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治安管理的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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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責任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增強我們的責任意識。責任書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年治安管理的責任書(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2021年治安管理的責任書(通用5篇)

治安管理的責任書1

爲了促進特種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治安責任人必須簽訂責任書,並認真履行職責。

2、特種行業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範設施;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證件識別、治安信息採集傳輸設備;並具備其他治安安全條件。

3、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公安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4、特種行業經營者禁止交易、承攬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持有的貴重物品;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

5、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範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範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6、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詳細身份信息,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誌。

7、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

8、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應當嚴格查驗服務對象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

9、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應當如實登記交易物品或者承攬物品的詳細信息。

10、根據《江蘇省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名錄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實行名錄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違法行爲累計記分制管理辦法》,對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制度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經營者實行治安違法行爲累計記分制管理。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爲累記滿12分的單位,一律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從名錄中予以刪除,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抄告行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1、特種行業還應當遵守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安機關等部門的要求合法經營。

特種行業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責任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的責任書2

爲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於經濟建設,爲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範圍,並作爲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紮紮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彙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並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後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範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範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範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爲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範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鬥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並採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爲考覈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並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

基層責任人:

日期:

治安管理的責任書3

爲加強對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從事賭博、吸食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古魯瓦克派出所簽定《治安管理責任書》,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經營場所的負責人是本場所的治安第一責任人,本場所違反治安管理行爲負有治安責任。本場所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

二、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公安機關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檢查、監督場所內的消防安全、安全防範等制度落到實處,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保安人員。

三、場所的營業大廳、包廂等內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消防標準,僱用的人員證件齊全,併到派出所進行登記。

四、加強對本場所從業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提高識別違法犯罪活動的能力,做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防盜等制度,預防違法犯罪活動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五、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和指導,對公安機關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隱患要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六、嚴禁有賣淫、賭博、吸食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爲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發現後必須立即予以制止,並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七、經營場所負責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違法犯罪嫌疑的,不制止,放任不管,又不報告而引發各類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除追究具體行爲人的法律責任外,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場所負責人。

八、本責任書由經營場所所在地公安機關監督執行,監督單位與場所負責人各持壹份並存檔備案。

派出所責任人: 場所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的責任書4

爲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信息採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後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週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註銷或變更手續。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爲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範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範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生。因防範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範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管理,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爲、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爲,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情節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爲,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日期:

治安管理的責任書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號門面 承租人:

爲了進一步落實責任,明確職責,預防犯罪,搞好安全經營、更好地履行創建平安社區的義務,學校與各租賃門店制訂本責任書,嚴格遵守:

一、乙方負責本店經營、消防、員工人身、公私財產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安全防範與治安管理,維護門店和員工安全。

二、乙方應盡職盡責,檢查、預防不安全因素髮生,注意用水、用電、消防安全。雨季注意防汛安全。飲食業要特別注意煤氣使用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

三、乙方要堅決杜絕黃、賭、毒等不良社會現象在本店發生。

四、乙方要堅持安全值班,對本店貴重物品要重點防護,妥善保存,發生丟失損壞,責任自負。

五、甲方按照政府統一安排,對門店安全、防火,文明經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不安全因素,給乙方指出後,應立即進行整改,徹底消滅隱患。

六、由於本店不慎,發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負責賠償。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有效期與租賃期同步。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