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範文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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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範文錦集10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公平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輛信息:

1.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3.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

4.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5.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車輛信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

第一條所述車輛出售給乙方,乙方同意買受。

第三條 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價款給付方式: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向甲方先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手續,在車輛過戶至乙方名下後,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剩餘款項;

3.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給付的款項後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一枚。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風險: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將車輛實際交付給乙方,雙方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測記錄;

2.在未辦理過戶登記前,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車輛毀損、滅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在車輛過戶登記前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及債務、抵押等糾紛均由甲方承擔法律後果,在車輛過戶登記至乙方名下後,該車輛所涉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承擔法律後果。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前該車輛無任何債權、債務、產權糾紛,無拖欠車輛行駛所需的各項費用。

第八條 乙方在辦理檢車等事項時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否則視爲違約。

第九條 如甲方不能再雙方約定的時間內配合乙方辦理完畢車輛過戶登記手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配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約定的違約金。

第十條 經雙方協商,如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將乙方已經給付的車輛款項全部退回,乙方同意雙方解除協議。

第十一條 雙方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並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管轄。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章丘市錦工機械有限公司

買受人: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託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後,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高作合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章丘市錦工機械有限公司

賬號:

郵政編碼:250203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受理人: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方: 身份證: 電話:

買受方: 身份證: 電話:

(注:出賣方的房產證上註明的產權人必須都寫上,通常是夫妻)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幢;位於第十層,房號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房地產權證號爲 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國用(20 )字第 號。(或不動產證編號爲 )

第二條 室內設施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金額包含房屋、室內裝修以及部分傢俱家電,裝修明細爲:地磚、牆磚、牆漆、牆紙、吊頂、實木地板、客廳背景牆、燈具及開關面板、窗簾、壁櫥、不鏽鋼水槽、鋁合金陽臺、沐浴房、洗臉檯、五金掛件、套裝門……(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傢俱明細爲:廚櫃、餐桌及六把餐椅、組合沙發一套、二門書櫥、書桌、四門衣櫃……(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第三條 關於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因買受方購置此房屋的核心用途爲讓孩子落戶上學,爲實現合同目的,出賣方應保證 中學( 市 路 號校區)相應的學區指標可以正常使用。

(注:標明地址是爲防止有的學校有多個校區)

第四條 價格

該房屋售價爲(人民幣) 萬元整(不含稅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期限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出賣方應於買受方交付 %房款後辦理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以便於辦理貸款及入學登記等手續,並於全款繳納後一週內交付房屋。

第六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銀行現行利率計算。逾期超過10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下述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3%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超過 日,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 10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出賣方據實賠償。

第八條 關於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如因學區資格問題導致買受方小孩無法在20 年9月1日前報名入學,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追回房款,並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已付款的 15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二次過戶的所有稅、費均由出賣方承擔。

第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房屋辦理交付手續後一個月內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未辦理完成的,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無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及其他債務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費用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除個人所得稅外,出賣方不承擔因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出賣方應在買受方支付全部房款前辦好管道煤氣開戶,保證買受方接受房屋時能夠正常使用管道煤氣。

2、出賣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保證該房屋中現有家電能夠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同意通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3頁,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名):

買受方(簽名):

簽約日期: 20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乙方(買方):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工程機械買賣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挖掘機工程機械概況品牌型號:現代210—5水陸兩用改裝挖掘機。

二、買賣價格:B890,000元整。(現金B八十九萬元整)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買賣的挖掘機工程機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挖掘機工程機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挖掘機工程機械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挖掘機工程機械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系一手原裝機改裝舊機,甲方對於挖掘機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挖掘機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付款方式:

1、乙方現款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交機,乙方驗機;

3、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本合同正式生效。

六、挖掘機工程機械由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給乙方,乙方採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於挖掘機工程機械的運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後即視爲驗收合格。

七、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的運輸、運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挖掘機工程機械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如甲方在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毛坯房事項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 市 路 小區 棟 室的商品房一套,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保證對出賣的房屋擁有完整產權並有權進行處置。

第三條:房屋出售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在付清房款後,甲方應當即將房屋鑰匙及相關證件移交給乙方。

第四條:與房屋買賣及過戶有關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稅、營業稅、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登記費、公證費及土地過戶費用等),無論法律、法規規定是由出賣方還是購買方承擔,乙方均自願承擔,否則甲方有權退還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給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付清購房款後,甲、乙雙方應當在5日內到市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六條:甲方已經交納的房屋維修基金 元、水電煤氣立戶費 元,乙方應當與購房款同時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甲方若違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要求退房,甲方應接受乙方的退房,並完整退回乙方所繳納的購房款和同期銀行利息。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圓整,並負責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乙方若不要求退房,甲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爲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圓整,並負責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合同日期

出租方(簡稱甲方):XXX,男,住址,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XXX,男,住址,身份證號:

買賣合同 篇6

申辦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複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爲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文件;

6、公證機關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房屋的坐落、種類、間數、結構、質量、面積、附屬設備等;

3、房屋價款數額、計價標準等,有國家統一價格的,應執行國家法定價格,沒有統一價格的,由買賣雙方參照評估價格自行議定;

4、付款的時間方式等;

5、房屋騰清及交付的日期;

6、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及其他手續的有關規定;

7、違約責任;

8、其他當事人約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條件,對不可抗拒事件的處理等;

9、合同的簽訂日期、地點、簽字人等。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並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於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爲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xx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註明損失的範圍?)。 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爲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____種約定進行。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爲乙方______(姓名)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爲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須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爲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爲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說明: 1. 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2. 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年___月___日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買賣合同 篇8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探討。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後,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爲,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爲,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爲,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爲,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儘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並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爲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麼,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於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法學論文《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探討》。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覈、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爲,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後,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爲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儘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爲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爲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於售房行爲,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並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並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係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爲(不含稅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由乙方負責。

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同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驗收、審驗無誤後當即向甲方支付車價款。

甲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等。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應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甲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車輛交付後乙方殆於辦理過戶、轉籍手續,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問題概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向湘潭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湘潭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買方:______ 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