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異地醫療保險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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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切實保障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簡化經辦流程,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和就醫後報銷醫藥費用,本月起,我市參保人員一年中有4個月可以辦理醫保異地安置,辦理異地安置後,回贛州市統籌地區內短期居住突發疾病,還可以憑就診醫院入院證明臨時開通醫保卡結算。

江西贛州異地醫療保險如何辦理

辦理時間更充裕

“辦理醫保異地安置的覆蓋範圍爲:戶口遷往贛州市統籌地區外的單位參保退休人員、外派在贛州市統籌地區外長期工作的單位參保在職人員以及在贛州市統籌地區外居住(含探親)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4月1日,市醫保局工作人員稱,異地安置是指長期在外地居住(含探親)的參保人員不需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直接可在當地就醫享受醫保待遇。

贛州醫保異地安置新政有哪些亮點?市醫保局工作人員分析說,此次醫保異地安置新政共有四大亮點,即:覆蓋對象擴大。異地安置條件由原來的在外長期居住一年以上縮減至現在的半年以上,擴大了參保人員覆蓋對象;減少申請材料證明和蓋章。新政減去了親屬關係證明、當地社區蓋章的要求,簡化了經辦流程;一年可辦兩次。經辦異地安置申請、變更異地定點醫院、取消異地安置原來只有12月15日至30日半個月時間,現在延長至每年6月1日至30日、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有4個月的充裕時間,不會出現當年錯過而需要下一年才能辦理的情況;突發疾病有保障。參保人員在安置地因突發疾病,在非本人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應在入院5個工作日內電話告知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參保人員回贛州市統籌地區內短期居住突發疾病的,可以憑就診醫院入院證明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臨時開通醫保卡結算。

此外,新參保登記、異地安置申請或變更異地定點醫院在辦理次月1日生效,取消異地安置在辦理當日生效。從異地待遇生效或取消之日起,醫保經辦機構將凍結或解凍異地安置人員醫保卡在統籌地區內使用的權限。選擇異地定點醫院屬於南昌、吉安相關跨地聯網醫院的,可以在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或省社保中心辦理異地就醫卡,刷卡結算。我市還建立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驗審制度,原則上5年驗審一次,由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未進行驗審的,不予劃入個人賬戶資金,不予報銷醫藥費用。

辦理流程更便捷

我市參保人員如果需要辦理醫保異地安置,要經過哪些流程、提供哪些材料呢?

記者瞭解到,參保人員需在醫保經辦機構領取或在贛州醫保網(http://)下載一式三份的《異地安置人員申請審批表》,填好個人基本信息;在生活地或工作地自主選擇最多3家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作爲本人定點醫院,並在該院醫保科和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有參保單位的需參保單位蓋章;攜帶以上材料、證明,在規定時間前往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新增參保人員需辦理異地安置的,可在辦理新增參保手續時一併辦理。

另外,需要取消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在規定時間交回原有《異地安置人員申請審批表》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即可;變更異地定點醫院,要在規定時間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交回原有《異地安置人員申請審批表》,並提交新蓋章的《異地安置人員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