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如何迎接“進世”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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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如何迎接“進世”挑戰
1999年11月15日,隨着中美達成中國加進世貿組織的協議,我國加進世貿組織的最大障礙已經掃除。“進世”後,人民法院審判工作會碰到哪些新情況?如何更好地爲經濟發展服務?本刊記者爲此採訪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
  
  記:從往年年底到現在,中國加進世貿組織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門之一。目前中國正加緊與歐盟的談判,可以說“進世”指日可待。“進世”無疑會對中國的經濟發展產生巨大影響,但同時也會對其他方面帶來衝擊。比如對中國法律界。您是如何看待“進世”將對中國法院審判工作帶來的影響?
  呂:從整體上看,“進世”後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肯定會碰到前所未有的困難和題目。我們經初步分析、猜測,以爲“進世”後審判工作將出現以下新的變化:其一,隨着進出口貿易活動增加,與外貿相關的糾紛案件會進一步增多,如何適用我國法律,參照國際慣例和公約審理涉外貿易糾紛案件,給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題目;其二,隨着跨國公司到我國投資金融業、製造業、服務業、農業的增加,涉及境外投資的糾紛案件必然增多;其三,爲了適應參與國際競爭,將大大加快調整產業結構的步伐,引發的企業重組、吞併、破產等案件必然增多,如何妥善解決糾紛案件,既促進經濟發展,又維護社會穩定,需要認真研究;其四,要遵守國際規則,客觀上要求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力度,依法制裁假冒僞劣商品和各種侵權行爲,不可避免地觸動一些地方和部分經濟利益,執法難度增大。
  面對這種形勢,審判工作存在不適應的題目,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尤其是涉外經濟立法不夠健全,一些新題目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導致執法上的困難。二是缺乏高素質的涉外審判專門人才。法官中高層次的法律人才,尤其是既懂涉外經濟、懂國際規則,又懂外語的人才未幾,亟待需要進步。三是適用審判程序不夠嚴格、規範,一些案件庭審水平不高甚至有走過場的現象,影響庭審活動的公信度。四是超審限案件仍佔一定比例。假如案件久拖不結,甚至超期,必將影響我國審判機關在國際上的形象。五是案件“執行難”。近幾年來,執行工作呈現收案增多、結案增多、備案增多的趨勢。假如境外當事人勝訴的案件執行不了,就會對我國投資法律環境產生動搖,影響到我國投資經商的信心。
  針對這些題目,人民法院必須及時更新觀念,加強學習,加強研究,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好充分預備,加快法院工作改革,進一步完善審判運行和治理制度,努力進步審判工作水平,以適應“進世”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更好地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記:由於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人們對“進世”給審判工作的影響的熟悉也不一。廣東省對進世後的緊迫感和壓力是不是要強些?您以爲法院應如何對待“進世”的題目?
  呂:我們現在的壓力就很大,有緊迫感。廣東由於其所屬的地理位置和較早的開放政策,使外向型經濟占主導地位,獨資、合資企業佔很大比例。因此,經濟糾紛特別是涉外經濟糾紛較多。所以,進世給廣東的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歷史機遇,同時可以預見涉外經濟糾紛將會有較大增加。目前,我們正着手進行相關的預備,省高院專門成立了研究小組負責收集有關資料,通過調查研究並結合審判工作,制定出法院進世後的對策,並將此作爲今年法院的工作重點之一。
  我想“進世”後廣東法院所面臨的一些題目在全國各地法院都會碰到,只是時間早晚的題目。所以,對“進世”法院必須要有一個清醒熟悉,要增強大局意識。“進世”後我國經濟將逐步納進世界經濟大潮中,競爭將更加激烈,改革、發展、穩定將出現很多新的情況和題目。爲此,人民法院必須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努力進步進世後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維護穩定放在工作首位,進一步強化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的法律力度,依法重辦危害***、危害政治安定、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各種犯罪分子和經濟犯罪分子;同時,要依法調節各種經濟關係,妥善解決各種人民內部矛盾,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要果斷糾正並克服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的思想,在嚴格適用法律的基礎上,注重辦案的社會效果,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同一。要果斷抵制地方和部分保護主義對審判工作的影響和干擾,同等地保護境內外各方當事人的正當權益,維***律和司法權威,促進依法治國工作的深進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