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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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農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舉措,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了關於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調研報告,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調研報告

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調研報告範文(一)

爲積極推進我縣的社區建設工作, 2月18日-21日,由民政局領導班子帶隊分組前往9個鎮(辦),採取與鎮主要領導座談,召開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管區書記、村主任座談會,對社區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高青縣作爲沿黃農業縣,總面積831平方公里,人口36萬,其中農村人口30餘萬人。在全縣767個村(居)中,人口在100人以下的18個村,101—200人的113個村,201—300人的172個村,301—400人的138個村,401人以上的326個村。由於社區建設工作起步較晚,受經濟條件制約,社區建設工作滯後,截至目前,全縣共規劃社區66處,其中城市社區3處、農村社區63處(含一村一社區8處,多村一社區19處)。社區工作人員62人,其中,城市社區20人,農村社區42人;資金來源除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30萬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132萬元外,大部分社區建設資金和人員經費有縣財政撥付(或自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推進機制。一是整合社會資源,重點進行推進。成立了縣農村土地綜合利用建設指揮部,抽調精幹人員集中辦公,對農村建設用地進行了科學合理規劃,並集中治理空殼村、非法佔地、亂建亂蓋等。二是實行縣級領導及部門包保責任制,責任到人,現場辦公,解決一線遇到的各類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資金投入。縣政府出臺了相關土地優惠政策,並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於新農村社區建設。對節約的土地增減掛鉤指標,整村遷建的農戶,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了政策和資金保障。

(二)堅持規劃引領,科學合理佈局。2012年初,結合我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農村社區進行了重新佈局,科學確定了農村社區建設規劃,將全縣767個村規劃爲63個新型農村社區,優化了城鄉建設佈局。

(三)突出建設重點,紮實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堅持“成熟一個,改造一個,建成一個”的原則,對城中村,城邊村、鎮級中心村,拆遷村、空殼村等首先進行了社區規劃和建設。一是結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抓好城中村、城邊村社區規劃建設,如:已建成的有苗家村小區、寧家村小區、民主街社區、和平街社區、官莊社區、龍希苑小區、衆城花園小區等,正在開工建設有:建設街社區、李興耀社區、建設街社區、李官社區等。二是抓好鎮級中心村社區建設。充分發揮鎮駐地交通便利、設施齊全、人口集中的優勢,以駐地村改造爲重點,吸引周邊村莊向駐地社區集聚,增強駐地小城鎮的承載功能。如青城鎮的西北街社區、遊園社區、成安社區、常家鎮的三合社區等,均已初具規模。三是抓好部分搬遷村、空殼村的社區建設。合村並居、整合資源,推進集中居住型農村社區建設。如:正在開工建設的蘆湖街道湖南社區、湖北社區、湖東社區、湖西社區、劉春社區、天鵝湖社區等。

(四)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區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垃圾集中收集和污水處理,目前,在已建成的農村社區全部實現了污水管網分流,垃圾集中處理。二是搞好社區道路、水電管網、通訊設施及景觀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達到了亮化、綠化、美化、淨化標準,徹底改變了過去“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生活環境。三是完善了社區管理服務功能。所有新型農村社區都建立健全了社區黨組織和工作委員會,設立了羣衆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羣團組織、物業管理等機構組織,加強了對社區全面工作的管理。

二、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宣傳力度不夠,認識有待提高。一是有的鎮(街道)對農村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對農村社區建設的宣傳力度不夠深入。二是部分幹部和羣衆認識有偏差,瞭解掌握相關政策不夠,三是有的有畏難情緒,工作被動應付,不夠主動,等、要、靠”思想嚴重。四是部分羣衆對農村社區建設的概念認識模糊,認爲“搞不搞新農村與我無關、建不建新社區與我無利”的小農意識嚴重,把新農村建設當成了政府責任,缺乏參與意識和“主人翁”精神。

(二)工作進展不平衡。各鎮、街道農村社區建設進展不平衡,多數社區是從城中村、城邊村、鎮中村等率先啓動的,而邊遠村莊和經濟條件薄弱村莊的社區建設尚未破題。

(三)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設施不夠完善。各鎮、街道都比較重視農村社區住房實體建設,認爲蓋起大樓、村民入住就完成了社區建設的片面思想嚴重,對於供暖、供氣、供電、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教育、醫療、文化、郵政、銀行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統籌考慮不夠或不予考慮,直接或間接影響了農民羣衆日後的生產生活。

(四)社區建設資金不足。目前資金仍是社區建設的制約瓶頸,資金籌措渠道比較單一,社區建設向縱深推進存在很大難度。

三、工作建議

(一)完善組織和制度保障體系。一是建立健全社區工作組織、制度等保障體系。把社區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納入縣委、縣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覈體系。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縣、鎮(辦事處)要成立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辦公室,統一領導,組織本地區的社區工作,制定並落實本地區社區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鎮、辦事處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統籌做好轄區內社區規劃、建設、管理的各項工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做好社區建設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加強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服務機構,拓寬服務內容。根據淄博市《社區建設三年規劃(2009—2012)》的文件精神,加強社區功能建設。一是加強和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到2014年底,鎮、街道辦全部建立起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服務大廳不少於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建立集辦公、黨員服務、文體活動、圖書閱覽、社會保障服務、養老服務、慈善超市、居民學校、青少年活動等場所於一體、使用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的服務中心。對社區辦公服務用房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採取政府投入、城市建設維護費列支、福彩公益金贊助、社會贊助、駐社區單位援助等方式予以解決,也可通過置換、政府調劑、擴建等手段,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整合現有社區資源,使之達到要求,產權歸政府所有。二是建立健全服務機構。凡與羣衆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項目及需社區協助完成的工作任務,由社區內的職能部門和任務單位在社區設立服務機構,配備社區協理員,落實相關經費,組織爲社區居民提供服務。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由任務單位落實人員和相關經費,社區協助完成。三是拓展服務內容。圍繞居民在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救助和優撫服務、養老和助殘服務、應急救助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等5大方面實際需求,強化社區公共服務,促進政府服務職能向社區延伸,打造社區服務平臺,拓展社區服務領域,打造“15分鐘社區服務圈”。

(三)加大投入保障機制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社區辦公經費、社區工作者補貼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採取政府支持、彩票公益金幫扶、辦事處(鎮)投入、社區自籌、社會贊助相結合的辦法。二是加大對福利性、公益性社區服務的投入力度,將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納入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解決社區服務基礎薄弱,資金、場地短缺等突出問題。

(四)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一是依據淄博市社區建設三年規劃的有關規定,拓寬社區工作者來源渠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根據工作量大小,因事設崗,以崗定人,建立社區工作者隊伍。二是探索建立社區工作者管理制度,將社區工作者的工作成績,特別是居民的滿意程度,作爲社區工作者考覈的重要依據。三是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在現有補貼標準基礎上,參照全縣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補貼標準,並按規定爲其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5項社會保險,提高社區工作的吸引力。五是建立社區協管員隊伍(目前,農村均設立了代辦員,建立起了代辦員隊伍,代辦員爲義工)。按照每200戶配備1人的標準,配備社區協管員,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面向社區居民的.各項服務性工作,享受一定數額的補貼。其職責範圍及管理在社區兩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加強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農村社區“十個一”標準,加強農村社區路、水、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不少於500平方米的要求,完善社區辦公、公益性用房爲主體的社區服務中心,保證有70%的面積用於社區服務。

(六)完善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爲依託、專業經濟組織爲基礎、其他社會力量爲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村社區服務體系。

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調研報告範文(二)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轉變農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舉措。爲推進全縣新型農村社區的有序發展,近日,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先後到長山、韓店、黛溪、西董、好生等鎮(街道)進行了調研,瞭解了各鎮(街道)新型社區的建設情況,實地查看了新型社區的進展情況,並與縣直單位、部分羣衆進行了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把這項工作作爲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鄒平的重要內容,按照“鎮駐地村向城鎮集中、壯大中心村、合併偏遠小村、保留特色村”的原則,探索了一條以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以新型城鎮化帶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新路子。截止目前,全縣共開工新農村社區84個,涉及129個村,建築面積312萬平方米,完成投入37.4億元。2008年,我縣被確定爲首批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按照建設模式,我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大致可分爲以下六種類型:

一是城中村改造型:按照先建設安置房、後拆遷安置的原則,統一規劃,將土地徵爲國有後公開出讓,再綜合開發。如北關、黃東、黃西等19個村開始實施,建成公寓樓90棟。

二是村企發展聯合型:社區建設依託企業注資,同時爲企業提供服務,實現村企雙贏。如:韓店鎮西王社區以西王集團爲依託,聯合開河、小言等村建設社區。企業先期注入資金用於社區啓動,村民入住社區後,收回資金歸還企業,置換出的土地由企業優先使用,既解決農村社區建設的資金問題,也緩解企業用地緊張問題。

三是行政村整合型:對規劃不再保留的弱小村、偏遠村,實施規劃控制,引導羣衆向中心村集中,由強村帶弱村、由大村帶小村,村與村合作搞社區建設。如:長山鎮光明社區由小牛、大由等6個村聯合建設;好生街道規劃建設了十大社區,每個社區輻射3—5個村,十大社區全部建成後,可節約建設用地6838畝。

四是經濟強村帶動型:由羣衆出資、村集體出面組織,自發進行以公寓樓爲主的新農村建設,如西董北禾社區、焦橋後三社區。

五是中心輻射型:由企業投資在小城鎮開發建設社區,以優惠價格賣給羣衆,吸引羣衆向鎮駐地集中,如明集鎮四季花園社區。

六是整村遷建型:對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部分村莊,實施整體搬遷。如好生街道李營村建設了7000平方米的公寓樓,64戶居民全部遷入山下新居。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導,多措並舉。各鎮(街道)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出臺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採取政府投入、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等多元化投融資方式,引導企業、民間資本及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如長山鎮規定,羣衆入住社區並及時拆除舊房、上交宅基地,在享受成本價購房的基礎上,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三年分別給每戶每處宅基地3萬、2萬、1萬元的補貼。同時對建成的社區服務中心,經驗收合格後,由鎮財政給予50萬元的資金扶持。好生街道規定,每建設一幢30戶以上的社區居民樓,財政補助10萬元;對達到標準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財政給予10萬元的資金扶持。這些政策的出臺,充分調動了農村幹部推進社區建設和農民羣衆積極搬遷入住社區的積極性。

(二)科學規劃,完善配套。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注重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不斷推進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資源向社區延伸,全縣共建成以一站式服務中心、生活超市、農資超市等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社區服務網點560個,生活垃圾中轉箱265個,基本滿足了社區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大力加強文化娛樂設施建設,每個新型農村社區均建有“三室一點一網一廣場”社區文化活動設施(即圖書閱覽室、綜合文體活動室、文化培訓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基層服務點、基層黨建遠程教育網和文體活動廣場)。同時,全縣新型農村社區全部實現路通、水通、電通、信息通。

(三)典型帶動,強力推進。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紙等宣傳載體,不斷加大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用羣衆身邊的實際案例教育、引導羣衆,進一步提高了羣衆對新型農村社區的思想認識和建設新型社區的信心。同時,制定出臺了《鄒平縣 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條件和步驟,進一步規範了建設程序。

三、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羣衆認識有待提高。受傳統居住觀念影響,農村羣衆形成了相對封閉的生活習慣,且入住社區後生產設備存放的不方便,致使部分羣衆對於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積極性不高。同時,因社區生產生活成本相對較高,加之數萬元的樓房搬遷資金,部分低收入羣衆難以承受,也制約了社區建設的順利推進。

(二)規章制度落實有待加強。《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新型社區要堅持先拆後建的原則,手續完備後方可開工建設。但在實際工作中,受“先拆”羣衆安置壓力大等因素制約,社區建設多爲“先上車、後買票”,先建後拆,在手續不完備情況下開工建設,導致後期因“拆遷難”等因素,出現低水平重複建設、“一村變兩村”等不良現象。

(三)社區建設資金缺口較大。資金短缺仍是新型社區建設的制約瓶頸。目前,新型社區建設的資金籌措渠道相對單一,大部分靠建設方墊資,同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週期較長,資金到位慢,財政扶持資金有限,難以彌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資金缺口。

(四)社區建設土地協調難度大。在國家嚴格的土地政策面前,建設用地難就成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難題。國家雖然給有"增減掛鉤"土地週轉指標,但一方面由於"增減掛鉤"項目審批時間長、指標少,遠不能滿足我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不少村民個人利益至上,還存在一些小農意識和傳統觀念,拆舊還耕工作難度大,進度慢,使"增減掛鉤"政策難以適時充分發揮作用。

四、幾點建議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推進機制。要加強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領導,健全完善聯席會議、一事一議制度和社區建設進度通報等制度,儘量減免各種規費,簡化辦事程序。要明確各級各部門的具體責任,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協調配合、鎮(街道)和村積極運作、農民參與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同時,要加強新型農村社區黨組織建設,成立社區黨組織,由責任區黨書記或從合村並居的村(居)黨支部中選拔優秀人員擔任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加強對社區的管理和服務。

(二)強化資金統籌,形成多元投入格局。要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形成“政府引導、羣衆參與、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資體系,充分引導企業、民間資本參與到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來。要做好增減掛鉤和土地出讓等融資方式,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儘量縮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資金兌現時限。同時,各鎮(街道)要認真研究省、市、縣制定的資金、信貸等優惠扶持政策,積極做好對接工作,最大限度的用活、用好各項扶持政策。

(三)完善政策扶持,積極破解土地難題。要探索完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土地政策,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健全土地調整置換及金融互助等方面的各項配套政策,用足、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用地全部納入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和土地整治項目規劃,從土地流轉、土地入股、土地綜合整治、用地指標週轉及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等方面入手,破解用地瓶頸和拆遷難題。

(四)制定發展規劃,做好設施配套服務。在全縣城鄉一體化規劃基礎上,各鎮(街道)要立足實際,因地制宜,做好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詳細規劃及養老、醫療、計生、交通、環衛、金融、信貸、社會救助、生態環境保護等各項專業規劃。要堅持以人爲本,對農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休閒娛樂、綠化美化等通盤考慮,堅持同步規劃、同步推進,努力建設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配套的新型農村社區。同時,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精品意識,嚴格落實建設管理程序,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確保把新型農村社區建成“民心工程”。

(五)加強監管力度,促進社區規範建設。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暫行規定》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要求,加大對社區建設房屋拆遷、用地指標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度,切實避免“先上車、後買票”、“一村變兩村”的不良現象,促進社區建設規範化、制度化。要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引導條件成熟的村莊先行啓動,嚴禁強推硬上、“一窩蜂”。同時,要根據“宜樓則樓、宜房則房”的原則,打造符合自身實際的社區建設模式,避免“千區一面”。

(六)推動產業發展,轉變生產生活方式。要充分利用居住方式變化對生產方式形成的倒逼機制,出臺優惠發展政策,推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鼓勵、引導農戶將承包地以入股、轉包等形式向合作社和種養大戶流轉,大力發展高效種植業、生態林業、現代畜牧業和休閒觀光農業,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規模化經營。同時,要強化技能培訓,吸引勞動力就近到產業聚集區工業企業就業,扶持羣衆從事二、三產業,幫助社區居民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