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師範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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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師範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南京師範大學簡稱南師大,坐落於六朝古都南京市,由江蘇省人民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共建,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2017年南京師範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港澳臺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詳見招生目錄。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四)報名程序
  2017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委託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繫電話:010-82199588。
  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五)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報名時只可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3.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報考點安排,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
  (1)網上報名編號;
  (2)有效身份證件;
  (3)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供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考慮到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以下藝術類碩士專業的考生,須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並參加考試。
序號學院名稱專業代碼及專業名稱研究方向
1音樂學院135101音樂(專業學位)所有方向
2美術學院130400美術學03、04、05、07
3130500設計學02、03、04、05、06、07
4135107 美術(專業學位)所有方向
5135108 藝術設計(專業學位)所有方向
  (七)報考點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鍾慧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聯繫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報名,並在該報考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八)招生專業目錄及招生人數
  招生專業目錄詳見網址:_
  我校招收的港澳臺研究生不佔用國家下達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數由我校自主確定。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一般爲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爲100 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爲150 分);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爲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爲100 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爲100 分)。
  初試均爲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爲3 小時(個別科目可多於3 小時,但不超過6 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藝術類相關專業的考試由我校自行安排。
  時間:2017年4月8日至9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進行。
  (三)複試安排
  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複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具體內容屆時請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上公佈的最新通知。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實施。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於2017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發給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應於2017 年9 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基本學制爲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爲2~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爲2.5~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特別優秀者,可按規定申請提前畢業。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爲3年(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爲4年),在校學習年限(含休學等中斷學習的時間)不超過7年。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國家和我校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獲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獎學金及學費政策
  我校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 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 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參照我校內地考生的標準。
  七、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複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爲的考生,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八、其他
  (一)爲保證考試的嚴肅性,我校對違紀、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評閱。
  (二)考生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報考者,其相關費用不退。
  (三)以上內容如與教育部相關文件衝突,則以教育部相關文件爲準。
  (四)未盡事宜請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
  招生單位名稱:南京師範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319
  網址:
  聯繫部門: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25-85891892、85891893,圖文傳真:025-85891227
  E-Mail:
  詳細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範大學篤學樓404室
  郵編: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