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灣青年大陸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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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現在,國家支持臺灣青年來大陸創業,一則帶動經濟發展,二則爲臺灣大陸的交流溝通提供便捷。

針對臺灣青年大陸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成都高新區針對臺灣青年大陸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爲全方位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吸引更多臺灣青年到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進一步促進兩岸同胞融合發展,全力打造國際創新創業中心,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第一條本政策所支持的是來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臺灣青年及其出資佔企業註冊資本25%以上,且工商、稅收和統計關係在成都高新區的新註冊企業(以下簡稱臺灣青年創業企業)。

第二條本政策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創意等產業領域。

第叄條依託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建立“成都高新區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爲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提供專業化載體與服務支撐。

第四條鼓勵專業化載體服務臺灣青年創新創業。

(一)社會資本在成都高新區新建服務臺灣青年創新創業的專業化載體且具有“新服務、新生態、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等“六新”特徵的,提供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建成運營後,根據其載體規模、入駐企業、服務水準、產業貢獻等,經審覈,每年給予50—100萬元的運營補助。

(二)服務臺灣青年創新創業的專業化載體建設高品質互聯網接入服務的,最高給予建設費用50%的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叄)鼓勵現有基礎條件較好的創新、創意、創業園區以及衆創空間、產業孵化中心等積極服務臺灣青年創新創業,對引進10家以上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30名以上臺灣青年就業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專業化載體,根據載體規模、服務水準、產業貢獻等情況,經審覈,最高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第五條提供項目啓動資金。根據創業團隊綜合能力、項目技術水準和市場前景等綜合評分結果,按照優秀、優良、良好、合格四檔,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創業啓動資金;其中對高層次人才創辦的科技型創業企業,按照優秀、優良、良好、合格四檔,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創業啓動資金,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100萬元的資助。

第六條提供創業支持資金。臺灣青年創業企業成立後叄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分別按照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資金支持,在企業實現銷售目標後撥付。

第七條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對臺灣青年創業企業獲得的資金貸款(含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給予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最高70%的利息補貼、擔保(保險)費最高70%的補貼,單戶企業貼息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八條提供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按照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實際使用面積給予不超過300平方米辦公用房的3年房租補貼,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

第九條提供專利補貼。臺灣青年創業企業榮獲中國專利(外觀設計)金獎、優秀獎,對第一專利權利人分別按照50萬元、20萬元標準給予獎勵。榮獲四川省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叄等獎,對第一專利權利人分別按照30萬元、20萬元、15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獎勵。

第十條支援建立工程技術中心。臺灣青年創業企業成功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服務中心、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補貼。

第十一條支援使用公共技術平臺。臺灣青年創業企業使用經認定公共技術平臺,按照使用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第十二條提供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支持。圍繞成都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重點支援臺灣青年創業企業開展重大、前沿、共性、關鍵、集成技術應用開發專案,根據評審後的綜合評價結果,按照優秀、優良、良好叄檔,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特別優秀的專案可給予200萬元的資助。

第十叄條提供參展經費補貼。支持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參加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和成都高新區管委會統一組織的國際性、全國性和區域性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等各類商貿促進及展會活動,按參展費的70%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

第十四條設立創業風險援助資金。對國地稅關係在成都高新區、創業活動持續1年以上、創業失敗的科技創業企業,其核心團隊成員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未實現就業的,經審覈,對其未就業期間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補貼,最長不超過半年。

第十五條提供“菁蓉公寓”住房支援。對臺灣青年創業企業中無固定居所的臺灣籍員工,提供3年的“菁蓉公寓”住房支援,租金第1年免費,第2—3年減半。

第十六條對於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2年以上且通過成都高新區申報入選了國家“千人計畫”、四川省“千人計畫”、“成都人才計畫”等專案的高層次人才,經評審認定,最高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第十七條建立臺灣青年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長效服務機制。成立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爲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政策諮詢、專案對接、市場拓展、人員招聘、創業輔導、貸款融資、場地租賃等方面服務,協調辦理子女就學、社保醫療居住證等事項;開設“虛擬孵化器”,提供3個月的專案落地線上輔導服務,説明臺灣青年做好項目落地前準備。開通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等事項。成立臺胞驛站,爲臺灣青年在成都高新區搭建聯絡感情、增進交流、共創事業、融入社區的互動平臺。

第十八條鼓勵社會各類企業、機構爲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服務,符合條件者,按照成都高新區相關政策進行扶持。

第十九條本政策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實施過程中,如有與其他現行政策重複的,以本政策爲準,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塬則執行;如遇上級部門新規定,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黨羣工作局商相關部門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