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養老金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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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大家瞭解更多養老金政策,今天小編準備了2017年北京市養老金政策調整,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7年北京市養老金政策調整

2016年1月1日起,爲本市2015年底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8月底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調整內容包括: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爲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爲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爲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體現中華民族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自2007年起,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16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三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羣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573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三是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進行了調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參加2016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