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居住證簽註是指居住證到期後免去了換證的繁瑣流程,改爲每年簽註一次即可。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深圳居住證續簽辦理條件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居住證續簽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續簽:
一、同時符合在深圳經濟特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爲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2、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爲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已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註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佈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爲條件辦理或簽註居住證。
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辦理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如下:
1、中國公民,爲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2、16週歲以下的中國公民,爲戶口簿;
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爲軍人身份證件;
4、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爲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5、香港、澳門居民,爲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6、臺灣居民,爲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7、外國公民,爲護照;
8、另外根據刑法規定,社會保障卡、駕駛證,護照等也是有效身份證件。
深圳居住證簽註辦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