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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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陷阱層出不窮,那麼如何去規避求職陷阱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

規避求職陷阱

1、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

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爲,都屬非法行爲。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的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但地政府勞動監察大隊直接舉報,事態嚴重緊急時直接報警110,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等。玉溪人才招聘網如發現在本站招聘的用人單位嚮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玉溪人才招聘網將對該單位永久封號!

2、不輕信許諾到外地上崗。

對外地企業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麼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的口頭許諾,一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人販子騙賣,悔之晚矣。

3、掌握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

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一些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4、多種途徑瞭解公司背景。

在求職者正式進入單位之前,想方設法加強對企業的瞭解以免誤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單位招聘一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一些以租用房間作爲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

5、謹慎簽定勞動合同。

與用人企業籤合同時,求職者要三看: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籤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籤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

6、發覺被騙,及時報案,並在媒體曝光。

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對象爲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以下爲一些常見的例子:

1、以高薪爲誘餌  騙人先掏錢

每一位求職者都希望能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因此,一些用人單位就以誇張、離譜的高薪爲誘餌。例如,一家根本就不起眼的公司,開出歡迎社會新人,薪水3000元起這樣誘人的高薪來誘使求職者上鉤。等到求職者辦理入職手續時,對方就會要求應聘者交建檔費、服裝費風險壓金

2、串通醫院分贓 專坑求職者體檢費

據知情人介紹,黑中介經常利用求職者急於找工作又不清楚體檢程序等空子,假裝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依次進行面試、筆試、體檢等項目,向求職者收取近百元的體檢費,通知求職者到其指定的醫院體驗。3天以後,當求職者與黑中介串通的醫院拿到結果時,會被黑中介以不合格等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絕或辭退了,或者增加一些條件讓求職者自己知難而退(例如要求再交費用、改變工作承諾、甚至說工作內容就是當打手來嚇唬求職者等),體檢費則被黑中介和醫院瓜分,求職者只得有苦難言,就算幸運通過了體檢,黑中介也是能拖就拖,應聘者根本沒有工作的機會。

3、黑中介冒充招聘單位

部分黑中介會冒充招聘單位開出誘人的條件,並儘量隱瞞自己中介的性質,要求求職者交納建檔費、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當求職者發現上當要求退還費用時,卻推脫這些是中介收費。按規定,中介機構向求職者收取費用時不得隱瞞自己的身份,不得欺騙求職者。求職者即使要交納費用,也一定要保留好相應票據,以便維權。

4、賺廉價勞動力

一些用人單位看準了求職者特別是畢業生就業心切的心理,以試用期爲名賺廉價勞動力。北京工業大學就業中心於淑芬老師告訴記者,據一些學生反映,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後,以各種理由辭退了畢業生,因爲試用期的`工資低,這些用人單位實際上是在賺廉價勞動力。在不少地方,一些從事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的銷售公司借設辦事處之名,以高年薪招聘市場部經理或業務經理,引來衆多的應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夠試用期,公司卻藉口考覈不過關,一紙通知讓其走人,應聘者也是當了一回廉價勞動力。

有關人士提醒,諸如本廣告長期有效,長年招聘,且報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廣告,求職者一定要小心。

5、剽竊求職者作品

這是求職者遭遇的智力陷阱,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爲名無償佔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勞動成果。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佔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爲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6、扣留證件要求求職者做不正當商業行爲

初次求職者一般經驗缺乏,加之防備鬆懈,因此市場上有人設陷阱,誘騙無經驗的求職者(尤其是學生)從事不正當的商業行爲,或用不當手法扣留求職者保證金、證件等,使索然無辜者受害。

7、薪酬陷阱

一些招聘人員在求職者的詢問下,給出一個含糊的月薪數字,然而在月底兌付時卻多半會說你沒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誤,以此來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8、暗度陳倉收培訓費

有些用人單位實際上暗度陳倉收培訓費,在北京的一些招聘會上,特別是規模小的招聘會,的確有一些手續正規的用人單位,打着招聘的幌子實則爲收培訓費,這些用人單位一下要招幾百人,招完後,對求職者說,上崗要培訓,然後把這些人全部送去培訓。實際上,這些單位和培訓機構私下有協議,培訓結束,只招幾個人。面對質疑,這些單位解釋說,獲得的證書行業內可以通用,求職者有苦說不出。

另外,一些單位收取內部培訓的培訓費,按規定,單位內部組織的培訓,不得向員工收取費用。

12、警惕六類合同陷阱

一類是單方合同用人單位在合同中處處是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條款,無視乙方即勞動者應享受的權益。面對這樣的合同,勞動者應當謹慎簽約。

二類是押金合同用人單位在招工時以種種名目向勞動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內勞動者離職,這筆錢肯定要不回來。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三類是幕後合同一些民營企業在制定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甚至有些合同條款與法規相牴觸。勞動者如果簽訂這樣的合同而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定該合同爲無效合同。

四類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爲了逃避責任,不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提供勞動保護,並提出工傷自己負責等條款。勞動者如果簽下這類協議,無疑是拿自己的性命當兒戲。

五類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並以扣下勞動者人事檔案相要挾。勞動部門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不涉及商業祕密,不受這類合同的制約。

六類是備份合同爲了逃避勞動部門的檢查,個別用人單位私下準備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籤訂,但實際上並未按些執行,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勞動者一定要將自己親筆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收藏好,作爲以後維權的依據。

13、以做公司報表的名譽騙個人(新)

最近已經有很多求職者反映,有幾家企業應聘求職者,招用後就爲公司做報表,然後在報表上做手腳,然後把責任推到求職者身上,要求求職者賠償損失,這其實是一個騙人的過程,請求職者小心。

14、到公司後以鬥地主的形式騙取求職者錢財(新)

也有幾個求職者碰到更讓人討厭的騙錢方式,求職者到公司上班後,公司的人以鬥地主的形式騙取個人錢財,請求職者小心。

總結:招聘中的陷阱多種多樣,需要求職者多多留心,對於天上掉餡餅的事情要保持冷靜,特別是要交納費用的情況,請多諮詢一下身邊的朋友,按國家規定,招聘單位不得向求職者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費用,中介單位收取費用,需有相關資質,並向求職者明確說明,同時請求職者保留相關票據以便維權。另外,求職者最好能夠熟悉相關勞動法規,以便保護自身權益。遇到權益受到侵害時,請及時向主管部門舉報,或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9、暗收違約金

有些用人單位太黑了,簽完協議後,採取卑鄙的手段收取畢業生的違約金。某大學就業部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她說,一些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協議期間採取各種手段逼畢業生主動提出辭職,然後收取違約金,最高的違約金竟達3萬元。

10、借招聘做形象宣傳

一些本來形象不錯或有較好經營業績的企業也假借招聘之名,以因業務發展,年薪數萬,分住房、投保等類似的豐厚待遇招賢納士,實際是借招聘炫耀自己的品牌與實力。在招聘時,對求職者挑三揀四,有的乾脆以條件不合格或人員已滿爲由,不收簡歷,還有一些只是在招聘會上宣傳的企業把收到的簡歷隨手扔到招聘會的現場。對於公司長期招聘一兩個職位的,要小心是否借招聘會在做宣傳。

11、掛羊頭、賣狗肉

實際上一些單位在人才市場掛羊頭、賣狗肉,比如招聘時說招編輯、記者,實則是招廣告業務員。如打出招聘財務總監、工程師等廣告,而實際上卻是做一些一般性的工作。除電話費外,公司幾乎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業務員沒有任何底薪,全靠廣告提成。這類招聘廣告所要招聘的,一般是各種業務員、促銷員。廣告上承諾提供的薪水,往往都比較高,許多求職者很容易爲之所動,招聘單位常常挑出應聘者的種種不足,然後以此爲理由來壓低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