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農林大學面向港澳臺地區碩(博)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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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已經悄然到來了,相關的考研信息也開始公佈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2017年福建農林大學面向港澳臺地區碩(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2017年福建農林大學面向港澳臺地區碩(博)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一、歡迎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士報考我校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1.港澳地區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4.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5.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按照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

(三)報名日期:

1.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四)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五)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佈,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1)本人網上報名編號;

(2)有效身份證件;

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臺灣地區考生需另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

(3)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六)報名地點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編:100081;

電話:010 -68945819;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編: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三、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會計、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管理類綜合能力),均爲筆試。除園林規劃設計(6小時)這門科目外,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爲3小時。

初試外國語滿分爲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爲150分(會計、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爲100分,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爲200分);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二)初試地點、日期

地點:在報考點所在城市進行,具體地點由考生所選的報考點(北京、廣州、香港、澳門四個考點)負責安排(以准考證通知的地點爲準)。

時間: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進行。

(三)複試地點、日期

地點:福建農林大學校內

日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覈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底至7月中旬函寄考生。

五、入學

新生於2017年9月上旬報到入學。具體日期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制

碩士: 一般學制爲2-3年,也可根據需要申請適當延長1-2年;

博士: 一般學制爲4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7年。

七、學費

1.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非全日制(兼讀制)研究生學費參照2017年我校統招碩(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收取。

2. 學生就讀期間可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頒佈的《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5〕325號)和《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6〕129號)有關規定申請獎學金。

八、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九、聯繫方式

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人:黃順容李梅生

郵編:350002 電話:0591-83789215 傳真:0591-8376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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