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偶像崇拜的人的存在本體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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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精神的觀點:人的任何一種外在的行爲的表現和評價最終都可以從他的動機中找到原因,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爲他的行爲的內在祕密便是他的意識或無意識層面的心理。是心理內容這個隱祕的指令“遙控”着人。在我看來,精神分析完全不僅僅限於——當然也不應該限於——對漂浮於社會表層的各種文化符號的奇異組合進行探祕尋幽,它的真正優勢在於對這些文化符號所攜帶的信息、對人心的天才洞見。無論如何,任何一種與人有關的社會事件都是在人的衝動、慾望、追求、希望……的支配下進行展開的,各種社會歷史事件的表徵都是人的社會性性格、人的本性、人的社會與生物本能、人的需要與情緒(感)藉助於社會關係、社會機構、社會資源等而進行演繹的------儘管也許進行了渲染和變形-----,因此,離開了心理分析的分析很難說不是對於一種幻覺的分析。在我看來,各種已經發生或將可能發生的社會歷史事件、現象大都具有人的屬性,也即大都可以還原到文化形態,而文化形態則可還原到人的心理,心理更可還原到人本體論意義上的存在維度。也即是說,與人有關的一切實質上便是人的存在問題,通過社會的中介和調動、組合,人在最基本的精神維度上產生出各種複雜的心理,而文化在某種意義上不過是對這些心理內容進行“包裝”、“昇華”、擴展,採用各種語言符號將它系統化、化,最終形成一種“意識形態”反過來作用於人,通過規範人、塑造人、改造人,將其內在的價值判斷、思考方式、事實判斷沉澱入人的心靈深處,改變人的精神結構和人格結構而構成人的存在:人通過文化而發現、確證自身的存在,並獲得安全感。而人類歷史已經證明,社會歷史事件、現象實際上是一種“文化”的事件、現象,通過從文化入手追究到人的存在本體論維度,特別是從人的存在維度和因此維度而產生的人的心理進行分析,在根本上,包裹着社會歷史事件的外衣將一件一件地脫去,而暴露出它誘人的祕密。

;;;; 審視人類撲朔迷離、冷氣森森的歷史,我們既驚歎於金字塔、萬里長城等巧奪天工的傑作所證明的人類的偉大創造力,同時也爲無數次大小戰爭的血腥暴虐、慘無人道的屠殺所震憾。任何一個歷史瞬間都流淌着人的精神暗流,這些精神暗流一次次將人類帶入災難與末日之中。

關於偶像崇拜的人的存在本體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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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是人類的母親,從大自然中脫胎而出後人獲得了生命,他開始具備一個“人”的雛形;依靠理性和文化,他開始踏上通往人的生成的道路。在尼采優美的筆下,人是一個“過程”——一座介乎於“猴子”與“超人”之間的“橋樑”,人的存在本身便是一種不斷生成的運動。在黑格爾的語境裏,從大自然中分裂出來的人的存在歷程對應於“絕對精神”的“異化”,在未達至重新與自然相統一的時刻,人的存在便相當於“絕對精神”在運動中的“反題”階段。而馬克思認爲,人的誕生僅僅意味着他像一道靈光喚醒沉寂億萬年的大地,私有制以及國家暴力機器等超人異化實體和力量使人異化變成“非人”,“真正的人”存在於未來的“自由人的聯合體”,而以國家和統治的存在爲特徵的“人類歷史”不過是真正的人類歷史的“史前時期”。這些思想家不約而同從各個不同的層面和視角都看穿了人存在的缺憾和有限。人脫離母體確實意味着他的生成,但同時也意味着孤獨、無助、焦慮和不安。神祕莫測、陌生危險的世界使他只能在“顫慄”中體味着深深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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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脆弱的精神和主體性只能在“自由”的重負中分崩離析。因此他急迫地想重新返回母體中以獲得安全感。然而這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人一旦從母體中出來便再也無法返回那個給他帶來了無限溫暖和安全的地方。分裂的意識已不可能通過非創造的途徑而實現合一,除非人使自己的意識混沌一片而“精神崩潰”。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看,人具有一種失去某種東西而想辦法以另一種他認爲與原先東西無多大差別的東西來加以補償的心理機制。這種心理機制頗爲複雜,既包括破壞性的攻擊行爲,也包括建設性的奮發進取,更有針對外界似乎既不破壞也不建設的“移情”作用。這些不同的心理衝動都具有這樣的一個功能:使人陷入一種他並不認爲他曾失去過某種東西的幻覺中,獲得心理平衡,感覺他加以依賴的並將自身融入其中的東西仍然存在並給予他安全感。“移情”的戲劇性在於:人固戀的對象雖然已無處可覓,然而通過將自己的期望、熱情轉而投射到另一個對象身上,儘管這個對象實際上僅僅是一個替代物,作爲替代物更不可能存在原先對象能施以人的作用,然而在人的幻覺之中,這個對象卻取得了原先對象的屬性,以至看起來這個對象和原先那個對象毫無二致。當然這是一種人對心靈自我麻醉後的效果,實際上這個對象並不能給予他真正的安全感,而且這個對象一旦取得人的屬性,便會異化成一種獨立的、自律運轉的力量轉過身來否定人本身,使人作繭自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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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返回純粹的自然狀態,在恐懼和焦慮中人便只有投靠各種在他看來能拯救他的東西,賦予它們以力量和意義,將自身的屬性投射在對象身上後,反過來又自動地吸收對象已獲得的屬性,用這些屬性構成自身的存在。在處於矇昧狀態的人身上,生與死、夢與現實、人的心理活動與自然界的現象奇妙地交織在一起。由於理性思維的欠缺,也由於人的自我意識的分裂尚未明顯,人在認知上尚處於茫然失措的狀態,人尚未具備任何足以抗拒自然的暴虐的力量。他在大自然面前戰戰兢兢,茫然失措。在自然的威脅之下他無從消除恐懼,唯有走向向自然俯首稱臣這條途徑。這是一種企圖退回自然狀態的衝動,這種衝動在“迴歸”之路被堵死後,換了另一條路通往人的避難所這個烏托邦。自然界中的事物,特別是具有力量的事物和現象便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投靠的對象,比如水、火、雷電、動物。人跪拜在這些神祕莫測的對象面前企求寬恕,力圖通過獲取這些對象的屬性而獲得力量,以獲得歸宿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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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植根於具有類的指涉的本體論維度上的“逃避自由”的心理機制產生出造神的渴望並泛化爲普遍的社會心態時,偶像崇拜便產生了。所造的神確定後,一系列拜神的儀式、技術、程序、語言應運而生。死的神與拜神活動一旦化爲一種社會性存在,內在於它們本身中的各種觀念符號、價值判斷便化爲一種意識形態操縱了每個個體。這時,神與人的存在都通過相互的映射而得以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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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說,偶像崇拜並不僅僅產生於那在現在看來已異常遙遠的原始社會,而且它也不像現在在廣大仍然流行的立起幾塊石頭然後當成“土地神”的什麼加以崇拜那麼低級。固然偶像崇拜的發端有人的認知能力低下的原因,但這個原因並不起決定作用。如前所述,人的造神衝動本質上是一種植根於人的存在本體論維度上的“逃避自由”的天然傾向,植根於人既非純粹的動物也不是具有完善完滿的.存在狀態的神性存在物的存在困境。理性只能規約人的非精神存在,身體器官的無限延伸既無法掩蓋人精神上的困境,也無法爲人提供安身立命的意義。而且,說到底理性以及理性的產物――物質產品――僅僅是工具,這些工具本身無法作出價值判斷,無法確定人存在的價值,而只能通過人賦予它以意義,使人內在於它的存在而獲得意義。因此,即使是技術已大大,以致發展到現在的可以入地飛天,它也不能解決人的精神問題,特別是植根於本體論維度上的存在困境。相反,無論是原始社會的雷電、動物,還是中世紀的“上帝”、社會的、商品、國家,以及任何一個的人,都可以被神化,被當成一種偶像加以崇拜。任何一個時代的人對於所崇拜的偶像的心態也許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卻是相同的,那就是企圖通過將自身融入偶像之中以期待“救”。事實上,歷史的發展軌跡也告訴我們人類社會迄今爲止的所有歷史實際上也是一部偶像崇拜史,從雷電到科技商品,因時代的發展一個個舊神黯然逝去,而一個個新神又應運而生。這使得人在歷史上的“主體性”一次次淪爲笑柄,甚至我們可以說,這是神的歷史,而人不過是神在歷史上得以“自我確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