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全面二孩時代改革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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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抱“二孩時代”,需要修訂的不僅僅是上述幾項法條,還有更多涉及社會公平的改革。

淺談全面二孩時代改革契機

備受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即將進入全國人大審議程序,該草案如獲通過,“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入法。

1983年的十二大,計劃生育被確定爲基本國策。此後二十年間,這項政策被嚴格執行,直到2002年,湖北、甘肅、內蒙古等省份啓動“雙獨二胎”政策;10年後,2013年11月“單獨二孩”政策通過;兩年後,“全面二孩”政策出臺。二十年、十年、兩年,我國計生政策修訂呈現出意料之中的加速度——越來越低的生育率和人口斷崖的現實,已成經濟發展過程中不能承受之輕。

人口政策必須適應我國人口發展出現的重大變化。

從這份修正案草案中,不難讀出“全面兩孩”政策實施的急迫性——元旦擬合法、延長生育假、獨生不獎勵、避孕自主選……但是,“全面二孩”入法了,生與不生,卻不只是法律問題。很多符合生育政策的年輕人在被問到是否會生二胎時表示,想生是一回事,能不能生、敢不敢生又是一回事。有報道說,“單獨二孩”政策實施一年間,全國僅有不足100萬對單獨夫婦提出再生育申請,而此前的官方預計是每年增加200萬人左右。不敢生,除了眼前的經濟壓力,更多是對未來的擔憂——女性是否能保有公平的就業機會?教育、醫療能否福澤更多的孩子?社會能否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說白了,就是未來社會究竟能給人們多少安全感,使人們願意投入時間、財力、精力,撫育下一代。

“全面二孩”政策之下,家庭結構、社會結構、思想觀念等等都將隨之改變,與此同時,醫療教育等社會公共服務需求的.激增使得原本已經尖銳的社會矛盾日顯。“二孩時代”帶來的不只是消費市場的增長,還有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需求等等權利的訴求,這些權利訴求倒逼政府出臺有效應對措施,更多致力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完善。

人口問題催生了“全面二孩”政策,但“全面二孩”政策卻不能只着眼於人口問題本身,單純以提高生育率爲目標,否則“全面二孩”政策非但不會帶來人口紅利,反倒會使社會階層更加固化——富有家庭的孩子將獲得更多上升機會,貧窮家庭卻很難供得起孩子上大學。

未來“二孩時代”的到來,會凸顯現有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中的矛盾和問題,並將社會不均衡發展的疼痛赤裸呈現,這能否成爲完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推力,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