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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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管理制度是很嚴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檢察院合同管理制度,歡迎借鑑閱讀!

檢察院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了規範本院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重大開支檢察長把關或集體研究”的財務管理原則,秉着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 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範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 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後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 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彙總後,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 經批准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 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幹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 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覈定後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覈定後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按審批層級審批後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後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於個人消費行爲,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着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遊山玩水。旅遊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爲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後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 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並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並經領導批准,事先未經批准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 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並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准,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後,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覈。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裏獎勵2000元。

第十二條 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