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蓋公章和簽字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

學識都 人氣:1.16W

爲了讓大家更加來哦接加蓋公章和簽字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下面蒐集相關的內容,歡迎閱讀!

加蓋公章和簽字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

一、定義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爲。若公司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公司公章的樣式尺寸、使用管理、使用流程都有一定的規定。

簽字:多指在文件、紙張、條幅、或紀念物品上親筆寫上自己的名字。

二、效力

企業或經營性組織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爲是一種代表行爲,無須任何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

公章:是企業法人經工商機關登記備案確認的對世性符號憑證,是企業專用物品,公章的運用只能依附於法人的行爲,即法定代表人的行爲,法人公章一般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工作人員保管,但負責保管公司公章、證件、資料的專職保管人只是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取得合法持有和保管權,並根據公司的授權使用,這些人不是公司印章、證件、資料的所有者。其他人員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爲應屬代理行爲,必須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生效。當事人是法人的,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加蓋法人公章,合同均可發生效力。

根據這一立法精神,對於依法成立的法人來說,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章,合同同樣生效,除非當事人對合同生效的條件有特殊約定或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