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主要鼓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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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出臺了一份文件,鼓勵和支持當前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今後,也許有一大波臺灣青年要搶着來泉州了!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主要鼓勵措施,更多創業政策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創業網。

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主要鼓勵措施

注:臺灣青年原則上爲18~40週歲。

(一)積極吸引臺灣青年來泉創業

1、支持多種形式創業。支持當前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合夥、合作和其他投資方式,在我市數控一代、泉州製造2025、智能設備(技術)、社會服務、文化創意、技術研發、工業設計、電子商務、農業開發、物流配送、傳媒廣告、物聯網、高新技術等行業和領域創業。

2、營造寬鬆便捷的准入環境。臺灣青年在泉設立公司,符合條件的允許直接登記、“先照後證”。

3、加大創業宣傳力度。團市委負責相關創業就業政策的收集彙總,協同市臺辦通過兩岸各類新聞媒體、相關網站、微博、微信平臺和其他新媒體、各種推介渠道定期發佈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信息,對我市青年創業和營商環境、支持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新政策和新舉措進行廣泛宣傳。

(二)扶持創業基地建設

1、鼓勵創建泉州市臺灣青年創業基地。重點支持晉江洪山文創園、晉江“三創”園、福建閩臺農產品市場、泉州臺商投資區等初具規模、條件較成熟的各類園區創建“泉州市臺灣青年創業基地”。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依託現有園區加以規劃建設,設立各具功能、各具特色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

2、完善基地硬件設施。按照屬地原則,各縣(市、區)應優先做好基地供水供電供氣、道路、通訊、網絡等配套設施,強化基地的公共服務,營造適宜臺灣青年創業需求的安商環境。

3、市財政安排示範基地獎勵資金。2016—2018年,市財政每年安排150萬元,對形成臺灣青年集聚創業示範效應的泉州市臺灣青年創業基地給予獎勵。對累計引進8家以上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臺灣青年16人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基地,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累計引進15家以上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臺灣青年30人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基地,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具體獎勵認定辦法另行制定。

(三)給予創業融資扶持

1、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扶持。創業資金不足的臺灣青年,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提供貼息最長不超過3年。

2、創業融資扶持。推動泉州銀行等金融機構爲在我市創業的符合各金融機構准入條件的臺灣青年提供5年以內、單戶額度30萬以內的優惠“臺灣青年創業專項貸款”。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或引進創業投資基金,爲臺灣青年創業提供投融資服務;鼓勵民營企業、行業協會、羣團組織、中介機構和天使投資人等以多種方式爲臺灣青年創業提供融資服務和設備融資租賃。適度提高各類投資業主和中介機構爲臺灣青年創業項目投資服務的風險容忍度。

3、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扶持。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對臺灣青年來泉創業提供融資擔保,其中,爲臺灣青年創辦生產性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擔保額16‰給予風險補償,爲臺灣青年創辦服務類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保額10‰給予風險補償,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區)財政承擔。

(四)加大創業項目扶持

1、項目啓動資金扶持。經評審符合相應標準的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可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投資規模、市場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等,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給予5~15萬元相應類別的創業項目啓動資金扶持。

2、扶持涉農、中小微創業項目。對從事農村規模種養、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精深加工和農產品電子商務等涉農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可優先安排入駐各類農民創業園,享受省、市支持農民創業園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投創科技型、文化創意型及動漫、設計、軟件、互聯網+等行業中小微企業的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優先推薦入駐當地科技企業孵化器,享受支持入孵企業的各類優惠政策。

3、優先支持各類推薦、獲獎項目。優先支持泉州市臺資企業協會、臺灣青年創業協會總會、臺灣的國際青年商會總會、生產力中心、育成中心等其他兩岸青年交流協會和兩岸高校、科研機構推薦的項目;參加兩岸青年各類創意創新創業賽事獲獎的項目。

(五)提供創業輔導服務

1、設立專門工作機構。臺灣青年創業基地所在地政府應指定1個機構,作爲臺灣青年創業輔導的工作機構,負責爲臺灣青年創業提供法律諮詢、項目對接、貸款融資、工商稅務、知識產權等前期服務,提供企業報建和運營期間所需的配套服務,提供投資經營者子女就學、住房補貼、駕照辦理、社保醫療等相關問題的協調服務。

2、推動泉州青年組織、高校發揮輔導作用。鼓勵泉州市、縣(市、區)青商會,泉州市青年創業促進會、泉州市青年電子商務協會等青年創業機構吸收臺灣創業青年加入,加強與泉州市臺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的'聯繫往來,推動組建兩岸青年創業聯盟、青年企業家聯誼組織、創業導師聯合輔導團隊等,共同爲臺灣青年來泉創業提供政策解讀、項目推薦、投資評估、信息諮詢、培訓教育等服務。鼓勵華僑大學、泉州師院、仰恩大學等與臺灣高校開展臺灣青年創業交流,與創業基地聯合開辦臺灣青年創業培訓(班),建立校基(地)創業實(踐)訓(練)機制。

3、市財政安排推薦示範團隊獎勵資金。2016—2018年,市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對推薦或輔導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做出實效的示範團隊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認定辦法另行制定。

(六)鼓勵優秀人才創業

1、鼓勵臺灣科技人才來泉創業。鼓勵臺灣青年在泉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申報我市科技項目,參加我市科技獎勵評選,優先獲得科技經費扶持。鼓勵臺灣地區或國際上獲得各類科技獎的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鼓勵臺灣優秀青年用自己所擁有的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以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在泉州投資。打通臺灣科技初創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通過海峽股權泉州中心互聯網股權衆籌平臺等進行融資。

2、支持泉臺科研合作。鼓勵臺灣青年專家與泉州本地專家合作開展技術攻關、技術轉移、學術交流等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對臺科技合作項目申報市臺港澳及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鼓勵符合條件的在泉臺灣青年創業團隊或創立的企業參加中國創業大賽(福建賽區)暨福建創新創業大賽、泉州市“互聯網+”大學生創業大賽等,按大賽相關扶持政策予以支持。

3、資助人才培訓經費。在泉創業臺灣青年,符合《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若干規定》(泉委〔2010〕53號)引進條件,經認定爲泉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或團隊核心人才的,參加境內外培訓,由市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培訓費用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七)給予經營場地和住房保障

1、給予經營場地扶持。臺灣青年在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內設立公司,所在地政府通過評估可根據不同業態、投資規模、企業經營情況,向臺灣青年提供免費辦公經營場地或租金補貼。

2、提供居住用房或給予租房補貼。支持有條件的基地配套設立人才公寓,提供給臺灣創業青年居住。對入住創業基地自行租房的臺灣創業就業青年,可享受所在地縣(市、區)財政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住房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企業實際運營及補貼對象就業滿1年後按年度認定發放。

3、鼓勵和支持在泉購房。支持在泉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及申請自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原則上自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即可申請貸款,貸款總額可放寬至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政府文件精神另行制定)。符合《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若干規定》(泉委〔2010〕53號)標準,被評定爲泉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或創業創新團隊核心人才的臺灣青年,在創業所在地購置自用住房,原則上按照現有人才政策兌現住房保障政策待遇,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給予30萬元的購置自用住房補貼。被認定爲省級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除享受上述購房優惠條件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從人才專項經費再給予每戶不低於3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貼;被認定爲省級創新創業團隊的,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給予團隊中每人每年4萬元生活補貼(每個團隊支持人數不超過5人、累計年限不超過3年)。

(八)鼓勵臺灣青年來泉實習、就業

鼓勵臺灣青年來泉實習、就業。鼓勵我市用人單位接收臺灣大學生來泉實習,經用人單位申請,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結合實習內容、人數、時間等給予來泉實習的臺灣青年適當的交通和生活補貼。持有臺胞證的臺灣大學生來泉就業,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樣就業創業機會,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九)提供子女就學、社保、補助等服務

1、提供子女就學便利。在泉創業就業臺灣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階段(含)以下教育,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在報考泉州市高中階段入學考試時,享受加分待遇。

2、提供社保補貼。臺灣青年在泉創業並聘用臺灣青年的,本人及所聘用的臺灣青年可同等享受小微企業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政策。

3、給予更多必要保障。對臺灣創業就業青年從境外運抵泉州的必要生產設備和生活必需品予以通關便利。

(十)積極協助申請省上優惠政策

(1)支持各地按照《福建省臺灣青年創業示範基地和推薦示範團隊認定及獎勵辦法(試行)》,創建、申報臺灣青年創業示範基地。對符合省級獎勵標準的基地,積極協助相關基地,按不同檔次向省級財政申請200萬、500萬、1000萬不同等次的獎勵。

(2)對推薦或輔導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做出實效的示範團隊,依照省級獎勵標準,積極協助向省級財政申報不超過100萬元的相關獎勵。

(3)對符合省重點、省優秀的創業項目,協助申報評審。獲評後,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創業扶持。

(4)對符合《福建省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爲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的,落地後幫助申請省級人才專項經費100萬的安家補助。

(5)鼓勵我市用人單位接收臺灣大學生來泉實習實訓,協助向省級人才工作經費申請博士、碩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補助,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