部門報告代管工作開展情況。

3.代管會計職責。督促村財務報賬員按時報賬;及時處理村級賬務;審覈村財務原始收支憑證;監督村代管賬戶及資金的使用情況;按期反饋村財務收支情況;協助監督各村財務公開。

第四條 村務監督小組的財務監督職責主要是:監督制訂村財務計劃、財務管理制度;審查村大額度資金開支決策初步方案;審查已經發生的財務收支業務,對不合理開支予以否決;檢查審覈財務賬目,監督村集體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承包、租賃、拍賣情況;監督村財務公開情況,及時向村幹部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向村民代表會議和鎮鄉街道紀委(紀工委)報告村財務監督情況。

第五條 各村設財務報賬員一人,原則上由各村文書兼任,取消村會計和出納。村報賬員主要負責本村財務收支日常登記和財務收支原始憑證的收集、整理、審覈和報送。具體職責是:

1.負責收集本村發生的收支憑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代管中心報賬,並根據代管會計填制的記賬憑證登記一份備查賬目。

2.按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對所收集的發票進行驗收,嚴格把關。

3.每月報賬時,進行一次現金盤點,並將盤點情況書面報代管會計。每年至少與債(權)務人覈對一次債(權)務,做到債(權)務準確無誤。

4.負責按代管中心提供的財務公開表,承辦財務公開的具體工作。

5.負責本村財務票據的領取、管理,對發現的不按規定使用票據和遺失票據的,及時向村支兩委和代管中心報告。

第六條 代管中心代管村財務的主要內容:村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資金的存儲、結算,村票據管理使用,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使用,村賬務的處理,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使用賬務反映等。其中,“村集體資金”包括:

1.村各項收入。村集體所有的耕地、魚塘、林地、果園、機械、廠(場)房、房屋及“四荒”等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經營及拍賣收入;企業上繳利潤,土地補償費,資金利息收入等。

2.上級補助資金。上級財政和有關部門撥付的移民、扶貧、救災救濟、交通、農田水利、病蟲害防治、衛生防疫及村公益事業建設資金,“一事一議”資金、行政辦公經費等資金。

3.專項籌集資金。興辦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原集體積累資金,捐贈資金等。

4.內部往來款項。各種代收、借貸等其它資金,往來尾欠和其它應收應付款等。 “村集體資產、資源”包括:村集體擁有或以投資、貸款和勞動積累形成的建築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林木、果園、農田水利設施、鄉村道路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設施,村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收益形成的資產;村集體擁有的土地、林場、荒田水面、灘塗等資源。

第七條 村財務賬戶管理

1.代管中心按“一村一戶”開設村代管賬戶,到村的各項資金和村裏的各種收入均通過該賬戶進行存儲、結算。

2.代管中心應當將各村賬戶告知監督小組,以利於監督小組監督。

3.村賬戶預留村委會公章、村委會主任私章、代管中心主任和代管會計私章四個印鑑,分別保管,支取劃撥銀行存款時,必須要四個印鑑齊備才能支取劃撥。

第八條 村財務票據管理

1.各村在收取除上級撥入資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專項籌集款和以村名義的借款時所使用的收(借)款票據,由代管中心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統一保管、統一發放。各村不得自制和自行購買其他票據收取款項。

2.村集體各項支出業務應取得有效的原始憑據。支出原始憑據應有具體的'時間、地點、事由、金額、單位、經手人、大額度資金支出的村民主決策贊成人數及比例、村務監督小組印章及成員簽字、村支書和主任簽字,杜絕“白條”報賬。

第九條 村資金收入管理

1.縣級部門、鎮鄉街道撥入村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結算,嚴禁以現金方式進行撥付。資金撥付到位後,代管中心按照上級相關部門和鎮鄉街道資金撥付文件及銀行的收賬通知單按規定及時入賬。

2.各村發生的其他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村財務報賬員應當在3日內將收取的款項存入村專戶;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必須當天存入村專戶。報賬員將資金存入村銀行賬戶後持金融機構交款回單到代管中心辦理票據結報手續。各村在收取款項時,應註明收款事項和金額,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和報賬員私章。各村收取的各項款項不得以現金形式保存。

3.各村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收款不出具收款憑證,嚴禁以收入抵支、坐支,嚴禁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截留、挪用集體收入資金。

4.代管中心按月將各村收入明細情況告知村支兩委負責人、各村報賬員和各村財務監督小組負責人,並向鎮鄉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紀委(紀工委)報告。

第十條 村財務開支管理

1.村日常開支備用金制。代管中心根據各村業務量大小和距離遠近預留500—1000元備用金,用於村日常業務開支。備用金不予支付往來欠款,不予結算在建工程。除備用金外,各村不得以現金形式保留其他資金。

2.村財務支出範圍。包括村組幹部誤工補貼、村辦公費、公益事業支出、救濟扶貧支出、其他支出。

3.村財務支出審批程序。村財務開支包括一般支出和大額度資金支出。一般支出的最高限額由各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但非生產性的一般支出一次最高不得超過300元,生產性的一般支出一次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村級一般支出,村支兩委共同研究決定後,告知村務監督小組,由村黨組織書記和村主任審批。

村級大額度資金支出,按照民主決策的程序進行,即:村支兩委在徵求羣衆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方案,召開黨員議事會、村民民主聽證會、民情懇談會等形成共識,召開黨員大會審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或受益羣衆戶進行票決,85%以上同意的,報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審覈把關。村務監督小組按民主決策的要求進行監督。

4.報賬程序。經手人取得的有效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或蓋章。每月25日“民主理財日”村務監督小組審覈,屬於大額度資金支出的要寫明村民主決策的贊成人數及比例;經審覈,對不合理開支拒付,對合理開支的票據由參加審覈的村務監督小組成員(50%以上的成員參加)簽字或蓋章,並加蓋村務監督小組印章。村書記、主任審批同意,並簽字或蓋章。每月26日至月底爲各村報賬日,村報賬員將支出原始單據報代管中心審覈入賬,代管中心對不符合村級財務民主管理規定的票據憑證要退回重新補辦手續,對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賬。原則上不報銷隔月發票,凡不及時報賬的不得追加備用金。

5.開支款項支付。村級各項開支需要在實施後付款的,要在結算公示、取得有效原始憑證後,由報賬員將審批手續完善的票據統一交代管中心,代管中心會計審覈後才能據實劃撥款項。

需要在實施中分期付款的,要根據預算按進度分期付款。

在沒有取得有效原始憑證前,需要預先支付款項的,分兩種情況處理:預先支付款項在備用金範圍內時,分別按村級一般支出和大額度資金支出的審批程序審批後,支付款項。預先支付款項大於備用金時,分別按村級一般支出和大額度資金支出的審批程序審批後,由村填寫支出預支單,標明用途、金額,屬於村級大額度資金支出的,在預支單上寫明村民主決策的贊成人數及比例;村書記、主任、報賬員、監督小組長簽字或蓋章,加蓋村委會、村務監督小組印章;送代管中心主任審查後報鎮鄉街道主管領導審覈,審覈同意後到代管中心辦理支付手續。

劃撥款項時,金額達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必須有當事人代表到場,才能劃撥款項;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的,必須通過轉賬的方式進行結算,不得以現金進行結算,確需現金結算的,須有鎮鄉街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嚴禁擅自舉債付款,確需舉債,需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否則視爲個人行爲,誰舉債誰負責。

第十一條 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

1.日常管理。代管會計和村報賬員應對村集體資產、資源逐項登記造冊,如實反映其賬面價值,分村建立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設立集體資產資源檔案,並將登記造冊情況和變動情況提供給村務監督小組備查。年底盤點公佈,接受羣衆監督。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挪用、私分、故意損壞、揮霍浪費村集體資產、資源,防止資產、資源的流失。

2.處置程序。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出售、租賃、承包、投資入股等),經過以下六個步驟:

第一步,民主決策。村支兩委在徵求羣衆意見基礎上提出初步方案,召開黨員議事會、村民民主聽證會、民情懇談會等形成共識,提交黨員大會審議通過,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票決,決定招標方案,推選競標領導小組3—5人(羣衆代表應占50%以上),將招標方案報代管中心審查、鎮鄉街道主管領導審覈把關。

第二步,發佈公告。根據民主決策的方案,對外發布競標事項、時間、地點、押金、方式、標底等。

第三步,公開競標。競標領導小組主持招標,村務監督小組派人蔘加,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競標結束後,適時公告競標結果。

第四步,簽定協議。協議由村委會起草,內容經村支兩委、村務監督小組審查後,送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審覈把關後簽定。

第五步,落實協議。協議由村支兩委負責督促落實,村務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對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所獲得的收益,應按照收入管理規定,及時存入村代管賬戶。發生違反協議情況可需變更協議內容的,由村支兩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解決。

第六步,歸檔備查。村支兩委對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過程做好全程記錄,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將相關協議及集體資產處置的票據資料交代管中心,將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相關資料移交鎮鄉(街道)紀委(紀工委)存查。

第十二條 賬務處理

1.各村報賬員根據經審批的村財務事項按規定製度和程序填制支出報賬單、往來報賬單、固定資產報賬單一式三聯。一聯返回報賬單位作爲現金支出和銀行的記賬憑證記載銀行存款賬,一聯與財務事項憑證一同交代管中心會計記賬。代管會計依據各村報賬員報送的憑據登記總賬和各種明細賬,各村報賬員只登記輔助賬和各種登記簿。賬務處理時,各項賬務憑據須有代管中心主任的審查簽字和農村財務票據審覈專用章才能入賬。

2.代管中心會計和各村報賬員每月應按金融機構規定及時與開戶金融機構覈對銀行存款餘額。

3.代管中心每月賬務處理完畢後,應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由代管會計依審覈無誤的賬簿和相關資料編制,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代管的村,一份交鎮鄉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審閱,一份鎮鄉街道紀委(紀工委)備查。各村會計檔案由代管中心分村建立,集中統一管理。

4.在主管部門實行報賬制的,除按村財務支出報賬程序審批、在村級做賬外,在主管部門報賬的開支發票,還必須經主管部門技術監督員簽字,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審查並加蓋公章,由代管中心將發票及附件報主管部門審查,並將其複印件加蓋代管中心印章後交主管部門入賬。

5.實行專賬覈算的,由代管中心分村建立專賬,進行明細覈算。

第十三條 村財務公開制度。村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將代管中心統一製作反映逐筆逐項收支的財務公開表,按照村財務公開程序,準確、完整地向羣衆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第十四條 村“零招待費”制度

1.各村開支中不應當有招待費。各村不得到縣級及以上部門跑項目,不得以村集體名義向縣級部門、鎮鄉街道機關幹部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企業單位送禮品禮金。

2.各鎮鄉街道按當地生活標準確定下村用餐標準,統一印製下村就餐券,由代管中心統一管理和發放。各鎮鄉街道應制定就餐券具體管理辦法,加強就餐券管理。

3.縣級部門機關幹部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企業單位幹部、各鎮鄉街道幹部因公事下村,預計將在村裏就餐的,先到代管中心購買就餐券,下村就餐時必須將就餐券交給供餐戶。

4.每月月底由供餐戶憑就餐券與鎮鄉街道財政辦據實結算資金。

第十五條 鎮鄉街道紀委(紀工委)應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各村財務管理進行過程監督。

鄉鎮財務現金管理制度6

爲切實加強我鄉村級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工作,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針對我鄉各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會向農民或其他單位、個人收取的現金,嚴禁“坐收坐支”,必須在收到現金5日內存入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統管賬戶。

(二)各級各部門撥付給各村委會的資金,各村委會必須首先存入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統管賬戶,超過5日未存入者,將視爲“坐收坐支”和私設“小金庫”。

(三)嚴禁各村委會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如發現私設“小金庫”,除沒收全部違紀金額上繳鄉財政外,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各村委會必須設1名報賬員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經手現金或銀行存款業務。

(五)各村委會在取、轉款時,必須做到手續齊全,並加蓋單位公章和相關責任人的簽章。大額資金的支取、轉款必須通過申報審批,方能辦理。

(六)各村委會賬戶必須留有相關印章,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書寫不規範,印章不齊全,手續不完備的取款、轉款,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有權拒絕辦理。

二、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村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必須堅持量入爲出的原則,嚴禁舉債墊付各種費用;嚴禁舉債用於村級支出;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

三、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一)以村委會爲單位,按照資產的類別,分別建立資產臺賬。明確集體資產的管、用、領,分清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做好登記工作。

(二)購建大額的集體資產,必須按程序申報審批,納入招標程序進行購建。

(三)對重大的集體資產變動必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並報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四、票據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會所有收入一律由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各村開具湖北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統一監製的《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並加蓋五里鄉財經所公章的收據收款方可生效。

(二)嚴禁使用其它票據或白條收費,違者一經發現,除沒收該筆業務收入上繳鄉財政外,並追究黨總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以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對每筆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經辦人註明用途,由村委會主任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簽字蓋章,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四)對手續不完備、票據不規範、內容不齊全的審批單據,村級財務委託代理中心有權拒絕覈銷。

(五)收款收據統一由村級財務委託代理中心實行登記、管理、覈銷。凡作廢未使用的票據一律三聯留存,不得撕毀遺失。

五、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一)審批制度

1、金額1000元以下的各項支出,由民主理財小組蓋章認可,工作片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共同簽字審批報銷。

2、金額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各項支出,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簽字蓋章認可,工作片書記、村黨總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共同簽字審批報銷。

3、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即支出前以書面形式報鄉領導批准,並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同審覈簽字認可,村兩委班子成員集體討論同意,工作片書記、村黨總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共同簽字審批報銷。

4、對上級政府部門劃撥給各村委會的專項資金。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同審覈簽字認可,村兩委班子成員集體討論同意,由工作片書記、村黨總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共同審覈簽字,經鄉長批准報銷。

六、報賬制度

(一)各村委會支出實行報帳制。

(二)一切支出單據必須具備經辦人、證明人、並寫明用途等,經批准後的基本建設支出,必須附有工程合同和結算清單,對重大工程項目還須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預決算報告書等。

(三)各村委會必須按時報賬,逾期不報的,由報賬員自行負責。

七、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一)各村委會必須在人員集中的地方設置財務公開專欄。

(二)每年6月1日——5日,次年1月1日——5日爲各村委會財務公開日。具體公開工作由村委會主任或報帳員負責,公開內容必須真實可靠,並報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存檔備查。

(三)各村委會每半年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如出現一件因財務未公開而引發的上訪事件,懲該村委會幹部人均500元,懲金從年終獎中扣除,同時追究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報賬員的相關責任。

八、民主理財制度

(一)各村委會必須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可從縣、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中選舉產生),村委會幹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至少由3人組成,選舉產生後必須報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備案,接受各級財政和農經部門的業務指導。

(二)每季度末,由村黨總支書記召集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召開民主理財會議,聽取通過本季度村委會的各項財務收支情況,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財務收支單據進行逐筆審覈簽字確認,對有疑慮的財務收支單據,經辦人和村委會主要領導要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說明支出情況,否則,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可拒絕審覈簽字。

九、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