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商標翻譯中文化信息的處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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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商標翻譯中文化信息的處理論文

淺談商標翻譯中文化信息的處理論文 篇1

論文關鍵詞:商標翻譯;文化傳遞;消費者文化心理;產品促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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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商標是商品的形象代表,不僅可以體現商品的價值,同時還能折射出其豐富的歷史文化意蘊。譯者在進行商標翻譯時必須瞭解掌握本國與他國的民族文化差異,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傳遞,使異域文化在譯入語中再現,又要迎合消費者的文化心理以達到產品促梢的目的。

商標是商品的形象代表,好的商標名猶如好的產品質量,同樣能達到促銷目的。商標是商品的標記,是關係到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知識產權,有着企業“黃金名片”之稱,是企業走向國外市場的“金護照”。商標不僅可以體現商品的價值,同時又能折射出其豐富的歷史文化意蘊。中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國,文化積澱豐富。如“孔府家酒”、“杏花村”等就有很豐富的文化內涵,體現在商標上,也顯現出濃郁的東方文化色彩。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形象,常被用來比喻尊貴吉樣和美好的事物,因此也經常出現在商標名中。比如“龍牌”醬油,“喜得龍”服飾等。“杜康””酒商標使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曹操的詩句“何以解憂,唯有杜康。”“小糊塗仙”酒則使人聯想起鄭板橋的“難得糊塗”。這些富有詩意和文化內涵的商標反映了中華民族燦爛的歷史文化,極爲耐人尋味。商標的文化內涵對企業商品的宣傳、推銷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響到商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在進行商標翻譯時,譯者經常會遇到文化信息處理的問題。這時譯者該如何處理商品廣告中商標的翻譯呢?既然商品廣告的目的是促銷,其商標的翻譯也應該能起到促銷的作用。由於各民族存在着許多文化差異,將一種文化中的商標翻譯成另一種文化中的商標時,有時很可能產生令人尷尬的結局甚至意想不到的惡果。怎樣才能克服和跨越商標廣告傳譯中的文化障礙呢?

在進行商標的選用和翻譯時必須瞭解掌握本國與異國的民族文化差異,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傳遞與對等,在譯人語中找到準確的詞語使異域文化在譯人語中再現,又要迎合消費者的文化心理以達到促銷目的。具體來說,在進行漢語商標翻譯時,對其中所蘊含的文化信息的處理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儘量傳達原商標的文化內涵

語言學家注重商標譯名的語言學特性,要求譯名響亮悅耳、易記,詞法簡潔,有積極的聯想寓意,與原名有聯繫(如音似)更佳。因爲品牌具有巨大的無形價值,所以譯者傾向於保留商標名原名的特點以保護其價值,音譯類譯法往往成爲譯者的第一選擇。許多商標名是姓氏名或新造詞,本身並無太多含義,就可以採用音譯法。這種方法的目的在於保留原商標名的語言形式特徵,以達到價值保存或品牌名“洋化”、“異化”的效果。如將“MOtorolS"譯爲“摩托羅拉”," Elizabeth Arden”譯爲“伊麗莎白·雅頓”," Mentholatum”譯爲“曼秀雷敦”," Est-ee Lauder”譯爲“雅詩蘭黛”等,這些品牌特意向讀者傳遞一種“異國情調”,滿足了人們追求異國情調的心態,因此它們在中國的銷售都很好。同樣,一些中國品牌也可以直接採用音譯法保留其中國特色。如安踏( ANTA )、利郎(LILANG )、拼牌(PIN)等。

但音譯法也有弊端,對於那些文化內涵豐富的商標名,如果採用音譯法,就是單純強調原名的語言形式特徵而犧牲其豐富語義,可能使譯名過於單調、蒼白而缺乏人文內涵,有時甚至可能產生負面的影響。例如,“長虹”以其漢語拼音CHANGHONG作爲附註商標,但CHANGHONG在外國人眼裏沒有任何含義。“愛妻牌”洗衣機(廣東產)這個商標給懂漢語的人以美好的印象。丈夫買回這個牌子的洗衣機,標誌着丈夫深愛自己的妻子,一心要免除妻子洗衣的勞苦,妻子每次看到或使用這臺洗衣機時便會聯想到丈夫對自己的愛,因此這一品牌的洗衣機深受中國消費者的歡迎。如果將其譯成AiQiWashing Machine,商標名變成了一個冷冰冰的符號,漢語裏“愛妻”的豐富寓意在外國消費者心裏則蕩然無存。再如,將中國名酒“杜康”翻譯成英語一般按發音譯爲Dukang,英語國家讀者看到英語商標Dukang時,只會把它與酒聯繫起來,而不會想到中國歷史上釀酒的高手“杜康”,也不會像中國人那樣把“杜康”與“好酒”聯繫起來。“芳芳”牌化妝品在國外的商標被翻譯爲“FangFang",而fang在英文中是指“毒蛇的尖牙”,誰敢把有毒的東西往身上抹?如此一來,芳芳化妝品的銷售在國際市場受挫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在這種情況下,譯者就要採用變通的方法,有時可採用意譯法,盡力傳達原商標所蘊含的文化內涵。比如,“杜康”的音譯Dukang作爲商標,文化信息沒有完全對等。我們不妨用希臘酒神的名字Bacchus作“杜康”酒的英語商標,這樣,文化信息的對等無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爲Bacchus會使西方人產生更多有關好酒的聯想。“芳芳”不如譯成" Fragrance(芳香)”,效果要好得多。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費者對同一產品產生相同或相似的認識,因此也達到了翻譯的目的。中文商標“皇朝”葡萄酒,英文譯名是“Dynasty",不僅使人一下就聯想到古老而神祕的東方國度釀造了數百年的陳年好酒,還會讓人禁不住誘惑想去品嚐一下美酒的味道。“飛鴿”牌自行車有令人喜愛的英文商標“Flying Pi-geon,它是和平的象徵,而Flying更是把自行車的特點表現得活靈活現。

二、優先考慮消費者文化接受心理,服務於商品推銷

音、形、意等只是商標的表層符號,而真正能深刻影響讀者的是其精神、文化、審美等深層次需要,如馬斯洛提出的歸屬與愛、尊重和自我實現等高級需要。因此,商標譯名應在音美、形美及意美的基礎上揭示產品的價值、功能與特點,譯名應符合其品牌形象定位,迎合讀者在文化、審美及消費心理方面的需求,做到與譯語文化及其價值體系有親和力等。

翻譯理論家尤金·奈達指出:“對於真正成功的翻譯而言,熟悉兩種文化甚至比掌握兩種語言更重要,因爲詞語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具有意義。”在這一個國家被認爲是非常美好的東西,到了另一個國家其含義可能會完全相反。比如,在我國“蝙蝠”這個詞給人美好的聯想,因爲“蝠”與“福”同音,因此在我國有“蝙蝠”牌電風扇,但是“蝙蝠”的英文bat卻是吸血鬼的意思。又如,如果將“雙羊”牌高檔羊絨被的商標名譯成英文Goats,銷路不可能會好,原因在於英語中goat這個詞除了本意“山羊”外,還有“色鬼”之意。配上這樣的英文商標,無論這種羊絨被的質量有多好,英語國家的人也不會願意把它鋪上牀的。鳳凰在中國古代傳說中是百鳥之王,漢語中的“鳳凰”有“祥瑞尊貴”之意,許多商品的商標或圖案喜歡用鳳凰作標記。但是在英語文化中“鳳凰”指“神話中生活在沙漠裏的一種鳥,每500一600年自焚,並於灰燼中重生”。“鳳凰”牌自行車的商標若直譯爲Phoe-nix,勢必使人產生“死而復生、死裏逃生”等不吉利的聯想,英語文化受衆難以從心理上接受這一英譯商標。中國一男子內衣商標爲“紫羅蘭”,但是其英文名不能用“pansy,因爲在英文中“pansy”指無大丈夫氣概的男人或搞同性戀的男人,這樣,大多數西方男性消費者是不會喜歡這個品牌的。還有一些實例:“西子”香皂如果譯成Shitze Toilet Soap,Shitze與英文詞shits瀉肚子)同音;“普科”牌手電筒如果譯成Puke Flashlight, Puke與英語詞puke嘔吐)同形,都可能造成不好的商標譯名,值得我們引以爲戒。

如果譯者過分拘泥於音譯或直譯,不僅難以傳遞漢語原文寓意,有時還會譯出不良的英語詞形引起英語讀者的誤解。在音譯與意譯法無法照顧到受衆文化接受心理的時候,要優先考慮受衆心理,服務於商品推銷的目的。

商標翻譯者可以採用借譯或改譯的方法,迎合讀者在文化、審美及消費心理方面的需求,這種方法也叫“音義結合法”。“音義結合法是傳達商標神韻的有效手段。又稱爲諧音取義,即並非嚴格按照音譯,而是取與原商標名發音大致相近的諧音,賦予譯名實際意義,利用漢字所蘊含的多義文化信息,誘導接受信息者產生種種聯想和遐想,起到跨文化營銷的理想效果”。如“雅戈爾”服飾商標借譯爲Younger,英文意思是“更年輕”,譯名富有神韻,給人一種“穿上它會更年輕”的美好暗示。“樂凱”膠捲,其漢語商標叫起來朗朗上口,易識易記,音譯成“Lucky",增添了受衆國的文化信息,詞美意好,誘導接受信息者購買“Lucky",起到跨文化營銷的理想效果。又如,與“長虹”商標的純音譯不同,“海信”採用了改譯的方法,註冊了“HiSense”的英文商標,它來自high sense,即“高靈敏、高清晰”的意思,這非常符合其產品特性。同時,high sense又可理解爲“高遠的見識”,體現了品牌的遠大理想,具有全球戰略眼光。

有時寧願用一個無具體意義但不帶任何負面效應的品牌名。即生造一個音韻性質較好且在多種文化中無明確含義,因此不會產生負面影響的商標名。例如索尼(SONY),不論是中文名還是英文名,都沒有具體的內涵,不會帶來任何負面效應。當然,此類譯名在使用之初常會遇到困難,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同樣會得到消費者的認知和接受。

三、譯名要因地域而異

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禁忌語。如果我們把商品投人市場時,商標的翻譯違背了當地的禁忌語,就會造成不堪想象的後果,因此我們要做好調查研究,對同一商品在不同文化地區採用不同的譯名,杜絕這種情況的出現。

例如,在中國和日本“4”是一個禁忌語,人們普遍認爲“4”即“死”,而“8”“9”和“6”人們卻特別鍾愛。不要把用“666”作商標的商品出口到英國,因爲“666”在《聖經》裏象徵魔鬼。上海生產的“三槍”牌內衣,是名牌產品,“三槍”翻譯成英語是Three Guns。如果將Three Guns牌內衣出口到日本、哥倫比亞及北非地區,會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因爲“三”在這些國家表示“積極”的意思。但是,在乍得、貝寧等地,則不能將“三槍”翻譯成Three Guns ,因爲在乍得像“三”這樣的奇數表示“消極”的意思,在貝寧,“三”含有“巫術”的意思。

在對英語國家推銷產品時,不要把“白象”方便麪的商標譯爲White Elephant,因爲英語中white e1-ephant是“大而無用的東西”。也不要把中國傳統出口產品“帆船牌”地毯的商標譯爲“Junk",因爲英語中junk除了“帆船”之意外還有“垃圾破爛”的意思。

商標的作用就是讓消費者能對商品的種類及特色一目瞭然,商標本身就是一則最爲簡潔有力的廣告,給消費者的感性認識更爲直接,更容易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其目的之一是誘使潛在的消費者對商品產生興趣,激發其購買慾並使其採取購買行動。因此,與其他翻譯不同的是,商標翻譯不應單純地以“忠實原文”、“形式對應”爲衡量標準,而應立足於消費者的消費心理。譯名不但要能較好地體現產品的特色,使原商標承載的信息的多重意義及功能最大限度地通過翻譯體現出來,還應該考慮到消費者的文化接受心理和審美心理等,依據具體語境,靈活運用多種方法進行翻譯。

淺談商標翻譯中文化信息的處理論文 篇2

一、中西方文化差異對奢侈品商標翻譯的影響

奢侈品主要來自西方國家,由於中西方語言文化之間的差異,中西方的人們對同一語言信息的理解也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同樣,深爲某一羣體喜愛和欣賞的信息未必另一文化羣體會青睞。因此,好的譯者在奢侈品商標翻譯過程中必須將中西方文化差異對奢侈品商標翻譯的影響考慮在內。

1.1、思維方式差異的影響

羅素曾說過若把中國文明和歐洲文明進行比較後不難看出,中國文化的大部分內容在希臘文化中也是可以找到的,但人類文明中的另外兩個元素:猶太教和科學,在中國文明中是找不到的。事實上,中國是一個缺乏宗教的國家,不僅上層社會中沒有宗教,對於全體人民而言,也同樣沒有。羅素的話不無道理,在一定程度上說,古代中國人沒有宗教,也沒有科學,原因在於中西方思維方式的不同。中國是陰陽意象思維,只關心現象世界是具體“怎麼樣”,關心事物的功用,是經驗感性的思維,造成了中國無宗教,無科學的文化性格。這種思維方式是經驗總結式的思維方式,停留在現象表面的思維方式,即意象的思維方式。西方是因果邏輯思維,更關心現象世界的背後究竟“是什麼”,關心事物的抽象本質,是超驗理性的思維,造成了西方有宗教,有科學的文化性格。這種思維方式是注重因果邏輯的思維方式。因此,在進行奢侈品品牌翻譯時就要考慮這一差異。比如,法國的服裝品牌Chanel有着衆多西方奢侈品品牌的一些共同特點,一個是以其品牌的創始人的姓氏命名的,另一個是以其產品的高質量和獨特性而聞名的。這反映了西方人的邏輯分析思維方式,也就是他們在創造品牌和接受品牌時,更多的是考慮產品本身的質量和特點。而中國人的直覺感性思維方式導致中國人在接受和認可品牌時,不僅考慮產品本身的質量和特點,同時也會考慮品牌名稱給人帶來的感覺。Chanel品牌的常見中文翻譯有兩種:“夏奈爾”和“香奈兒”。筆者認爲後者更受中國消費者的歡迎,因爲“香奈兒”既保留了洋品牌的神祕色彩,同時又給人以遐想的空間。

1.2、審美意趣差異的影響

美,其實是人的一種心理感覺。美感是審美主體在對審美客體的觀察中,通過以直覺爲起點的知、情、意心理因素的綜合性心理活動,而產生的情理交融的精神性愉悅。“美”是對應事物的“真”、“善”和諧統一所產生的情感理想狀態,這對於中西方民族來說是統一的。但中西民族的美感心理結構是不同的,中國人更多表現爲美善統一,西方人更多表現出美真統一。也就是說,中國人的審美在情,美善統一,心物和諧;西方人的審美在形,美真統一,形式和諧。中國人都喜歡吉祥、如意,不管做什麼事,都希望圖個吉利。因此,奢侈品要想打進中國人的生活圈子,對商標的翻譯就一定要符合中國人的審美觀,儘量使用具有美好內涵而又高雅別緻的詞彙。比如,法國化妝品牌LANCOME的中文譯名爲“蘭寇”就順應了中國消費者的審美情趣。LANCOME這一名稱來自於法國中部的一座城堡LANCOSME。由於這座城堡周圍種植了很多玫瑰,充滿了浪漫的意境,於是玫瑰花就成了蘭寇品牌的象徵。中文譯名“蘭寇”二字均是對植物的命名“,蘭”可以給人蘭草一般高貴的芳香感,香氣清幽而淡雅,讓人情不自禁地迷戀和沉醉在其香氣裏。“寇”則讓人聯想到含苞待放的豆寇花,繼而聯想到體態優美、嫵媚多姿的少女,會讓中國消費者產生絕美的聯想。這麼高端又上檔次的譯名,怎會不讓廣大女性消費者心動呢?不難看出,在中國,譯者在對奢侈品牌進行翻譯時,只有使用有那些有內涵又符合中國消費者羣體審美心理的譯名才能使這些商品備受青睞。只有當譯名點成功地燃了消費者內心對美的追求慾望,並與消費者的審美意趣近乎一致時,才能徹底激起他們內心的購買慾,並將慾望付諸爲行動去購買,從而爲從事奢侈品經營的商家們帶來一筆筆豐厚的利潤,同時爲企業塑造品牌形象。

1.3、價值觀念差異的影響

價值觀念是文化中最深層的一部分,是一個國家或民族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關於事物的判斷標準和價值取向。由於中西方的歷史發展過程不同,因此而造成了他們價值觀念上的不同。比如,歐美國家更重視個人主義。而由於儒家思想長期對中國的影響,在中國,中庸之道、謙虛、不重競爭和團結等則更受重視。並且,中國人很重視“面子”。“面子”文化是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念之一。事實上,面子文化對中國人的日常生活消費行爲有着極深的影響。很多中國消費者把奢侈品當作他們身份及品位的象徵,並因此而產生購買行爲。因此,譯者在把奢侈品品牌翻譯成中文時,要儘量使用能代表一定身份地位並具有積極語義的詞語。比如,瑞士的手錶品牌Piaget一直遵循着“精湛技術,時尚創作”的品牌風格,每一件作品中都將精湛的工藝與無限的創意融入其中,將腕錶與珠寶的精湛工藝完美地結合在了一起。其中文譯名爲“伯爵”(歐洲國家對貴族的稱乎),這既突出了該品牌高端的技術和時尚的創意,又會讓消費者感覺到其濃濃的貴族韻味。這一譯名牢牢地抓住了中國消費者在購買奢侈品時的心理,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也將“伯爵”其成功地打入了中國人的“面子”市場,成爲一張象徵身份的“黃金名片”。

1.4、詞語文化內涵差異的影響

語言既是人類社會所獨有的一種文化現象,又是人類思維的工具和文化載體。因此,有些詞語在中西方文化中蘊藏着迥異的文化內涵,能讓人們聯想到特殊的信息。例如,西方人對狗情有獨鍾,他們不但將狗視爲寵物,還認爲狗是人的忠實朋友,對狗倍加愛護。從英語的下列詞彙中可以看出:“Heisaluckydog”(他是個幸運的人),“Lovemelovemydog”(愛屋及烏),“Everydoghashisday”(凡人皆有得意日),它們都含有褒義。而在中國傳統的文化中,人們對狗是貶多褒少。在漢語詞彙中也多含貶義,如“狗腿子”、“狼心狗肺”等,多表示“齷齪”、“厭惡”、“鄙視”等含義。在西方文化中有愛狗的傳統,而中華民族則崇敬龍。比如,在中國就有“生龍活虎”、“龍騰虎躍”等這樣的詞彙,其中“龍”的含義都是褒義的。“龍”在我國曆史上還曾被作爲帝王的象徵,而在西方文化裏“龍”的含義恰恰相反,根據《聖經》裏面的描述“,龍”是惡魔,是象徵邪惡和恐怖的動物。法國的珠寶奢侈品牌Boucheron的中文譯名寶詩龍就很好的詮釋了其品牌風格“古典優雅、精細考究”,也是很好地利用了“龍”這一漢語詞彙的文化內涵的一個典範,從而使中國消費者對該品牌一見鍾情。德國汽車品牌BMW的中文譯名“寶馬”同樣利用了詞語的'文化內涵。在中國文化中,寶馬有日行千里之意,象徵着該品牌車經久耐用。中國消費者很容易將汽車性能與寶馬的特性聯繫在一起,從而愛上該品牌。再有,汽車品牌“Hummer”(“悍馬”)也將中華文化的特點考慮在其品牌漢譯中。“Hummer”的英語意思是“蜂鳥”。在西方文化中,蜂鳥的翅膀被視爲需要一直不停的拍動才能飛行的物體,一旦停止煽動就會很快的死亡。因此被人們視爲一種永不停歇、頑強不屈的崇高精神。但是,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蜂鳥卻沒有西方的那種文化蘊含,自古以來就賦予“千里馬”一種吃苦耐勞的高貴品格。根據漢英語言文化的差異,譯者並沒有把“Hummer”譯爲“蜂鳥”,而是巧妙地將其譯成爲“悍馬”。“悍”字容括了其持久耐用的特點,而“馬”字又會讓中國消費者聯想到馳騁千里的駿馬。這樣的譯名既體現了該品牌濃厚的中國文化信息,也讓其備受消費者的青睞。

二、奢侈品商標翻譯原則

根據“功能對等”原則,爲了消除文化差異從而準確地再現源語文化,譯者在進行奢侈品商標翻譯時要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努力創造出既能體現原文語義又展現原文文化特色的譯作。由於不同的語言象徵着不同的文化特點,譯者要最大限度地將源語文化進行還原。第二,當意義和文化不能同時兼顧時,譯者應優先捨棄形式對等。通過在譯文中改變原文的方法對原文的語意和原文化特色的還原。第三,當形式的改變還是無法還原原文的意思或反映出其文化特質時,可以採用“重創”(實際就是將源語文章的文化內涵用譯語的詞彙來闡述和說明的一種翻譯方法)的方式來解決文化上的差異,使源語和目的語達到意義層面上對等的效果。

三、結束語

在奢侈品商標的翻譯中,中西方由於思維方式、審美意趣、價值觀念和詞語文化內涵等方面的不同而產生的文化差異是在所難免的,因此,譯者想要跨越文化差異,使中國消費者接受並喜愛商標的譯名,就必須依據文化差異進行適度的、靈活的調整來解決。根據尤金·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譯者應力圖實現最自然和貼切的文化信息對等,充分把握原語和目的語文化內涵。要實現這一點,就需要對中西方文化進行對比,從而瞭解文化上存在的差異並在翻譯時進行調整,最終在目的語中找到對等的語言表達方式。

淺談商標翻譯中文化信息的處理論文 篇3

關鍵詞:商標;音譯;意譯;移譯;原則

引言

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經貿往來日益活躍,越來越多的外國產品涌入國內市場,同時又有更多的國內產品打入世界市場。商標是企業宣傳和推銷產品的利器,也是消費者認識或購買商品的嚮導,其作用已爲越來越多的企業所重視。因此研究商標的翻譯方法,提高商標的翻譯質量是極其重要的一環。筆者結合商標的特徵及自己對商標翻譯的研究,從實際的角度出發,對商標翻譯適用的方法進行了進一步探討。

一、翻譯方法

根據Peter Newark 對文本類型的劃化,商標應歸爲呼喚類文本(vocative text )當中的專有名詞(proper names )。對於這類文本的翻譯方法,它歸爲以讀者爲中心的交際性翻譯(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 ),注重話語和話語活動功能,謀求譯文讀者對譯文的反應一致。但是要討論其翻譯方法,還要進一步考慮其詞義理據(semantic motivation )。商標大致有三個來源:

1、來源於專有名詞(如:“張小泉”剪刀、Philips 電器);

2、來源於普通名詞(如:“海鷗”相機、“playboy ”服飾);3、來源於臆造詞彙(如:“樂凱”膠捲)。對於第一類商標一般採用音譯。如“Philips-菲利浦”;第二類則常用意譯法,如“pearl –珍珠”;第三類可用音譯也可用意譯。以上方法只是一般規律,針對一個特定的商標到底應採用那一種譯法,需根據具體情況及實際效果而定。大致來看,商標翻譯可採用四種方法:

1、音譯法(transliteration );

2、意譯法(free translation );

3、音義結合法(combining transliteration and free translation);4移譯法(transference )。

(一)音譯法

音譯法即根據譯入詞的發音規律將願意的文字拼寫出來的翻譯方法。有相當一部分商標,尤其是專有名詞和臆造詞的商標往往是不具備任何語意的,而只是作爲一個標識符號來用。在這種情況下,翻譯主要不在傳遞名稱本身的語意信息,而是創造賞心悅目的美感,再現原文的音韻之美,或體現商標所蘊涵的異國情調。要實現這一類翻譯目的,用音譯法當屬一種較爲恰當的選擇。例如:“Audi”(汽車)、“Hilton”(香菸)、“Coca-Cola”(飲料)分別譯爲“奧迪”、“希爾頓”和“可口可樂”;國內產品“茅臺”(酒)、“康佳”(電器)、“上菱”(電梯),則分別譯成“Mao Tai”、“Konk”、“Shang Ling”。這些商標自身都不具備任何意義,意譯不僅符合譯入語的發音習慣,而且也符合作爲商標應簡潔明快的特徵,不失爲商標名稱翻譯的佳作。

(二)意譯法

意譯法是從意義出發,將原文的大意表達出來。用意譯法有時會更加地體現商品的功能和品質。如國產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車、“太陽神”口服液;進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車、“International”收音機等等。對這類品牌的翻譯若仍用音譯法的話,不僅會大大破壞原文的意境美,難以達到原文吸引消費者的效果,而且還有可能因字數過多導致不便記憶。而使用意譯則能有效再現原文的意境,同時又能避免譯文冗長的問題,是一種更爲可行的翻譯方法。例如美國一種香菸商標“Good Companion ”,若意譯爲“良友”,則簡潔並使人產生親切感。中國商標也是同樣道理。

(三)音、意譯結合法

對於原無實際意義的商標,按照譯入語的發音規律進行音譯,同時在措辭上又能考慮到譯入語的文化和消費者的心理接受特點,富裕譯文一定的實際意義,從而在內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義兼顧,這種音譯意譯結合的方法是商標翻譯中又較爲理想的選擇。因爲這不僅從形式上再現原名稱的發音美,在內容上也能體現產品的特徵。

(四)移譯法

移譯法是將原文原封不動地移到譯文中去。相對於前面提到的幾種譯法,這應是最簡單的一種。在英語中,某些商標是由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或產品構成成分等詞語構成,因爲名稱過長不符合商標特徵而取其首字母縮略形式。在漢語中若取原文的音譯或意譯,會同樣出現名稱過長的問題。在此情況下,用移譯法不失爲解決問題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