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就業創業政策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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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市就業創業政策出臺了,有什麼具體內容呢?下面來看看!

邢臺市就業創業政策簡介

一 、 自主創業政策

1、免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農村勞動力和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自取得營業執照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2、個體經營稅收優惠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即9600元。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爲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爲限。執行期限爲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具體包括:1.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 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 畢業年度(畢業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向創業所在地縣級就業服務部門提出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標註“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申請。

3、個人小額擔保貸款

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進城創業農村勞動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轉移創業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網絡創業以及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不超過40萬元確定貸款規模。期限均不超過2年,給予100%的貼息。

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願申請、社區或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審查推薦、經辦擔保機構審覈並承諾擔保、經辦金融機構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4、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因化解過剩產能和治理大氣污染涉及企業失業人員,初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創業者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符合條件人員可於每年12月份,向創業所在地縣級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5、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並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2/3的標準給予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審批期限截至2015年底。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向參保地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6、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助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初次領取營業執照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向創業所在地縣級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7、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於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符合條件人員可於每年12月份向企業經營所在地縣級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8、創業實訓補貼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有創業願望的畢業學年內職業院校學生、有培訓願望的已創業小微企業主參加創業培訓後到創業實訓基地安排實訓的,給予創業實訓基地每人每月300元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9、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房租物業及水電費補貼

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項目,初次創業且持續生產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每戶每年50%的場所租金補貼和水電費補貼,兩項補貼每戶每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期限不超過3年。

按照半年申領一次執行(上半年6月10日前申請,下半年12月10日前申請),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可在規定時限內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二、企業吸納政策

10、企業吸納稅收優惠

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即5200元。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繳納相應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企業所在地(以《稅務登記證》核發地爲準)縣級就業服務部門提出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標註“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和領取《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的申請。

11、企業小額擔保貸款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人員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規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50%的貼息。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按照自願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財政部門複覈後出具《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經辦金融機構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認定由當地科技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2、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

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可每半年向企業參保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13、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畢業2年內(包括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企業爲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費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季向企業參保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三 、 就業援助政策

14、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並按規定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費部分。補貼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按季向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5、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費部分。補貼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按季向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6、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可按規定向參保地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7、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按季向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8、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其實際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符合條件的單位按季向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9、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

對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由高校組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每年6月30日前集中申請。

20、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

生源地系我市戶籍,經有關部門認定爲困難家庭,當年底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申請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補助標準不低於同級民政部門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月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90%補助。

困難家庭認定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2、高校畢業生領取並填寫《河北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調查認定表》,經生源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審覈證明,由縣(市、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困難家庭。

每年1—6月份的每月10日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可向戶籍所在地人社部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1、城鄉技能扶助計劃

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人均年收入在貧困線以下的特困家庭中一名年齡在15週歲至22週歲之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且有就業願望的子女,可申請享受城鄉技能扶助,到承擔技能扶助任務的技工院校上學。學期2年免雜費(包括住宿費、防疫費、宿舍用品費、技能鑑定費等)。

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申請,居(村)委會初審、推薦,街道(鄉鎮)複審及公示,縣(市、區)人社部門進行覈實,逐人建檔、上報,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確定錄取名單,承擔任務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 、 職業培訓政策

22、技能培訓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後,培訓合格並通過職業技能鑑定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按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根據實際培訓課時,結合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按照每人每課時5元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2200元的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符合條件人員可與定點培訓機構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參加免費培訓;培訓補貼由定點培訓機構代爲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3、崗前培訓補貼

企業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最高不超過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可按實際培訓課時給予全額培訓補貼。

崗前培訓採取先備案後補貼的方式,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註冊地在邢臺市區域內的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註冊的企業向市人社部門申請備案,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註冊的企業向縣(市、區)人社部門申請備案。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名冊及所列人員《居民身份證》、勞動合同複印件、依託企業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培訓申請等材料報人社、財政部門備案。新錄用人員勞動合同履行期滿6個月後,按規定申請補貼。

24、創業培訓補貼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有創業願望的畢業學年內職業院校學生、有培訓願望的已創業小微企業主參加創業培訓後,培訓合格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6個月內實現創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按創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創業的,按創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符合條件人員可與承辦創業培訓的定點培訓機構簽訂免費培訓協議,參加免費培訓;培訓補貼由定點培訓機構代爲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5、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勞動預備制培訓實行專項管理和申報制,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當地技工學校相同培訓時間的學費實際收費標準,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在其受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並根據其受訓時間長短髮放。

26、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企業新招用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冀價行費【2006】53號文件或河北省物價局備案的收費標準。

符合條件人員可與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簽訂免費技能鑑定協議書,參加免費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由職業技能鑑定機構代爲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五 、 就業服務政策

27、職業介紹補貼

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會各類職業中介機構,按照經其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並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人數申請職業介紹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120元,每位符合免費服務條件的人員每年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複申請。

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可向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28、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機構一次性勞務輸出補貼

職業中介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有組織的向縣外輸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求職者,一次輸出10人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的,按照輸出人數申請一次性勞務輸出補貼。補貼標準:向縣外省內每輸出一人補貼100元,向省外每輸出一人補貼200元,向境外每輸出一人補貼500元。先按補貼標準的60%將補貼資金撥付申請機構,履行勞動合同期滿1年後,再按補貼標準補足差額。勞務輸出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複申領。

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勞務派遣機構可向機構所在地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29、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企業(單位)一次性吸納10人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按月足額發放其基本生活費的,可申請見習補貼。見習期間高校畢業生的基本生活補助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30、創業服務機構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

創業服務機構通過提供就業指導、創業培訓、專家指導、項目推介等4項以上的創業服務,幫助未就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農村轉移就業人員成功創業,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並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按照每幫扶1人成功創業補助2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服務機構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

市、縣兩級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擔創業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創業服務機構可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