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紅樓夢》中書名的翻譯論析文化信息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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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文化信息傳譯;書名譯文;《紅樓夢》

從《紅樓夢》中書名的翻譯論析文化信息傳譯

[論文摘要]就文化翻譯而言,涉度文化個性很強的文化信息翻譯時,譯者一般應遵循“內客先於形式”的原則。本文運用此原則採分析《紅樓夢》中書名的英譯,初步得出以下結論:遵循了“內容先於形式”原則的譯文一般都能做到“迭意”;反之,譯文則未能剝開語言外殼,顯露內核。

《紅樓夢》作爲文化鉅著,包含着大量而豐富的文化信息,單從其中出現的歷史作品這個小小的側面就能看出這一點。在文化翻譯理論中,文化信息的傳譯有一定的原則,它們在這些實際翻譯的操作中,理應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文化信息傳譯理論

按照喬治·斯坦納在他有關翻譯的著作《通天塔之後—語言與翻譯面面觀》中所言,翻譯就是一種闡釋,而這種闡釋的運作包括四步:“信任”、“侵人”、“吸收”、“補償”。基於任何一個譯者都相信文本中“存在意義”這樣一種“信任”感,翻譯活動由此而始;而這一原始的“信任”往往遭遇文本的抵抗和考驗,難以輕而易舉地接近原文的意義。正因如此,便有了帶有積極進取性的第二步“侵人”,即在遭遇理解障礙時不能退卻,在文本表層所構成的屏障中不能迷失自我,而是要知難而進,甚至強行進人,人於內而悟其意,正如中文所說的“得意忘言”,透過語言的表面,透過文本的表面,直指文本的深處,在字裏行間把握文本的意義,否則,將會水遠在文字的表面徘徊,或爲其字面意義所迷惑,或採取簡單主義的轉換方式,在字詞的層面進行譯解。在翻譯的這一步中,斯坦納一再強調要“剖開語言的外殼,顯其意義”,從這個視角,我們可以看出,文本的“意義”,特別是那些內涵豐富的文本的“意義”.在翻譯活動中應該永遠是被放在第一位的。因而我們在翻譯的過程中,就不得不考慮到如何處理“意義”及其載物,簡言之,即內容與形式的問題。

奈達在他的翻譯理論中信息傳譯一節強調,譯者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地傳譯信息內容,儘可能避免信息走失或走樣;譯者必須儘可能完善圓滿地傳譯文化信息的聯想意義;在保證信息內容和聯想意義得到圓滿傳譯的前提下,譯者可以儘量顧及信息表達形式的傳譯。這也就是說,在文化翻譯的過程中,爲了儘可能圓滿地傳譯文化信息,內容往往先於形式,在此基礎上,才能再考慮形式的同一。

筆者認爲,奈達的這種觀點在劉毖慶的翻譯理論中也得到了體現。劉毖慶在總結文化信息的表現手段時提出了幾種方法.他認爲,爲了免得讀者費解,對於文學作品中的專名和典故,最好的`辦法就是本乎原語中的“tenor"本意)在譯語中另找“替身”。這就是所謂的’‘替代”,大致相當於傳統譯論中的意譯。對於有文化或形象通感的文化信息,才能用到“模仿”的方法,即用目的語模仿原語的文化信息表現式,大致相當於傳統譯論中的直譯。其次是“闡釋”,大致相當於譯文加註。

他們不約而同地認爲,在文化翻譯的過程中,在翻譯那些文化個性很強的文化信息時,透過文字“看”文本,攫取其中真正內涵纔是至關重要的。

將這些理論運用到作品的衡量中,則好壞曲直立見端倪。通過下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紅樓夢》的楊憲益英譯本中書名譯文(即劉亦慶所言之“專名和典故”)遵循了這種指導思想,幾乎都能不折不扣的傳達原文的文化信息;譯文則在信息傳譯上有所欠缺,容易使讀者費解或產生誤解。

二《紅樓夢》中部分書名譯文例舉

《紅樓夢》作爲中國文學史上的鴻篇鉅著,也被稱爲清代中國社會的百科全書。解讀《紅樓夢》,就是解讀中國幾千年來的文化沉澱。在小說中,爲了行文需要,也爲了烘托、渲染、反襯、伏筆等寫作目的,作者不斷地引經據典,歸納一下,大致有這麼幾類:

文:《離騷》《文選》《王摩潔全集》《西廂記》《牡丹亭》《白蛇記》《滿牀筋》《南柯夢》《西遊記》《劉二當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