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相關法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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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相關法律注意事項作爲新人也需要去了解一下!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員工培訓相關法律注意事項,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員工培訓相關法律注意事項

企業出資員工去培訓,最擔心的莫過於員工培訓後還沒來得及貢獻其培訓所學,就辭職走人了,爲他人做嫁衣裳而落得“人財兩空”。那麼,如何來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提前預防這種風險呢?概括起來,有兩點:

一是選對人,選擇委派那些較少離職的核心骨幹人才去培訓,從源頭上杜絕培訓風險。

二是做對事,通過有效的機制和策略來防止員工離職,即使離職,也將風險降至最低。通常採用管理激勵貫用手法“胡蘿蔔+大棒”來操作,“胡蘿蔔”就是獎勵和牽引機制(策略),也就是說企業出資送員工出去培訓後,我們要給予一定的期許和採取一些激勵誘導措施,對經培訓合格技術相對提高了的員工,給予期許,經過一定階段或取得一定的業績後升職加薪,以此激勵和牽引他們繼續留下來努力工作。“大棒”就是跟員工簽訂“培訓服務期協議”,從服務期和違約責任方面約束其不能輕意辭職,否則,將承擔不利後果。

討論一、

第一、有出資的才籤協議,未出資的不籤

企業有直接出資的(技術或職業技能)專業培訓,並有支付費用相關憑證的才能跟員工簽訂服務期協議,否則,不能籤協議約定服務期。如企業內部舉辦的入職培訓、崗前培訓、輪調崗培訓等就不能約定,簽了也是與法律相悖而無效。

第二、慎重選擇培訓對象

1、不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委外出資培訓,因爲,按法律規定,即使與其簽訂了服務期協議,試用期員工一旦辭職,企業是不能追究其賠償違約金的。若該新員工表現優秀,確實要出資對其進行委外培訓的,建議先給予辦理提前轉正,將其轉爲正式員工後再與其簽訂服務期協議,這樣追究其違約責任時才合法。(我們有過這樣的操作案例)

2、儘量選擇在企業服務年限長的核心崗位或高級崗位人才,並且在送去培訓之前,對其忠誠度和離職傾向進行綜合評估,從源頭上把關該員工幾乎不太可能離職的方可安排。

第三、培訓前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注意協議內容的約定技巧

1、內容:培訓服務期協議的'內容一般應當包含培訓時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費、服務期、違約情形、違約責任等,核心是培訓費、服務期和違約責任等三項內容。

2、培訓費:爲將企業可能損失降至最低,培訓費可以約定包含直接培訓費用、差旅費、額外的培訓補貼等,但培訓期間的工資不能算作培訓費哦,因爲它是勞動合同約定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正常出勤工資,它不是因該培訓而產生的直接費用,算入培訓費用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3、服務期:服務期要定的合理,我們一般是按培訓費總和5000元約定1年,以此類推(如前不久我們委派一名技術骨幹脫產培訓花費2萬,我們約定的服務期是4年)。另外,還需在此條款里約定“如與勞動合同期限及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有衝突,勞動合同期限延續至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的服務期終止”等字樣內容,以解決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動延續問題。

4、違約責任/違約金/算法:在協議中需說明其在什麼情況下構成違約?支付的違約金是多少?如何覈算?法律規定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培訓費總和。如可以約定“若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培訓後爲公司的服務年限不滿服務期約定的,需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元(培訓費總和),違約金可按約定的服務期以實際已服務年限逐年遞減支付”等字樣內容。違約金=(培訓費總和/約定的服務期)*未履行的服務期,實際覈算中以月爲最小單位。

5、培訓考覈:爲了保證培訓質量,規避培訓無效或效果差的風險,應與培訓機構一起做好培訓的考覈工作,也可培訓後組織公司內部講課評估或對其知識技能轉化進行考覈評估,同時應在協議里約定培訓考覈未達標費用自理的條款,如約定“本次培訓考覈80分以上或取得合格證書爲合格,未合格者培訓費用全部由員工本人承擔”等字樣內容。

第四、注意相關培訓憑證和材料的保存

相關培訓憑證和材料有:詳細的培訓計劃、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培訓合同、培訓期間簽到表、員工培訓總結、培訓考覈結果評估相關標準和表格、員工簽名的培訓服務期協議、培訓發票、差旅費報銷單據等。

討論二:

第一、培訓內容及培訓項目。尤其是涉及到專門性技術培訓,必須在協議中約定培訓的項目及培訓的具體內容。這裏要注意,與工作技能無關的企業文化、戶外拓展培訓,不能算作“專業技術培訓”哦。

第二、培訓的時間。培訓的時間,包括《勞動合同法》在內的相關法律法規均未做規定,可以在工作日,也可以在休息日。培訓協議上注意參加培訓的具體日期,以便存檔。

第三、培訓費用的範圍。這點比較關鍵。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爲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這裏需要注意,培訓期間員工的工資不屬於培訓費用哦,但有的公司,會給予員工一定的培訓補貼,這個可以算做是培訓費用,因爲這個是因培訓而產生的。

另外,要注意保存好培訓機構出具學雜費發票、培訓費發票、員工培訓的差旅費報銷憑證、培訓期間生活補貼的支付證明等。

第四、培訓結束後的服務期。有的公司會在培訓協議的前提中註明:員工參加培訓後,應保證在甲方繼續工作X年以上。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在本協議約定的日期前屆滿的,則勞動合同將自動延期,直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期限爲止。如果在合同期內,以合同期限爲準。

關於培訓服務期的時間長短,主要看公司和員工約定了,貌似沒有關於服務期長短的特別規定。是根據培訓費用的額度來定服務期的,費用越高,服務期越長。在我們公司,一般情況下,超過了3000元的培訓費用,就會約定至少一年的服務期哦。

第五、違約責任。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主要根據服務期時間,按月分攤。

例如:公司培訓的費用爲A,約定的服務期爲2年,應退還的費用=A÷(2×12)×不足年限(月)。

另外,就員工在培訓期間內的相關事項的約定也要引起重視,比如員工自行中止培訓、解除勞動合同;或比如員工在培訓期間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或者損壞公司形象等。

討論三:

服務期協議可以看作是做買賣,爲了更好的生產,有時候會有大筆的成本投入,有的投到設備上,有的投到原材料上,也就有的會投到人員身上。這些投入當然都要保證有更大的產出,設備和材料不會跑,買過來就是你的了,對於會跑的員工,也要籤份服務期協議拴住他的腳,不過如果能夠從根源上加以控制,將成本儘可能節約下來的話當然更好。

這時的節約不是省去培訓,而是把培訓的成本儘可能控制下來,並且減輕員工跑掉的風險。比如,膘哥公司是這麼做的:儘量少使用外訓,在將需要培訓的同批次員工各自的部門和地方召集齊後,請培訓機構回來上大課,這樣可以省掉場地、差旅等等一些費用。

還有一個就是,在有餘地的情況下,要求用人部門儘量選擇老員工來進行培訓,相較新人,他們的流動風險更小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