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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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60多年發展,金融租賃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是僅次於銀行信貸的金融工具,現在全球近1/3的投資通過這種方式完成。那麼大家瞭解融資租賃業務?

融資租賃業務手冊

融資租賃業務操作流程

一、項目初審

1.1.向企業介紹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特徵和優勢。

1.2.調查項目是否符合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要求。爲了減少不必要的談判,節省前期費用,承租人或出賣人首先要了解可以採取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原則。

1.3.由準備承租的企業填寫《租賃項目登記表》(或《承租企業基本情況調查表》,代替項目可研報告),租賃公司根據表內項目,按照項目評估條件對項目進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評估。

二、項目評估

2.1.對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取得項目論證第一手資料。

2.2.在租賃公司內部正式立項對,由市場人員撰寫租賃項目評估暨申請報告。

2.3.將評估報告交市場部主管、項目(獨立)審查部門評審,決定項目取捨。

2.4.將項目歸檔立案,以備今後對項目的進程和風險檢測進行對比、控制和調整。

三、商務談判

3.1.談判原則。商務談判的條件一定要和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條件對應,並且不能脫離租賃本質特徵。要求承租人對供貨商的選擇務必貨比三家,特別在售後服務方面對供貨商要有嚴格的要求。租賃公司以商務談判爲主,企業以技術談判爲主雙方在供貨合同上簽字,作爲企業認可商務條件的依據。

3.2.詢價、比價。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雙方共同掌握的供應商資料,向有關廠商發送詢價單。對供貨商的資信情況做充分的瞭解和調查,確定可能的合作對象。對擬合作的設備廠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術、價格、性能、科技含量、備件供應、售後服務和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綜合比較,選定最優廠商。

3.3.商務談判。租賃公司根據項目條件和企業協調製定基本的商務條件和談判方案。租賃公司辦理內部購置租賃物件申請文件。由評估小組對上述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審批,選擇合適的廠商,進行實地商務考察(如有必要),租賃三方當事人進行商務談判。辦理購貨合同審批手續,申領購貨合同號。如果租賃物件是從國外進口時,應由租賃公司向國家商務部申領進口許可證。

四、租賃談判

根據商務條件確認租賃條件:

4.1.根據供貨合同用款期,確定租賃合同起租日。沒有寬限期的可以遞交開證押金或直接付款日期爲起租日即租賃開始日。有寬限期的以用款第一天爲起租日,承租人希望以最後一次用款期爲起租日的,需支付用款期額外利息或將利息攤入租賃成本。

4.2.將所需要的中小企業融資成本費用記錄概算成本作爲計算租金的基礎,當供貨合同執行完畢後,調整概算成本爲實際成本。

4.3.根據當期的市場利率、加上合理利差確定租賃利率。

4.4.根據折舊規定、設備使用壽命和最低租期的限制,確定租賃期和租賃資產餘值。

4.5.根據可行性報告的創造利潤能力,通過租金測算,調整、確定每期租金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4.6.承租人取得擔保單位出具的擔保函(如有必要)。

4.7.承租人到當地辦理償還外匯租金的換匯手續(如果租賃合同約定租金以人民幣結算,則無必要)。

4.8.簽定企業融資租賃合同

4.9.辦理租賃合同審批手續,申請租賃合同號,批准後對外簽字、蓋章,並與購貨合同同時生效

4.10.市場部建立項目臺帳,安排進程;市場部、財務部門建立租賃債權明細臺帳;辦公室建立項目檔案。

五、購貨合同流程

5.1.付款、審單

5.1.1.如果進口租賃物件購貨合同爲一次性付款,沒有寬限期,付款採用信用證(L/C):按購貨合同約定的開證日期開信用證。如果銀行要求提前押付開證資金時,起租日應調整爲動用租賃公司款項那天開始。當接到裝船通知單以及相關運輸單據時,經過審單確認無誤時對外付款。

5.1.2.如果分期、分批付款和交貨或有寬限期時:應以首期動用租賃公司資金爲起租日,付款原則同一次性付款。或以最後一期動用租賃公司資金爲起租日,但必須把前幾期的利息支付給租賃公司或攤入租賃成本。付款原則同一次性付款。

5.1.3.預付貨款和尾款。必須有承租人出具的付款同意書,才能支付給供貨商預付貨款。必須有承租人提供的設備安裝、調試合格證明,才能支付給供貨商尾款。

5.2.運輸、保險。進口租賃物件一般以CIF條件交貨,在購貨合同簽定之後,由供貨商辦理運輸和運輸保險事宜。

5.3.交貨。當供貨商安排完裝船,並將有關單據交給租賃公司時,租賃公司應把運單、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有關單據交給承租人,完成租賃物件的法律移交。

5.4.報關、商檢、提貨。如果租賃物件從國外進口,租賃公司應將有關提貨單據連同進口許可證交給承租人,由租賃公司協助承租人在當地口岸辦理進口報關、商檢手續。承租人負責提貨和到租賃物件安置地的內陸運輸。

5.5.安裝、調試、驗收。由租賃物件供應商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現場安裝調試租賃物件。合格後承租人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給供貨商和租賃公司,如果有必要的話,租賃公司憑此付給供貨商購貨合同尾款。

5.6.索賠。當承租人發現租賃物件有瑕疵或安裝、調試、質量標準等達不到購貨合同規定的要求,立即通知租賃公司。租賃公司協助承租人向供貨商索賠。

5.7.資產保險。在交貨前承租人要以出租人爲收益人對租賃物件投保財產綜合險、機器毀壞險等租賃合同規定的險種。

5.8.資產標識。將租賃物件進行標識粘貼和監督承租人將租賃資產做會計處理。

六、租賃合同流程

6.1.明晰租賃債權。

監督承租人是否將租賃設備列入財務報表,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帳簿。如果建立,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副本,將租賃物件粘貼租賃資產標籤,或噴塗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標誌。承租人按《企業會計準則》文件規定,到主管稅務部門申請通過(非全額)中小企業融資租入設備可享有的折舊政策。出租人調整租賃計算表,列立租金償還計劃書。合同雙方建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會計科目。

6.2.回收租金。

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個月,給承租人發送還租準備書,承租人籌措還租資金。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個星期,給承租人發送還租通知書,如有必要承租人在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在租金應付日向財務部門詢查租金是否到位:如果沒有到位查詢原因;如果近期到位,到位後,計算遲延利息通知承租人支付並追索到位;如果租金正常到位,給承租人開據租賃收據,租金必須由承租人直接以電匯方式支付給出租人,中間不得經過他人轉手。)

6.3.租賃結束處理。

如果租金按租賃合同的約定正常回收,按合同的要求處理租賃物件: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租賃餘值的項目,在收取名義貨價款項後,將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開據銷售發票。承租人憑此將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轉爲本企業固定資產,雙方結束租賃關係。租賃合同留有租賃餘值且承租人願意繼續續租,承租雙方簽定續租合同;租賃合同留有租賃餘值但承租人不願意繼續租賃,出租人收回租賃物件或拍賣或轉租他人。承租人將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移出本企業資產帳簿,不再享受提取折舊的權利。

七、租賃合同管理

7.1.項目歸檔程序

7.2.租金提醒程序

7.3.租金接受程序

7.4.租金催收程序

7.5.項目監控程序

7.6.租賃物件訴訟保全程序

7.7.租賃物件提存程序

7.8.租賃物件索賠程序

7.9.租賃物件標籤

7.10.租賃統計

7.11.財務、業務報表

八、風險監控系統

8.1.商務風險

8.1.1.風險預測。對供貨商的資信進行調查,對欲購租賃物件的先進性、技術壽命及行業市場等進行分析。

8.1.2.風險防範。選擇資信良好的供應商作爲市場合作夥伴,選擇技術先進、質量上乘、價格合理的機械設備作爲租賃物件;儘量採用C.I.F價格,減少裝船風險;選擇資信良好的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意識教育和防範、化解、轉移風險技能的培訓。

8.1.3.風險監控。對資信發生變化的供貨商進行監察,對於不符合供貨合同要求的單據拒絕付款,跟蹤業務進程,監測商務風險。

8.1.4.風險化解。在未支付貨款前發現供貨商有問題應立即終止合同,執行租賃風險監控程序。對於出險事故,及時從保險公司索取補償。在商務階段,發現承租人出現問題時,終止或轉賣購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