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促進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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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促進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呢?有什麼具體內容?

保定市促進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一、職業介紹補貼。

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職業中介機構,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和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人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每人最高不超過12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中介機構在申請職業介紹補貼時,按每位符合免費服務條件的人員每年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計算,不得重複申請。職業介紹補貼申請材料應附:《職業介紹補貼審覈認定表》、經職業中介機構就業服務後已實現就業的人員名冊、接受免費就業服務的本人簽名及《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複印件,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二、職業培訓補貼。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從2013年起,將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期限從畢業年度調整爲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四類人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費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複享受。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指的是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每課時5-8元(可按培訓工種確定),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但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元。對四類人員參加培訓後,培訓合格並通過職業技能鑑定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創業培訓應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

(一)培訓機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對個人申領職業培訓補貼有困難的,可由職業培訓機構代爲申請。職業培訓機構代爲申請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並按簽訂免費協議書人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1至2個學期勞動預備制培訓的,由技工院校代爲申請,技工院校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技工院校可按簽訂免費協議書人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應附:《職業培訓補貼審覈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職業培訓監管情況表》、申請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免費培訓協議書及其《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複印件(進行就業登記的靈活就業證明)或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證明材料,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二)企業申領職業培訓補貼。企業新錄用的四類人員,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最高不超過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企業崗前培訓採取先備案後補貼的方式。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同時抄報同級財政部門。新錄用人員勞動合同履行期滿6個月後,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材料應附:《企業崗前培訓補貼審覈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培訓監管情況表》、培訓人員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經本人簽字的第6個月的工資單複印件、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三、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四類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申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登記證》及複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及複印件、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個人申領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有困難的,可由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根據初次通過職業技能鑑定人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代爲申請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技能鑑定協議書。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代爲申請材料除前款要求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技能鑑定補貼人員名冊、免費技能鑑定協議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及複印件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四、勞務輸出補貼。

職業中介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有組織的向縣外輸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求職者,一次輸出10人以上,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的,可按輸出人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勞務輸出補貼。補貼標準是:向縣外省內每輸出一人補助100元,向省外每輸出一人補助200元,向境外每輸出一人補助500元。勞務輸出補貼申請材料應附:《勞務輸出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勞務輸出補貼人員名冊》及其所列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以及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公示後,財政部門先按補貼標準的60%將資金直接撥付申請機構。履行勞動合同期滿一年後,再按補貼標準補足差額。勞務輸出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複申領。

五、社會保險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覈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爲準,下同)。

1.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各類企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在公益性崗位安排的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承擔部分,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企業(單位)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社會保險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爲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

2.對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30%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社會保險補貼審覈認定表》,由本人簽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確認的、註明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單位、崗位、地址等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憑證、個人銀行賬戶等材料。

六、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申請材料應附:《崗位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崗位補貼人員名冊》及其所列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七、就業見習補貼。

對企業(單位)一次性吸納10人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按月足額發放其基本生活補助的,企業(單位)可每半年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見習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期間高校畢業生的基本生活補助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資金由見習單位和市政府共同分擔。就業見習補貼採取先墊付後補貼的辦法。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審覈認定表》、《就業見習人員名冊》及就業見習協議書、《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和高校畢業證複印件、有見習人員簽字的企業(單位)按月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複印件、見習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八、創業補貼。

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取得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向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創業補貼申請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者《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高校畢業證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銀行賬戶等材料。

九、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對符合貸款條件從事個體經營的個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加上上浮的3個百分點給予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

(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小額擔保貼息貸款申請審批表(用黑碳素筆按表內項目真實填寫,經營項目簡要說明:說明經營前景、經營狀況、月營業額、毛(淨)利潤等);

2、小額貼息貸款申請書;

3、營業執照(要求提供有效期限一年以上,由工商管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4、稅務登記證(要求提供有效期限一年以上由稅務管理部門發放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5、既特行證(按經營項目要求提供);

6、就業失業登記證(需年檢);

7、戶口本(將本人蓋有派出所公章的首頁及本人戶口頁複印在一張紙上,已婚人員同時提供配偶的戶口情況);

8、身份證(要求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注意有效期限,將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已婚人員同時提供配偶的身份證複印件,如過期需讓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

9、租賃協議或自有房產證明(注意期限,如有商場租賃櫃檯需複印商場的營業執照和租賃協議);

10、借款人現居住地的詳細地址證明(房產證或社區證明信);

11、收入證明(按要求填寫完整、規範,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12、反擔保合同(必須到擔保中心由工作人員在場審驗後當面簽署);

13、聲明書(系擔保人配偶填寫,必須到擔保中心由工作人員在場審驗後當面簽署);

14、反擔保人戶口本和身份證(將本人蓋有派出所公章的首頁及本人戶口頁複印在一張紙上,要求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注意有效期限,將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如過期需讓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

15、反擔保人配偶戶口本和結婚證複印件(沒有結婚的,提供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證明信);

16、有限公司、合夥企業還應提供:①在工商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並加蓋工商管理部門的專用章;②成立公司的驗資報告或合夥協議中的出資證明;③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④爲貸款召開的“股東會決議”。

(二)申請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貼息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副本;

3、《就業失業登記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

4、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

5、企業與新招用的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

6、企業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

7、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

8、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稅收政策。

(一)、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二)、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4000元。

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之日起作爲優惠政策起始時間。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爲止。

十一、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

1、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自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爲每人1000元。申請補貼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畢業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畢業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畢業生所在家庭在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須註明享受低保人姓名,與畢業生關係和享受低保時間段等情況)、個人銀行賬戶等,並如實填寫《屆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各高校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通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園進行不少於7天的公示;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求職補貼人員花名冊、求職補貼審覈認定表等材料(附電子版)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2、中小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申請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新增就業補貼。補貼標準是: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15年底。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每半年向人社部門申請新增就業補貼。新增就業補貼應附:《新增就業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新增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

3、中小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是:按其爲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策執行期截止到2015年底。

4、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並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規定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5、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助。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初次領取營業執照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6、小微型企業的租金補貼。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申請材料應付:《租金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租金補貼花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租用合同複印件、個人銀行賬戶等憑證材料。

7、關於入駐創業園區項目的房租物業及水電費補貼。對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項目,可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補貼和一定數額的水電費補貼。創業園區和入駐創業項目均要經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批准,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可由所在創業園區每半年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申請材料應附:《入駐創業園區項目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審覈認定表》、《申請入駐創業園區項目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人員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營業執照或入駐創業園區協議複印件、創業項目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