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互聯網保險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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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保險是新興的一種以計算機互聯網爲媒介的保險營銷模式,有別於傳統的保險代理人營銷模式。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互聯網保險的論文,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關於互聯網保險的論文

互聯網保險論文

在談互聯網保險的現狀和創新之前,我們首先應該知道,互聯網保險是什麼?它與傳統保險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互聯網保險,是相對於傳統的保險營銷方式而言的,實質上就是保險電子商務或者網絡保險。具體點說,互聯網保險是以計算機互聯網爲主要營銷渠道的,保險計劃書的設計、投保、繳費、覈保、承保、保單信息查詢、保全變更、續期交費、理賠和給付等保險全過程的網絡化。互聯網保險與傳統的保險,主要區別於營銷渠道上,至於產品上的拓展也只是量的變化,並沒有質的飛躍。

我們知道,互聯網保險在國外早就存在,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保險公司自建渠道,或成立網上保險商城,或設立電商子公司;另一種則是藉助現有第三方的網上保險平臺。在我國,2013年被稱爲互聯網保險的元年,雖然我國並非2013年才存在互聯網保險,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互聯網保險在我國只能算是新生事物。

我國目前的互聯網保險有以下幾個特徵。第一,功能上有所侷限。網絡保險主要功能一直侷限於保險諮詢、險種瀏覽、投保意向、網上投訴報案、簡單調查市場需求、簡單險種在線投保等。第二,缺乏線上互動。我國的互聯網保險在網絡銷售方面,還處於最初的靜態信息給予階段,在客戶服務方面,也僅僅處於服務信息提供階段。第三,客戶少。網絡保險客戶較少,目前網絡保險市場人羣細分明顯,需要長期的市場人羣培養。主要消費羣體爲80、90年代。第四,風險較大。互聯網保險帶來的風險也值得關注,其潛在風險有兩大方面。一是技術層面,如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的風險。二是信用層面,尤其在互聯網環境下不僅投保人的信用可能難以甄別,而且投保人準確獲知產品內涵的程度也可能受限。 其實,無論保險在財富管理方面有何創新和突破,風險管理都應該作爲其“安身立命之本”。也正是由於對風險的考量,進入2014年以來,多家保險機構推出的互聯網保險產品不夠規範,均被叫停。綜合來看,出現問題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往往都有幾方面表現。一是預期收益過高。二是風險提示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完善。三是產品的流動性不足,可持續性存在問題。四是消費者保護做得不夠。

對於我國網絡保險發展緩慢的原因,我也進行了粗略的調查和分析。

在我國,網絡保險進入實務操作所需具備的物質條件還不成熟。一般來說,風險較大、投保人健康狀況要求高、保險金額較大的標的要求做到現場查勘,這是在線覈保不具備的,且我國還沒有電子簽名的相關立法,通過數字簽名在線簽訂的保險公司不具備法律效力,這對我國網絡保險的發展有所阻礙。

同時,現有的網民結構和互聯網的被動性不利於發展網絡保險。據調查,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網民所佔比例僅有6.87%。通常情況下,保單是被賣出去的,保單的銷售是出於保險營銷人員的動機而不是客戶的動機,而互聯網是一種被動的媒介,保險公司主要依賴於它所開發的客戶人羣。

再者,保險產品供給不足也是網絡保險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我國目前的保險產品的種類不夠豐富,而且,保險的服務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人們更容易相信熟人,希望他們解決疑問,而網絡不能切實解決這一問題。

此外,風險的評估、法律的不完善是保險在線發展的瓶頸。我國應該加強電子領域的立法,同時加強研究保險標的的風險評估。

互聯網保險發展緩慢的原因給了我們一些啓示。我們將從原因中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加速互聯網保險的發展。近兩年,保險的.創新發端於互聯網,手段上是經營成本、獲取客戶之爭,其本質將走向“數據” 的競爭。我將主要從市場、產品、溝通三個方面來談談互聯網保險的創新。

面向新市場,是保險創新比較困難的地方,因此多數行家將創新的實現聚焦於產品本身如產品形態,容易忽略開拓新的藍海。其實完全可以擴大產生風險標的的範圍,從人身、財務擴大開來,比較“消費體驗、情緒、感受”,甚至“人文關懷”、“投資損失”。持續大熱的“航延險”、這兩年上演的“賞月險”、“高溫險”、“喝高險”、“奶粉險”即屬此類,甚至遊走於保險邊緣的“延保”亦然。此類保險創新令人糾結之處,倒不是缺乏可用於評估定價的歷史數據,而是很難界定到底是“創新”還是“噱頭”、是保險還是賭博。兩者一天使

一魔鬼,本是一體兩面、一線之隔,如何拿捏尺度、說服監管,比市場開發更需要智慧。千萬別學人保“霧霾險”,罰的還沒賺得多!

產品是險種條款+費率,是保險計劃、方案。在互聯網語境下,保險產品的外延或可拓寬一些,包含交易、服務等客戶接觸相關的內容,比如要研究如何讓客戶舒服地接受的過程,也就是講究“用戶體驗”。保險產品研發過程的創新,是幾乎大部分保險公司沒有注意到的地方。嚴格來說,是商業模式的創新,或者說:如何藉助互聯網,優化保險產品的創意和生產過程的創新,是最具挑戰性之處。以往情況下多是市場部來做這事兒,一看歷史銷售數據,二做內部和外部的市調,三看考覈和一堆KPI。這些辦法到了互聯網環境裏頗感無力:保險是“賣”出去的,渠道本身的利益傾向佔有相當大的影響權重,無法判斷在保險的購買決策中,消費者的主觀意願到底起了多大作用。而基於互聯網的保險營銷,則需要把“各種中間渠道的影響”剝離出來、直接研究消費者。但保險產品形態複雜、語義艱澀,消費者幾乎沒有辦法表述清楚自己的保險需求,傳統的調研樣本量、時效性都跟不上互聯網的要求。這種情況下最有效的辦法是重新定義渠道:渠道不僅僅是保險產品的銷售者,也擔任了保險產品的直接需求提出者、創意者,甚至參與到研發和未來的市場利益分割中,即保險產品衆籌。聚焦到保險公司自己,或可找到類似的保險產品研發路徑:動員各行各業的數據和用戶擁有者——也就是各類網上網下的垂直門戶,弄一個保險產品的應用市場,讓各種門類的垂直數據擁有者自己來提出風險對衝的需求和創意,其共享出來的數據,由保險公司利用其精算技術來評估、定價,形成商業化的保險產品後,由垂直門戶們縱向、橫向推廣,並享受推廣收益。

目前保險產品形態的創新,多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

1、投、被保險人關係。通過某種變通執法規避“無可保利益不能投保”的限制,把不相關的人拉進來,擴大目標人羣。

2、將複合形態的保險責任分解開單獨賣,用戶選擇餘地變大,降低門檻。 縮短有效期,再通過自動續保實現間接長期險。

3、交費年期靈活,最好弄個類似銀行的歸集功能。

4、第三方支付制度,可以間接驗證,規避“代簽名”的風險。

問卷遊戲化和增值服務。信用數據可以大大簡化各種繁瑣步驟。在問卷中建立激勵機制或者與財務管理、健康管理等融合起來,先弄點橫向跨界的東西讓客戶滿意,自然發展成忠實客戶。

營銷包裝,這方面泰康和陽光的營銷包裝相對好,在簡單易懂、親和有趣、重點突出之間實現了平衡。

至於溝通上的創新,線上渠道的主要是那些應用平臺,比如微博、微信此類東西。其實在互聯網上,品牌的影響力非常重要,在陌生的環境下,消費者優先選擇的只能是品牌,因此花心思、投資資源做品牌是基礎。最值得注意的一點,線上畢竟不是實實在在的,除了各步驟全過程網絡化之外,要有完善的客戶諮詢服務系統和線下服務系統,在客戶需求由線上轉入線下時,有部門負責承接,完成諮詢後再回到線上進行記錄與客戶資料完善。

以上便是本人對於互聯網保險的分析和一些意見,最後補充一句:排列組合就是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