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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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通用5篇)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1

甲方:

乙方:

爲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着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後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爲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籤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護人簽字:

幼兒園:

20xx年x月x日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2

爲增強科內職工安全意識,促進科內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結合我科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科內安全工作的總目標是:保持內部的穩定和安全,確保科內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1、堅持以防火安全爲中心,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2、堅持以交通安全爲重點,杜絕重大以上、負同等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無交通死亡事故。

3、加強內部治安管理,減少盜竊案件發生。無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4、無吵架、鬥毆、無理取鬧等干擾正常工作事件。

5、無參與黃、賭、毒及xx組織人員。

二、安全責任

(一)、科負責人責任

1、按照公司與本科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總體要求,鍵全各項管理制度,全面抓好本科安全工作。

2、擬定本科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與科內人員進行簽訂,切實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方針落到實處。

3、加強對科內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工作,增強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切實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4、組織科內人員及時整改科內出現的安全隱患。

(二)、科內人員責任

1、按照本責任書制定的安全目標和相關要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將安全工作貫穿到自己的具體工作中,確保安全。

2、科內人員私有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完善相關手續方可上路行駛,否則一旦出現交通事故,概由要本人負責。

3、科內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座非本單位的機動車輛時,必須注意該車輛及駕駛員的手續是否齊備、有效,嚴禁乘座“三無”車輛。

4、下班時,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辦公室的用電設備的.電源是否已全部關閉,門窗是否鎖好,確定無誤後方可離去。

5、科內放假期間被安排爲值班人員的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科內公有財產不發生盜竊、火災等安全事故。

6、禁止進行“黃、賭、毒、邪”等非法活動,否則因此而導致的後果一律自負。

7、科內人員使用或保管的公有設備和其它物資,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保管。

8、發現科內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即行整改,自己無力整改時應及時向科領導反映。

三、責任時限

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次年雙方續簽之日止。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科負責人與科內人員進行簽訂,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科負責人簽章:

科內人員簽章: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3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師生個人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因此,全校教工要同心同德,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決不能掉以輕心,要警鐘常鳴,抓到實處,要常察細看、消除隱患。爲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維護師生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崗責一致”原則,學校特與全體教工簽定此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簽訂對象:

二、責任期限:20XX年2月——20XX年3月

三、責任目標:全體教工是其本人安全和所擔任工作責任範圍內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強化個人安全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確保安全穩定,杜絕一切因管理不到位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四、責任要求

1、學校實行偶發事件首問責任制,全體教工是偶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發生的偶發事件或者發現學生的危險行爲,每個教師都有責任承擔起阻止、彙報、救護的責任。不論何班學生、有否任課、是否分管,校內校外一旦發現學生的危險、錯誤行爲或有害於學校的人和事,首見教工都應迅速處置,馬上彙報,召集人員解決,學校教工都不應推諉、視而不見、漠不關心。如果發生因沒有盡職的事故,要追究首問教工的責任。

2、全體教工要關注學生行爲。學生出現行爲異常時,要及時詢問、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予以特殊照顧。

3、全體教工必須嚴格作息,及時到崗到位,確保在本職本崗上不出任何安全問題。

4、全體教工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合法權益。必須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對違紀學生實施經濟處罰。

5、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對上課班級所有學生的安全負有全部責任。負責本節課(含早晚自習課和藝體專業課)本班學生的教育教學、偶發事件的處理、安全救護等工作。

(1)做好課前一切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無特殊情況不中途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閒聊或接打手機。

(2)有效控制課堂。課內發生的事件由任課教師自己處理,一般不得將上課時間引發的各類矛盾延伸到課外。若任課教師不能處理的,可請求班主任協同處理。對情況特殊突出的安全事件及時上報年級領導和政教處。

(3)對上課期間缺課或早退的學生認真登記,及時與班主任聯繫,上課期間禁止校外人員找學生,更不允許學生外出。

(4)對各種教學儀器和化學藥品,使用後要妥善保管,實驗課教師要嚴格按規程操作,給學生講清規則要求,教師全程參與,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

(5)體育課及其他室外課,老師要提前考慮場地安全及教學過程中的安全,周密安排,全程參與,不準學生私自外出、到處溜達或提前返回教室。

(6)根據課程特點,有針對性地滲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和行爲規範的養成教育。協助班主任強調“十”個“不準”:不準帶管制刀具和手機到校,不準課間劇烈活動,不準在樓道打跳吵鬧,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與校外閒散人員勾結欺侮本校同學,不準毀損公物,不準敲詐同學,不準爬圍牆,不準食用不衛生的食品、上學放學不準確搭乘機動車輛和各種無牌無證車輛。

(7)上下樓梯:上第二、四、八節課的教師和早自習、第三節晚自習的坐班教師全權負責組織好所在班級的學生在教室前排隊上下樓梯,重點負責相應樓層樓梯拐彎處學生的疏散管理。杜絕學生上下樓梯發生擁擠踩踏x事故。

(8)大型集會:各班要認真組織,按照政教處下發的《綏寧二中集會集散秩序冊》,各班成兩例縱隊依次集會和散會,任何年級和班級均不得放任自流。

五、獎懲:

此責任書適應於全校教工,要求具體,責任明確。請全體教工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時時事事處處落到實處,予以高度重視,時刻不鬆安全弦。此責任書由學校校長與教工簽訂,一經簽訂,立即生效。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無視學生安全造成事故者,學校將按上級文件精神和《綏寧二中教工教育教學事故處理辦法》嚴肅查處,並如實上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學校將其移交政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貢獻、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教工,給予表彰獎勵。

六、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教工各一份,新進教工到崗後補籤。

學校負責人簽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xx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4

爲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覈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着“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覈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設備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繫,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裏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繫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爲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覈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鉤,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爲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5

爲維護校園安全秩序,確保師生安全,提高教師校內駕駛車輛的安全意識,解決教師私家車校外無法停放的實際困難,根據教育體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允許教師私家車在確定的路線和限速的條件下駛入校內固定區域停放,並由學校責任人與各教職工私家車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簽訂對象:本校教職工進入校園的私家車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目標:杜絕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私家車責任人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1、駕車人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交通規則。

2、教師自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駕駛車輛必須以5公里/每小時以下的速度進出校園,無特殊原因,學校課間活動時間嚴禁私家車進出校園。

3、私家車進出校園要早進晚出,謹慎駕駛,注意觀察,慢速行駛,不得與學生搶道。

4、任何情況下,在校園發生車輛與學生碰撞事故,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5、學校在固定區域提供教師停車場所,私家車要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區域,車輛出現碰撞刮擦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校僅提供從大門到停車場所的通道給教職工駕車使用,其它區域嚴禁駛入。

7、私家車嚴禁停放在校園門口和教學區,不得阻礙師生出入;

8、車輛要按時維護保養,保持車況良好,病車不出門。

9、嚴禁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賭氣開車、疲勞開車、超速行駛等。

10、教師私家車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三條:責任追究:如因疏於管理、操作不當、違反責任書第二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私家車車主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由私家車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

4、責任書一式兩份,私家車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私家車責任人(簽名):

主管領導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