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市區學校學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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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市區學校學區劃分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戶籍“劃片、免試、就近、足齡”入學原則;

(二)堅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控制班額(小學46人、初中50人)原則;

(三)堅持戶口簿和居住地房產證相統一優先安排入學原則;

(四)堅持“公開透明、嚴格監督、違規必究”原則。

二、入學對象

宣州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學區劃分

(一)各鄉鎮中心小學負責安排本轄區內適齡兒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學點)入學,中心初中(含分校)負責安排本轄區內小學畢業生入學。

(二)市區公辦學校負責安排本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見附件1);市區定點學校負責接收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三)民辦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按入學辦法選擇入學。

四、入學辦法

(一)市區公辦小學和初中新生入學登記報名辦法:優先安排戶口簿與房產證相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戶口簿的戶主爲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證的持有人爲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其次安排只有戶口簿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戶主是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次安排只有住房房產證(房產證的戶主爲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即父母;車庫、過道房、購房合同及租房居住不在其列)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在學位有空餘、家長有需求,可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接收秋季入學時未滿六週歲的兒童入學(按照出生先後順序錄滿爲止,但不得小於2011年12月31日)。若班額超標,則作相應調整。小學入學新生的法定監護人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出生證等原件及複印件,到所在學區小學登記;初中入學新生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小學學業完成證書等原件和複印件,到所在學區初中登記。工作人員覈對原件,留下複印件,學校初審並公示三天無異議後,報區教體局審覈,由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組織報名、註冊。

(二)繼續完善市十二中“一校兩區”集團化辦學模式,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招生、統一調配師資。南校區負責承擔西林辦事處、飛彩辦事處和鰲峯辦事處城南、張錦、綠錦社區戶籍以及美都新城、銀橋灣、希達小區、翡翠城小區、宛陵湖小區具有市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費義務教育。西校區負責招收西林辦事處、飛彩辦事處戶籍及進城務工子女就近入學的學生,統一享受免費義務教育。

具體方案由市十二中擬定,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執行。

(三)市八中小學部負責接收濟川辦事處東河社區、東橋社區及周邊居住地適齡兒童入學,初中部負責接收濟川辦事處、雙橋辦事處戶籍少年入學。

(四)市六中、市十二中西校區和市八中初中部2017年秋季各招收兩個七年級智慧教育班,繼續開展“電子書包”進校園工作。

(五)奮飛初中負責接收中銳第一城、碧桂園、美都玉府和華夏湖畔小區且戶籍已遷入該轄區的當年小學畢業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具體方案由奮飛初中擬定,報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執行。

(六)擬入市區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其監護人攜帶市區住房證明、務工證明(含正式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手冊、戶口簿等)就近到經常居住地附近定點學校登記,經入讀學校審覈、報教體局審批後,依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錄取。

(七)宣州區(含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境內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其他項目5000萬元(含)以上已開工建設的招商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或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學,且爲非宣州區戶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市政府2011年第51號專題會議紀要精神統籌安排,具體流程由區招商局和區教體局確定。

(八)現役軍人需提交部隊政治機關證明、軍人相關證件、戶口簿等材料。國家工作人員調動和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提交調令、介紹信、戶口簿複印件等材料,區教體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學。

(九)合工大宣城校區教師子女入學按2014年市政府第66號專題會議紀要精神辦理。

(十)根據辦學條件、辦學規模、規範辦學等情況下達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其中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0%以內。民辦學校在招生計劃和班額限制內自主設置班級數和班級人數(見附件2)。市區民辦初中依據本工作意見,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報領導小組審覈、備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參加市區民辦初中電腦派位。

(十一)市區民辦初中招生採取網上報名或到首選學校報名相結合方式,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錄入相關信息。每生可選報兩所初中並註明首選和備選。規定時間內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民辦教育協會組織電腦派位產生新生,邀請部分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到場監督,公證處現場公證。

(十二)參加電腦派位學生家長鬚誠信填報志願。凡電腦派位已被錄取的學生,除回戶籍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外,其他學校不再安排入學。電腦派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在規定時間內(7月31日前)自主招生,報名繳費學生信息每日報送區教體局教育科備案。

(十三)市區民辦初中自主招生和電腦派位招生結果將在宣州教育信息網、有關學校網站和公告欄公示無異議後,上傳省教育廳學籍管理系統申請學籍,嚴格實行“一生一籍、籍隨人走”,杜絕人籍分離。凡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由區教體局責令改正,並依法依紀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並酌情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十四)市十二中、奮飛學校除接收所劃學區免費義務教育學生之外的招生參照市區民辦初中招生辦法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各鄉鎮辦事處、有關單位和學校要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將招生文件、學區劃分、新生名單等相關內容在學校宣傳欄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實行陽光招生,支持社會力量監督,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公信力。

(二)明確職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各鄉鎮中心小學、中心初中負責按時組織轄區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入學。市區各公辦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學區劃分範圍,按時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民辦教育協會要發揮牽頭、組織、協調作用。各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政策負責本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嚴明紀律。各學校要自覺服從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各級領導幹部要模範遵守招生紀律,帶頭執行招生入學政策。招生工作人員要嚴以律己,率先垂範,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自覺接受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要重點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招生過程中吃請、拿回扣等行爲,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六、附則

(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具體工作時間由區教體局安排,7月1日前出臺招生入學工作意見;7月4日前市區民辦初中上報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市八中和十二中西校區智慧教育班7月5日-7日報名,7月12日前完成審批;7月14日前市六中、市十二中(含西校區)完成轄區內小學畢業生招生工作;7月20日前市區民辦學校完成網上報名、自主招生、電腦派位、發放《入學通知書》;7月26日前市區其他公辦學校完成報名登記、資格審查、發放《入學通知書》。

(二)本工作意見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