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避風港原則看字幕網站的侵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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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字幕網站由於海外影視劇受到觀衆歡迎而發展起來,但隨着對版權的監管日益嚴格,字幕網站由於沒有合法授權處於巨大壓力之下。本文認爲引用避風港原則是否能夠爲其侵權行爲辯解是解決灰色地帶的字幕網站的合法性問題的關鍵。

從避風港原則看字幕網站的侵權行爲

關鍵詞:避風港原則 版權 未經許可 侵權

2014年11月22日,國內兩大知名字幕網站射手網和人人影視伴隨着“需要射手網的時代已經走開了”和“正在清理內容”的公告先後關閉,引起了人們對網絡時代字幕組的版權問題的討論。版權一直是往日行走在法律邊緣的字幕網站最大的困擾。雖然字幕組滿足了廣大觀衆的需求,受到人們極大的歡迎和追捧,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人們的生活和促進了文化和思想的交流和傳播。但因爲沒有著作權人的許可,缺乏合法授權,字幕組所聲稱的“非營利”或“僅供學習交流之用”公開在網絡上的傳播的行爲構成了對原作品版權的侵犯,知識產權問題不可避免,嫌疑侵權。

一、字幕組和字幕網站的概念

字幕組(Fansub group)是自發組成的團隊,由興趣相投的愛好者組成的,在工作學習之餘,將外國網站掛出來的P2P的原生節目,後上傳網站的英美日韓等地的電視劇、電影、綜藝節目等片源,通過P2P技術搬運至國內後分工協作將其翻譯成中文,上傳到互聯網上供不特定的公衆自由下載。字幕組不以營利爲目的,僅僅是出於興趣愛好和成就感。當觀衆渴望更多境外劇,還有P2P傳播技術的發展,由此誕生了字幕組。其中,以美劇字幕組和日本動漫字幕組最受大衆熟悉和歡迎。

二、從避風港原則看字幕組的侵權行爲

(1)避風港原則的概念及產生髮展

避風港原則是字幕網站用來免予承擔侵權責任最重要的擋箭牌。根據該原則,字幕網站擦邊球的抗打擊能力很強,風聲緊了就關,風聲過了再開,在開開關關之間,版權方的耐心基本上也耗完了。字幕網站藉助避風港原則當擋箭牌去規避責任僅可在監管不嚴的時期,當我國打擊網絡盜版力度的加大和正版視頻網站的崛起,則必然面臨侵犯版權的雷區,讓這些民間組織在面臨任何外力的施壓時毫無招架之力。

避風港原則的核心內容包括兩部分,是“通知 +移除”,如果符合此條件,網絡服務提供者即可免責。該原則最早來自於美國1998年的《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最早適用於著作權領域。我國吸收和利用了避風港原則,“不使其網絡服務提供者輕易承擔過重的責任,以保護和促進新興的網絡產業的健康發展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5條和第7條首次引入了避風港規則 。2006年公佈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4、15、22、23條是中國對於避風港原則的吸收的主要體現,爲保護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營造了良好的環境,甚至被稱之爲網絡運營商的“尚方寶劍” 。2009年,《侵權責任法》將避風港原則提升至法律層面,第36條第一款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避風港原則的適用條件

1、知道。信息時代每天都充斥着海量的信息,如果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要事先審查每一條信息是不客觀的,做不到的,必將違反了法律的效率原則,因此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事先審查義務,但有一定的注意義務,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按照正常理性人,即一般理性人在相同情況下是否能意識到侵權行爲的存在的思維對獲得的信息進行判斷。若侵權行爲非常明顯,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此一看就知道,這就叫做侵權行爲已經“紅旗飄飄”了,網絡服務商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當擋箭牌去規避責任,不能通過避風港原則免責,這就是DMCA規定的“紅旗原則” 。紅旗原則從版權人的立場出發,作爲避風港原則的例外適用,對其進行了合理限制。

通常字幕網站會拿避風港原則爲自己的侵權行爲辯解。但實際上,基本所有的字幕組網站都預知了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都會在其製作的作品中打出效力可疑的免責條款“本字幕只供學習交流使用,請勿用於任何商業用途,一旦發生任何法律問題,本字幕一概不負責任。下載後請儘快刪除,如果喜歡本片,請購買正版。”但字幕組所做出的聲明並不能免除其在版權糾紛中的'責任。

從紅旗原則來看,字幕組屬於字幕組的侵犯著作權的事實已經很明顯的“紅旗飄飄”了,字幕組應當知道已處於“未授權再創作”的灰色地帶。實踐中,若由於外部壓力和國嚴格整治網絡上的境外劇盜版氾濫問題,平時對字幕的侵權行爲極爲寬容的,只主要打擊片源的盜版上的版權方也會向字幕組開刀。如今已經過了巔峯期的字幕組因缺乏合法地位而連遭重創。

“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都不能被字幕組當作免責的理由,公開分享影片內容的行爲需獲得版權方的授權。首先,其行爲不屬於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22第1款條規定了“爲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是合理使用的範圍和方式。字幕組認爲自己的作品是合理使用。但合理使用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僅供個人使用,該個人僅限於爲本人、家人及朋友。而字幕組將自己翻譯製作的字幕上傳到網絡上,傳播已屬於完全公開的範疇,字幕就屬於任何人可以使用,受衆少則成千上萬,多則達到幾千萬甚至上億用戶,而不是僅限於本人、家人及朋友的使用。因此,字幕組的行爲不符合《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所規定的合理使用,若使用必須要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其次,該行爲不屬於合法定許可。法定許可制度的產生也是主要出於公共利益、市場公平的等原因,而字幕組翻譯字幕的目的主要是上傳到網絡免費供網友下載也不屬於我國《著作權法》第23條、第32條第2款、第39條第3款、第42條第2款、第43條中對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作了明文規定規定的法定許可之一。因此,字幕組的翻譯行爲也不能被認定爲法定許可。在引進版權、保護版權的今天,字幕組的行爲與搜狐、愛奇藝等版權方大規模引進正版劇集相背離。

字幕組的工作流程都十分專業化,全過程包括多道工序:下載片源、分工聽譯、製作特效、校對字幕、製作時間軸、壓制視頻、檢查全集、上傳發布等,分工明確,組織協調。字幕組網站所牽涉的主要法律問題是侵犯了版權方的多項著作權。著作權也稱版權,可分爲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2、非盈利。“服務提供者未從服務對象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 這一“非盈利”的規定是避風港原則免責條件中有一條。字幕組通常也會以非盈利爲自己開脫責任。字幕成員都聲稱是義務的、免費的工作,是互聯網分享精神的詮釋者,追求的只是工作的成就感,爲了滿足劇迷的愛好需求,而沒有實際經濟利益。而且提供給用戶的是免費下載服務,是非盈利性的、公益的網站。正是基於這一點,字幕組都會給自己貼上“非營利”的標籤。但這種“非盈利”不代表字幕網站沒有收入。隨着字幕組的增多,內部各字幕組也存在着爭搶海外優質片源的競爭,這必須得有資金投入。另外,字幕組還需支付服務器與網站維護等必須費用,這使得資源共享型平臺生存環境越來越緊張。廣告商會主動找大的字幕網站合作來推送商業廣告。字幕組都是以友情鏈接的方式在網頁中嵌入小型的線上遊戲廣告,這樣做也是爲了規避風險。劇迷點擊該網頁的廣告,商家就會支付字幕組一定費用,字幕網站就依靠高人氣吸引劇迷瀏覽網頁計算點擊量,增加網站收入,通過播放廣告維持日常開銷,其實質上還是營利性的網站 。

三、字幕組侵權行爲的歸則原則

對字幕組行爲的歸則原則,筆者認爲用過錯推定原則更爲合理。過錯推定責任以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形式,實際上並非實體法原理,而是程序法中的證據法則,對過錯的認定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特殊侵權的情況下,採用過錯推定,即在損害事實發生後,基於某種客觀事實或條件而推定行爲人具有過錯,從而減輕或者免除受害人對過錯的證明責任,並由被推定者負擔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規則。

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使著作權人和字幕組的利益得到了平衡,既保護了著作權人的智力成果,也沒有給與字幕組一定的空間自由。若採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將會對字幕組嚴厲打擊,不利於文化的傳播。若採用過錯責任原則,將可能損害著作權人的合理權益,催生了盜版的進一步肆虐。而採用過錯推定原則,既免除了著作權人主動花大量精力採取技術手段尋找字幕組的侵權事實證據的麻煩,又授予字幕組爲自己沒有侵權的行爲自我辯解的權利 。既節約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訴訟效率,又實現了保護知識產權和促進文化傳播的平衡點。

註釋:

叢立先.論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版權侵權責任.時代法學.2008(2).61-70.

楊玲.網絡環境下人格權的保護.瀋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3).97-100.

胡穎.網絡著作權的侵權及法律保護問題研究.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14(3).

楊小蘭.論網絡版權間接侵權人的過錯標準.社科縱橫.2012(5).50-53.

薛文廣.外文影視字幕翻譯組侵權問題研究.網絡法律評論.2011(5).18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