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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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放寬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更好地支持繳存職工和羣衆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和羣衆權益。結合全市房地產市場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就進一步放寬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關事項出臺了6條“新政”:

湖北十堰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1、提高家庭收入還貸比例。家庭收入還貸比例由現行的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50%提高到60%。

2、提高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比例。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比例,由現行的按繳納房屋交易計稅金額的60%提高到70%。

3、開通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十堰市之外異地繳存職工本人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十堰市繳存職工本人在十堰地區以外購房的,由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後,可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由現行的25年延長到30年。借款人申請貸款年限加本人實際年齡,男不超過65歲,女不超過60歲。

5、放寬裝修貸款條件。①提高裝修貸款額度,十堰城區(含鄖陽區)由現行的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縣(市)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②購房時間由現行的5年以內提高到20年以內。

6、延長購房貸款手續時間。購房貸款手續時間由現行規定的1年以內延長至2年以內可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