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能力發展探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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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人民銀行自2011年提出內審工作轉型以來,確定了以確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探索績效審計、深化內部控制審計和信息技術審計等重點轉型工作,轉型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轉型成果已經固化爲制度、指南,爲開展審計項目提供指引,實現組織增值。當前,隨着內審轉型的深入推進,對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於此,本文從分析審計能力發展現狀入手,研究提高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能力的對策。

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能力發展探討論文

關鍵詞:審計能力;審計環境;審計方式

一、內部審計能力的涵義

關於內部審計能力,《索耶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基礎》等文獻中均未統一的、明確的定義,但《索耶內部審計》更多地提到“內部審計勝任能力標準”,爲我們理解內部審計能力提供了借鑑。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1996年發起的研究基金項目《建立全球性的內部審計勝任能力框架》,參考了全球200位富有經驗的業內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使用了獨特的研究方法,使得內部審計勝任能力標準真正代表了全球“最佳實務”。筆者總結內部審計能力的涵義,即在特定的組織環境下,按照一定的審計工作標準,在實施審計活動過程中,審計人員的知識、技能等被利用的方式。內部審計職能是由初級內部審計人員,勝任的內部審計師,內部審計管理層這三個關鍵角色的互動而完成,審計能力在工作中得以體現。

二、人民銀行審計能力發展現狀

(一)審計環境不甚理想,監督權和業務管理權在層級上不對應

首先,在目前的管理體制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內審人員的考覈、晉升等各種切身利益都在本行範圍之內,在具體實施審計項目時,內審人員往往會顧及人際關係和切身利益,審而不深,查而不全,處而不力。其次,大區行負責對轄內中心支行開展審計項目,無論是關乎人的履職(離任)審計,還是關乎業務的專項審計,都與具體業務工作相關,而各中心支行業務工作是由省會中心支行歸口管理,即便分行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在後期整改上也存在跨層級問題,於是分行又將後期整改轉爲由省會中支負責。省會中心支行在分行授權下,開展對地市中心支行的審計工作,但由於省會中心支行不具有對地市中心支行的監督權,難以全面掌握同一審計項目全省的審計情況。這種監督權與業務管理權在層級上的不對應,使得內審職能難以有效發揮,影響審計工作成效。大區行管理體制下的監督權與業務管理權的不匹配,不利於更好地發揮內審服務業務管理、提升履職效果的增值作用。

(二)目前的審計隊伍整體素質不能完全滿足內審轉型進一步深化的要求

大多數分支機構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不盡合理,會計、經濟管理專業的人員較多,懂金融、計算機輔助審計的人較少。在目前的審計環境中,內審人員輪崗機會極少,懂人民銀行貨幣信貸、國庫等業務的人員較少,影響了深層次發現專業領域的問題,爲了完成審計任務,不得不抽調專業處室人員,審計項目質量受抽調專業處室人員能力影響極大,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效率、效果。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各項業務系統發展迅速,新制度、新規定不斷出臺,而現有的審計人員大多對具體的業務瞭解不深,對各項制度要求也停留在過去,跟不上業務發展的需要。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只能依靠總行遠程培訓在線學習,培訓效果受時間和人員自主性影響,人員素質難以提高。

(三)與領導層、業務客戶的溝通、交流有效性不足,使其對內審工作認識不夠全面

與領導層的溝通:分支行機構的內審工作是由行長“一把手”主管,行長的重視是內審工作順利開展的有力保障,但實際上內審工作通常是由紀委書記(或其他副行長)協管,倘若分管基礎業務的領導又同時分管內審工作,會影響內審部門的獨立性。與業務客戶的交流:人民銀行仍有不少管理者和業務部門對內審工作認識有效性不足,對內部審計所能提供的各種確認、諮詢服務缺乏正確的理解和認識,依然停留在查問題、找錯誤的傳統認識上,對於內部審計防範風險、加強內部控制、增加組織價值認識不夠全面。在接受審計時,心理上存在排斥和牴觸心理,尤其認爲風險導向審計和績效審計涉及範圍寬、查得過細,擔心查到問題上報後會受到處罰,採取消極配合的態度,提供審計資料時有遲報、瞞報現象,加大了審計難度。

(四)計算機輔助審計手段運用不夠廣泛,內部審計工作機制亟待完善

目前,在開展審計項目時,審計人員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手段還不夠廣泛,原因在於目前的審計項目還是以合規性審計爲主,大多數審計人員習慣性通過翻閱資料的方式查找問題,這種方式也比較直觀,容易查找;而對於計算機輔助審計,一旦遇到對方不積極配合數據導出,數據的採集難免頗費周折。隨着內審轉型的不斷深入,總行層面已經確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構建績效評價指標、信息技術風險評估模式等,爲轉型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和實務指導。然而並未根據當前形勢的需要,及時修訂和完善內審工作制度,無法爲轉型工作提供製度保障。有些分支行發佈有關領域的績效審計操作指南,爲開展審計項目提供指引。由於風險和績效指標、權重及其評價和控制措施尚無客觀公正的標準,行與不行之間可比性不強,不利於實行審計質量控制。

三、提高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能力的對策

(一)優化審計環境,改進審計組織管理

隨着業務部門專業化程度的越來越高,對內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時間、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整合有限的審計資源已是當務之急。審計隊伍的跨區域審計,主要是有上級行內審人員的參與或者跨越了區域的限制組成的獨立審計組,完成審計項目,如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獨立組成審計組,完成對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的審計項目。審計隊伍的跨區域審計,較好地規避審計客觀性受損的風險,有利於保持內審的獨立性,同屬於基層人民銀行,對業務的理解不會出現大的偏差,很好地解決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審計工作中情感因素影響和審計發現問題披露不全面等問題,有利於提升內審工作質量和成效。通過審計隊伍的跨區域交流,亦能激發內審人員工作活力,也促進了業務的交流和人才的成長。無論是參與審計組還是組成獨立審計組,在合作交流過程中,對於內審人員也是難得的.成長,對能力的要求促使內審人員相互學習、借鑑新方式、學習新內容,發現創新點。另外,對於審計人員擔心從事內審工作影響考覈、個人晉升等問題,建議以審計工作成果作爲考評晉升的重要依據。

(二)提升內部審計隊伍專業化、職業化

首先,根據實際需要,兼顧分支行的層次、規模,不斷優化內審人員的專業結構和知識結構,讓業務部門的人來到內審崗位、內審人員輪崗到業務部門,讓業務部門的負責人來到內審項目負責人崗位,相互之間適當的崗位輪換和不同的職業體驗,更容易加深對職業的理解和改變看問題的視角,尋求審計工作的創新,推動了審計工作的專業技術含量。其次,在人民銀行審計人員數量總體變化不大的前提下,爲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爲組織防範風險、增加價值的作用,人民銀行各級內審部門把培養專業化、國際化內部審計人才放在突出的位置,鼓勵審計人員積極參加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高級審計師等資格考試,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職業化水平。爲繼續教育搭建平臺,充分利用遠程培訓系統分享風險評估和績效評價實際案例,鼓勵內審人員多學習、多參與,同時要積極開展審計理論和實踐調查研究,提高自身能力和專業技能。

(三)積極主動與領導層、業務客戶有效溝通、多交流

與領導層的溝通:審計項目完工作研究成後,視審計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行長一把手親自聽取主審人彙報相關工作情況及審計報告。通過近距離與主管領導的接觸,無形中對內審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除了認真開展審計工作,撰寫審計報告外,更需要明確哪些業務領域是行長重點關注的,哪些審計發現是需行長重點關心的,據此向行長彙報,這樣不僅使行長能從審計項目的彙報中獲取關於組織的情況和重點關注的業務風險,而且更深層次認識到內部審計爲組織增加價值、防範風險的作用。與業務客戶的交流:內審人員要以“組織內部服務提供者”的姿態與業務部門開展有效的溝通,不論是確認服務,還是諮詢服務,發現問題都不是最主要的目的,其重點在於通過問題的表象來分析問題發生的根源、進而幫助組織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如辦公設備績效配置審計中發現辦公設備老化、軟件運行速度慢導致業務處理時間長,工作效率受影響,這樣的審計發現顯然會使上級領導關注老化辦公設備影響工作效率問題,提供資金支持老化設備的更新,爲業務部門解決了現實問題,業務部門也更願意、更積極配合內審工作,內部審計作爲改進內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會被更多人所認可。

(四)深入推廣計算機輔助審計,健全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

加快推進內部審計信息化進程,推動審計手段的轉變,積極推廣計算機輔助審計,擴大審計檢查覆蓋面,提高審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人民銀行有關領域的非現場審計體系。逐步構建和完善審計信息平臺,在新系統開發和應用前,內審部門積極與科技部門協商爲審計留有接口,逐步實現與業務部門審計接口的對接,實現對業務部門的數據採集,進而通過審計信息處理系統對數據處理、分析和反饋。

參考文獻:

[2]張慶龍.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關於公共部門內部審計能力模型的研究與啓示[J].審計研究,2011,(2).

[3]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內審處課題組.人民銀行審計能力建設框架構建———基於央行內審轉型視角[J].金融與經濟,2013,(10).